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保险的概述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61946402 上传时间:2018-12-15 格式:PPT 页数:13 大小:14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航空保险的概述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航空保险的概述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航空保险的概述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航空保险的概述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航空保险的概述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航空保险的概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航空保险的概述(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节 航空保险的概述,一、航空保险的历史 二、航空保险的概念及特点,一、航空保险的历史,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其目的是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解决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后,类似社会救济而建立的共同基金,属于一种集体救济补偿方法。 航空保险是对因各种飞行风险造成的对飞机、旅客人身、财产损失的一种补偿。 为保证空运市场的稳定,航空保险是航空运输中不可缺少的手段。,一、航空保险的历史,1、航空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1908年?1911年? 第一张民用航空保险的保险单于1912年诞生于英国? 不管事实究竟怎样,普遍的看法是,航空保险始于二战之前,二次世界大战带来了航空保险的商业性巨大发展。,一、航

2、空保险的历史,1、航空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1929年华沙公约: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限额,它的通过,极大地促进了保险市场承保航空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1933年,“英国民用航空保险有限公司”成立,它是英国劳合社外围公司中最大的两个专门承做民用航空保险业务的公司之一。 1934年6月,国际民用航空保险承保人联合会成立,它旨在代表和保护民用航空保险承保人的利益。,一、航空保险的历史,1、航空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航空技术和航空知识的发展大大地推动了航空保险事业的发展。 航空保险业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 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初起,航空保险以独特的专业形式,不

3、断得到巩固和发展。,一、航空保险的历史,2、中国的航空保险 1974年9月1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我国从事国际航线飞行的飞机(包括班机或包机),均需办理保险。 根据这一指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了飞机保险业务,并于同年9月29日为中国民航出具了中国第一张飞机险保险单,承保了4架三叉戟飞机。 目前,中国民航的飞机不论是购入的还是租入的都进行了投保。航空保险对促进我国民航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二、航空保险的概念及特点,1、航空保险的概念 航空保险是以民用航空活动中涉及的财产及相关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的总称。 性质:是一种综合性的保险。,二、航空保险的概念及特点,2、航空

4、保险的特点 (1)高价值、高风险,专业性、技术性较强。 (2)再保险和共保必不可少。 (3)险种都具有国际性。 (4)承保条件与国际市场同步。 (5)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共同处理赔案。 (6)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相结合,以强制保险为主。,再保险,再保险,是指保险人以其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为保险标的,向其他保险人转保的保险。 再保险是保险人的保险,也称分保。 保险人进行再保险的目的在于减轻自身负担的风险责任,当发生再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合同时,可以从再保险人那里摊回赔款。 在偿付索赔时,分保商或再保险公司通常承担赔付的主要费用。,再保险,我国保险法规定了每一个财险单位必须向中国再保险公司分保2

5、0%。 1990年10月2日,三架波音飞机在广州机场碰撞,一架烧毁,一架撞毁,一架撞坏。120多名旅客、7名机组人员死亡,90余名旅客受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三架飞机机身险保额合计8,000万美元,责任险每架飞机最高责任限额7.5亿美元。由于航空事故前三架飞机的机身险各责任险分别以80、86的分出额,向伦敦保险市场进行了分保,事故后及时得到了外汇补偿。,共保共同保险,共同保险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共同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如我国的航意险就是多家保险公司集体共保。 保险公司为避免自身可能承担的巨大支付责任,以及确实保障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航意险往往进行再保险或实行共同保险。,强制保

6、险,强制保险,也叫法定保险。它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强制实施的保险。这类保险具有全面性,只要在保险范围内,不管被保险人是否自愿都必须投保,保险责任自动产生,并且保险金额也由法律统一规定。 世界各国普遍对航空保险作了强制性要求。如机身险、法定责任险(旅客、行李、货物、邮件及第三者责任险)、机场责任险、航空产品责任险等绝大部分航空保险都是强制保险。,自愿保险,自愿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保险合同,建立保险法律关系的行为。(如国内航空运输货物险,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投保人有自行选择投保与否的权利;保险人对不符合保险条例的投保条件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通过自愿保险,航空活动的当事人在损害发生后能够及时获得更为全面和充分的经济补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