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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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报告来源:乌兰浩特市政协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08-11-07 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劳动合同制度是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 为推进新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促进社会关系和谐,9月512日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提案委员会与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组成9人联合调研组,由政协副主席马凤琴带队,深入红城乳业、华威冷食品有限公司、宏力公司等企业就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情况及劳动用工情况进行调研。组织召开了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题座谈会。座谈会上,市纪检委、市团

2、委、市妇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合会、市个私局、天启市政公司、华润雪花啤酒(兴安)有限公司、市兴房物业公司、隆府大酒店17家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分别就本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及执行法律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汇报,结合劳动合同法宣传教育情况、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情况、与临时用工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情况及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情况等内容进行了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实施情况我市现有国有企业6家,公司制企业14家、私营企业1003家(规模以上19家),个体工商户9854家。目前,劳动合同法在我市的实施较为平稳,尚

3、未出现因新法实施而导致企业撤资、关闭或者裁员的现象。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一)劳动用工年检情况。结合新法的贯彻落实,今年2-6月,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年检工作。此次参加年检的有295个用人单位,涉及12800人。经检查,合格单位230家,不合格单位65家,责令用工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500份,提出整改意见150条,下达劳动监察指令141份、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18份。65个劳动用工不合格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情况。其中,有10个用工单位未按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涉及26名职工;有

4、60个用工单位未执行国家规定的每周40小时工作制,涉及763名职工;有8个用工单位共欠缴养老统筹金435799.40元;5个用工单位共欠缴失业保险统筹金176721.94元;5个用工单位共欠缴医疗保险统筹金74695.62元;有55个用工单位没有完全参加目前开展的四种社会保险,涉及643名职工。(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情况。8月,针对建筑工地不断开工,市劳动监察部门对市区21个建筑用人单位(建筑工地33个、劳务分包公司1个)招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参加工伤保险统筹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用人单位存在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不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按照劳

5、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了严肃处理。检查共下达劳动监察行政指令书21份;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16份;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315份。(三)劳动保障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今年1-8月份,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31起,涉及用人单位31家;涉及侵害劳动者权益879人;涉及劳动者投诉62人。其中:拖欠劳动者工资28起;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3起,经劳动监察部门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调查审理31起投诉案件全部结案,为劳动者讨回工资、押金共计190598元,其中农民工27人,工资171715元。二、主要成效经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9个多月以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

6、宣传,严格监督企业执行情况,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的阶段性成效。(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意识增强。通过广泛宣传和督促检查,使以前存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口头协议代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已逐步成为大多数用人单位的自觉行为。同时,劳动者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已逐渐把用人单位是否执行劳动合同法作为择业的重要前提条件。(二)、劳动用工行为不断规范。通过组织有关部门的严格执法监察,促使用人单位在员工的聘用上,自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程序依法聘用;在员工管理上,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对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进行了完善和规范。(三)、职工权益

7、得到有效保护。通过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举报案件的查处,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撑起了保护伞。拖欠、扣发职工工资现象得到遏止,妇女、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得到较好落实,三、存在问题(一)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广泛。劳动合同法从颁布到施行,虽然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目前仍然留有死角。从座谈和走访情况看,一些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一无所知,大部分企业老板就新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没有深入学习,只是简单了解后,观望着其他用人单位的具体行动。(二)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打破了劳资双方的利益格局,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认为兑现职工待遇会增加企业成本,导致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采用签短期合同、签空白合同、厂

8、规对抗劳动合同法、制定高标准劳动定额等形式规避法律责任。在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中了解到,少数企业片面认为劳动合同法只是保护劳动者一方权益,对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力度不够,员工可以来去自由,没有更有效的约束力。另外,一些餐饮业、服务业年轻的劳动者并不想长久从事这一工作,也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三)部分企业仍存在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的企业并没有同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同部分负责人、主管或班组长等少数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少数企业与员工有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障,一些企业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险种(如养老保险、工伤)参保,普遍认为失业和生育保险无利可图不愿参加。部分企业聘用退休职工

9、,以避免缴纳保险金等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部分企业本来就已经出现的员工老龄化趋势。一些招商引资企业曲解了我们当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把软环境建设同严格依法办事混为一谈,对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的整改指令置若罔闻,不予执行,当进行必要劳动行政处罚时,个别领导又出面干涉,执法维权很难进行。(四)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监督还不够到位。劳动合同制度的推行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约束机制去推进,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行政监督力量比较薄弱,面对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出现的工作量激增的现状,执法人手短缺、经费严重不足、执法装备落后的矛

10、盾越发凸显,越来越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依法维权的新期待。由于新法实施时间短,舆论监督还没跟上,社会监督的氛围没有完全形成。四、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需要一个过程,企业、劳动者需要一个逐步认识和转变的过程。我们要以加强指导、促进转变为目的,全面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建议:1、大力加强学习培训。市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通过研讨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培训工作,使广大干部熟练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做好企业和有关单位的培训工作,培训要有针对性,抓好典型

11、,着重抓好企业厂长、经理的培训,要切实把法送进企业,由企业送法给职工、送法进工地;要会同司法、教育部门抓好初三、高三、职校即将步入社会青年前瞻性培训,全面普及劳动合同法。2、不断强化公益宣传。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介,运用手机短信、来电铃声、宣传橱窗等贴近百姓、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全面宣传劳动合同法知识。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劳动合同法宣传格局,同时抓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过程中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宣传,推动宣传工作的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引进招商企业、企业评优创先活动中要把贯彻劳动合同法作为一个重要考

12、核内容,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劳动监察部门要密切关注劳动用工变化趋势,指导用人单位转变用工观念,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用工管理,自觉依法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工商联等组织的职能作用,制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切实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名册,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结合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建立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做好劳动关系预警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

13、劳动用工的宏观动态管理。通过政府、企业、工会组织、劳动者的共同努力,形成贯彻劳动合同法与促进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加大违反劳动合同法处罚力度。扎实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市劳动监察部门要按照年初制订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各阶段的劳动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对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能现场纠正的现场予以纠正,不能现场纠正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回查,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5、加强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改进执法手段。在条件允

14、许的情况下,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大力提高劳动保障执法能力,从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定率、社会保险参保率和劳动关系规范化程度。劳动监察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劳动纠纷方面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要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执法重点,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简化仲裁办案程序、改革庭审方式,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实现对劳动合同争议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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