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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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8.1 概述,8.1.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 3、合同是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5、合同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8.1.2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合同法共23章428条,分为总则

2、、分则和附则三部分。 其中总则部分共8章,将各类合同所涉及的共性问题作了统一规定,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和其他规定等内容。分则部分共15章,分别对买卖合同等15类有名合同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附则部分仅1条,规定了合同法的施行日期。,合同法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8.1.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和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3、。,8.1.4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合同法分则部分将合同分成: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依双主当事人是否互给义务,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即缔约双方相互负担义务,双方的义务与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等。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而他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无息借贷、无偿保管等合同为典型的单务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为从合同

4、中取得的利益支付代价,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还是在当事意思表示一致后,仍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大部分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只有少部分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如赠与合同。,5、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才能成立,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法律常要求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方式订立合同,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6、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必须

5、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凡不依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成立的合同,称为主合同。凡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始能成立的合同,称为从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有名合同、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要式合同,也是主合同。,8.2 合同的订立,8.2.1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8.2.2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其他形式 合同法在合同形式的规定上,明确了当事人有合同形式的选择权,但基于对重大交易的安全考虑,对此又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

6、面形式,当事人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则合同不成立。,8.2.3合同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8.2.4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订立过程是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及一般条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其主要经过两个程序:要约、承诺。 1、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要约的有效要件,要约是由特定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要约须是要约人向

7、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3)要约的效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后,但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生效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

8、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5)要约的失效,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失效的原因有: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在于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某电器公司新设分支机构,于2006年9月23日开业,在开业前对外发布开业酬宾广告宣传单,该宣传单上明确“康佳32液晶一款2

9、500元”。当日,郭某在该电器有限公司分店要求按2500元的价格购买康佳32液晶彩电十台遭拒绝,郭某遂就上述意思表示于当日以函件形式告知该电器公司。2006年10月10日,郭某又向该电器公司发函要求履行合同,该公司未同意。郭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电器公司履行合同,向郭某交付康佳32液晶彩电十台。,该广告内容具体明确,且电器公司对外发布该具体、详细、明码标价的广告单,正体现了电器公司欲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其行为有别于只为了吸引顾客前来询价、商谈买卖的内容笼统、宽泛的广告,故本案电器公司向郭某发放的商业广告在性质上应属要约。郭某在电器公司活动期限内且未标明限量的情况下根据该要约内容向电器

10、公司承诺购买十台的行为,依法应成立合同,原告、电器公司双方均应依法履行成立的合同义务。,2、承诺,(1)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生效要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3)承诺的的生效时间,承诺的效力: 承诺的效力在于使合同成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在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即采取达到主义。(大陆法系的传统),英美法系采用发信主义。 区别在于承诺通知在途风险的分配。 -发信主义在途风险分配给要约人承担; -到达主义在途风险分配给承诺人承担,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

11、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例:大地建筑公司向H市钢铁厂发出了一份通知:“我方欲以3000元/吨的价格购买25的螺纹钢50吨,三日内回复有效。”H市钢铁厂在回复之前,B市钢铁厂知道了此事,赶紧在第二天就给大地建筑公司发了通知:“完全同意你方报价,准备接货事宜。”请问,B市钢铁厂的这份通知的法律性质属于( )。 A要约邀请 B要约 C承诺 D无效要约,8.2.6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

12、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8.3 合同的效力,8.3.1合同的生效 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建立了合同关系。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定要件后产生法律约束力。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即具备了生效要件,因此其成立时间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但是,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如效力待定合同在追认前不产生效力,但合同已

13、经成立。,2、合同生效的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8.3.2合同生效时间,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生效时间可分以下几种情形: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合同成立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则合同生效时间为办理完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时间。 3、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8.3.3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

14、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权利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合同,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后,合同才能生效。但也有两种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可以不要求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1)纯获利合同。如未成年人接受赠与的合同,就无需法定代理人的追认,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2)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也无需法定代理人的追认,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这两种情况下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属于有效合同。,2、无权代理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 。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

15、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8.3.4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3、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无效。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

16、当终止履行。,8.3.5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指欠缺生效条件,但一方当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消: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撤消。,8.4 合同的履行,8.4.1合同履行概述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完成各自应承担的全部义务的行为。合同的履行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当事人应当全面地、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 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依照上述履行原则仍不能确定的,适用合同法的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2、价款或报酬不明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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