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2016扶贫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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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办 2016 扶贫日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瑞金市委 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瑞发20xx3 号)等文件精神,探索金融助力精准扶贫的有效方式,充分发挥金融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切实提高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实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坚持金融扶贫措施和贫困识别结果相结合,积极探索金融、财政及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精准扶贫的新路子,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从今年起,利用 5 年左右的时

2、间,通过机制、产品及服务创新为各类贫困人群提供金融支持,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户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二、基本原则坚持产业引领与金融助力相结合。以多元化金融扶持助推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村居和贫困人口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坚持信贷总量增长与精准投放相结合。以信贷总量的较快增长促进区域经济总量增长,以科学分类精准投放增强扶贫实效。坚持财政扶贫和金融助贫相结合。推动财政定向扶贫政策与信贷政策有效对接,以财政扶贫资金撬动信贷资金扶贫。坚持金融扶贫与金融扶智相结合。在推动信贷持续扶贫的基础上,通过金融知识宣传普及以及信贷助学等方式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能力,促进贫困区域可持续发展。三、工作目标从现在

3、起到 2020 年,通过 5 年左右的努力,建立健全金融扶贫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持续加大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力度,力争建成覆盖贫困乡村各阶层和各类人群的全方位普惠金融体系,实现金融资源配置基本满足精准扶贫工作需要,推动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分类定向投入持续增加,金融扶贫成果显现,全市 49 个贫困村(居 )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更加强劲,扶贫对象实现脱贫。四、工作任务(一 )精确使用货币政策工具。建立扶持对象“名单式” 管理机制。在全市调查筛选需要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农户等,对其进行“名单式” 管理,对所筛选的扶持

4、对象建立“一户一册 ”的扶持台帐。建立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信贷定向扶持机制。坚持支农再贷款与支小再贷款投放和信贷定向投放扶持对象相结合,促进各相关银行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投放,力争支农再贷款投放量持续增长,支农再贷款额度占全省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拓展再贴现的票据种类,优先办理名单内行业或企业贴现,帮助扶持对象获得融资支持。(市金融局、市人民银行、市扶贫和移民办、各银行金融机构、各乡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 )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放。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向我市倾斜,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和投放节奏,提高信贷扶贫工作针对性,结合各类贫困对象开展特色信贷扶贫。一是支持产业发展。开展产业扶贫贷款试

5、点,根据项目村合作组织已发展和拟发展产业的规模确定额度,对需要综合扶持的贫困户发放扶贫贴息贷款,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问题。发挥市振兴小微企业担保公司和财政惠农信贷通等融资担保平台作用,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发展,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力争到 2015 年底累计发放产业扶贫贷款 1.5 亿元,2020 年前累计发放产业扶贫贷款 10 亿元。二是支持扶贫对象移民搬迁。对需要搬迁的贫困户发放移民搬迁贷款,解决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问题。对经确定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搬迁对象,每户由市农信社提供不低于 5 万元的贷款用于建房支持,并在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力争

6、 2015 年累计移民搬迁 3000 人,发放移民搬迁贷款 0.5 亿元,2020 年前累计发放移民搬迁贷款 2 亿元。三是支持就业创业。积极支持贫困农户、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努力做好技能培训的金融支持,提升就业创业水平; 加大对辐射带动力强、解决贫困人口就业多、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快的企业的信贷支持,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和财政惠农信贷通等要优先为吸收贫困人员就业较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提供支持,市振兴小微企业担保公司要积极为吸纳贫困家庭成员就业占用工总人数30%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生产提供贷款担保并减免担保费用。力争到 2015 年底累计发放创业就业贷款

7、1 亿元,到 2020 年前累计发放创业就业贷款 5 亿元。四是投放助学贷款。对需要从教育入手治本挖穷根的贫困户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扶贫对象的教育问题,提高贫困农户教育水平,力争到 2015 年底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 1000 万元,到 2020 年前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 0.5 亿元。五是支持保障扶贫。对因病、因残需要康复救治的贫困户发放保障扶贫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解决贫困对象的救助保障问题,提高低收入农户的申贷获得率,确保小额信用贷款占比逐年提高,力争到 2015 年底累计发放保障扶贫贷款 0.3 亿元,到 2020 年底累计发放保障扶贫贷款 1.5 亿元。(市金融局、市委农工

8、部、市扶贫和移民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城投集团公司、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各银行金融机构、各乡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积极筹设我市法人村镇银行,加快推进我市民营银行等法人金融机构组建设立,争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影响力的城商行等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拓展机构布局;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建立“绿色通道” 授信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供符合扶贫开发需求的一系列金融服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为农村提供快捷、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创造条件。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乡村

9、延伸营业网点,批量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加大 ATM 机、 POS 机等自助银行设备的布设力度,丰富农村金融服务品种,优先满足 49 个贫困村的资金需求和支付结算服务要求;四是针对贫困地区交通不发达的实际,增加经费投入,积极推广设立标准化助农取款服务点,进一步拓展助农取款服务点功能,努力把服务点打造成具有汇款、缴费、取款、查询、咨询、宣传等功能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小额支付便民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并逐年增加自然村助农取款服务点。积极推广手机银行、网络支付等工具的运用,推动农村群众的生活方式改善,实现现代支付结算工具到村入户,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力争在 2020 年前实现金融机构网点覆

10、盖全市各乡镇,实现现代化支付机具村村通、助农取款村村通,金融服务和产品覆盖全市各行政村。(市金融局、市银监办、市人民银行、各银行金融机构、各乡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 )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市域银行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开发符合本市扶贫开发特点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力发展大型农机具抵押、林权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农业基础设施登记抵押贷款,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 鼓励开展扶贫开发金融产品创新,探索“ 龙头企业+ 基地+贫困农户”、“ 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

11、体的信贷模式,发挥“财政惠农信贷通”平台优势,创新支农融资担保模式,推动创办村级融资担保基金,提高融资效率。力争到 2015 年底前实现创新农村金融产品贷款余额达 1.5 亿元,年增速超过 20%,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社覆盖所有行政村,解决脱贫发展资金 1.5 亿元。(市委农工部、市林业局、市农粮局、市国土局、市城建局、市房管局、市金融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各银行金融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 )促进财政与金融协调融合。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融合,推动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一是设立财政担保基金。力争到 2015 年

12、底实现5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采用“担保基金+ 信贷”的模式,撬动信贷资金 5 到 10 倍的投入,弥补扶贫对象贷款担保不足问题。二是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信用贴息贷款模式。由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对扶贫信贷实行分账核算,进行风险补偿;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扶贫信用贷款实行贴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对市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扶贫贷款担保业务减免的担保费用进行补贴,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和补贴力度,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力度,调动金融机构布点展业的积极性。(市财政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市金融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完善社

13、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提高信用档案覆盖面。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增强群众的信用意识,建立健全“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开展信用镇、信用村、信用农户评选,对守信的企业和农户在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方面给予倾斜,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为金融扶贫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建立金融知识普及工作长效机制,统筹安排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月”、“送金融知识下乡 ”等活动,积极开展对贫困地区特定人群的金融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居民的金融知识和金融消费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做好农村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三是要优化金融法治环境,加大金融案件审

14、判、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逃债、赖债行为,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市法院、市委农工部、市文明办、市民企局、市金融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各银行金融机构、各乡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 )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积极探索发展涉农信贷保证保险,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探索实施政府为适宜贫困人群购买金融保险,建立农村大灾、大病保险风险分散机制,防止因大灾、大病返贫现象发生。( 市金融局、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烟草局、各相关保险机构、各乡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保障措施(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金融局、

15、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委农工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文明办、市民企局、市残联、市城投集团公司、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各相关金融机构及各乡镇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 )强化风险管控。各相关金融机构要根据扶持范围和对象,进行信贷调查和评级,自主发放信贷,自主管理风险,监管好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信贷对象,各相关金融机构在扶贫信贷的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同时,要做好扶贫信贷发放后的统计分类工作,加强同市金融局、扶贫和移民办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将有关

16、符合贴息条件的信贷情况报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按时将贷款发放、到期偿还信贷的报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 )严格督查考核。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金融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中的各种问题。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强化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加快形成金融精准扶贫的合力,全面推进我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金融办 2016 扶贫日活动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678 号)及 石嘴山市 2016 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平罗县 2016 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为引导平罗县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切实发挥金融助力精准扶贫功能,不断提高扶贫工作实效,加快平罗县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推进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现结合平罗县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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