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业政策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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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软件产业政策宣贯及双软认定咨询服务活动,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 2012-7-12,纲 要,软 件 产 业 政 策,双 软 认 定 流 程,软 协 服 务 简 介,软件产业优惠政策,营业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得税优惠政策 综合类优惠政策,软件产业政策-国家及地方综合政策,1、国发2011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一般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

2、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条件和实施细则还未出台),软件产业政策-国家及地方综合政策,2、鄂政发2004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3、鄂政办发200417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关于加快软件产业发展有关鼓励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4、武政200471号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1、财税201227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1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两免三减半,并享

3、受至期满为止;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软件产业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1、财税201227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4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

4、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软件产业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2、财税2011117号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软件产业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3、国税函2009第212号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境内技术转让,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并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方

5、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所得税备案手续; 2向境外技术转让,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并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方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所得税备案手续;,软件产业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居民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业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5、财税2010111号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对技术转让范围的解释) 1

6、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2本通知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3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软件产业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6、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

7、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2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软件产业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6、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

8、销费用; 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软件产业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7、财税字1999273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软件产业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1、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实际减免了14%)。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

9、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软件产业政策-增值税优惠政策,2、省国税2011年第17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操作规程的公告 1享受优惠政策需具备资质条件 由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颁发有效的软件企

10、业认定证书;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信息处理产品标准符合性检测中心(工信部电子四所)、中国赛宝实验室软件评测中心(工信部电子五所), 或由省经信委授权的湖北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省经信委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产业政策-增值税优惠政策,2、省国税2011年第17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操作规程的公告 2办理即征即退应提交的材料 增值税减免退税申请审批表; 当月入库增值税的完税凭证或缴款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相关数据统计表; 主管国税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软件产业政策-增值税优惠政策,1

11、、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鄂地税发2001143号关于技术转让等业务免征营业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1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核认定后,纳税人持科技主管部门湖北省减免税技术合同审核认定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方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减免营业税。 注意:技术合同依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认定登记,实行网上登记。,软件产业政策-营业税税优惠政策,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产品登记(含软件

12、产品续延、变更)和 软件企业认定(含软件企业年审、变更)。 1、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者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备案制,有效期为5年。 2、软件企业:软件企业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收入。软件企业实行认定和年审制,1年1审。 图1: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样本,双软认定流程和条件-双软认定概念,双软认定流程和条件-双软认定流程,1、软件产品登记必备条件 1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

13、权的有效证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专利证书); 2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图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样本,双软认定流程和条件-软件产品登记,2、软件产品命名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软件产品登记管理,规范软件产品名称,根据工信 部要求,凡申请 软件产品登记的企业,提交的知识产权证书和软件产品 登记材料的软件产品名称须符合以下要求: 1软件产品命名应有三个部份组成: 企业品牌 + 软件产品的用途和功能 +软件或系统+ 版本号。 2企业品牌可以是企业简称,或者经商标注册部门注册登记的商标; 3软件产品的用途和功能:指软件应用的行业、用途与

14、功能; 4提交的软件产品登记名称,必须和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专利证书)、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上面的名称、版本号一致。,双软认定流程和条件-软件产品登记,3、软件产品登记所需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专利证书); 4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复印件(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5企业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声明; 6申报产品安装光盘一张。 注:以上材料,第15项均为一式两份(均加盖公章),6项为一份,采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双软认定流程和条件

15、-软件产品登记,4、软件产品续延登记所需材料 1软件产品续延登记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以上材料均为一式2份,材料采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红章。,双软认定流程和条件-软件产品登记,5、软件产品(产品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产品登记证书信息变更审查表 2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填写变更后信息)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著作权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6企业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声明; 注:申请变更的软件产品名称、证书编

16、号必须与登记证书一致。以上材料均需准备一式两份,材料采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红章。,双软认定流程和条件-软件产品登记,6、软件产品(企业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产品登记证书信息变更审查表; 2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 3企业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工商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著作权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6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7企业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声明; 注:申请变更的软件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必须与登记证书一致。以上材料均需准备一式两份,材料采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红章。,双软认定流程和条件-软件产品登记,7、软件产品登记注意事项 1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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