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48学时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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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主讲:张咏莲,课 程 大 纲,绪论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公司的设立 公司的资本制度和公司债 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的外部法律关系 公司的合并、分立、终止与清算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一. 绪 论,【引问】 你了解“法商”吗? 法律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诸多的法律文件,其效力如何? 你了解中国法律体系的结构吗?公司法在其中 的地位如何? 法治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是法商?,法商:( ,简称)法商即法治商数。法商应该是一个人对法的内心体认和自觉践行,包括知识、观念和能力三个方面的含义,体现的是人们法律素质的高低,法治意识的强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依法办事、遵守秩序、崇尚规则的自

2、觉性和主动性。 法律知识、法律素质要内化为人的心理品质,也就是“法律意志”,才能称为“法商”,其核心是指人内心对法律的认同和崇尚程度的高低,守法、用法意志的坚定与否。,1.1 法律及法律体系,1. 法律的概念及其含义 法律是一种规则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公正的艺术,诚实的原则,而不单是惩罚的工具;法律是一个体系而不是一个侧面,它要进入人类的全部生活而不是一个部分,它可以为所有人时时运用合理安排生活” (罗马私法) 法律的基本原则: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人他应得的部分。,2.法律规范的结构 假定:适用条件,即可适用本条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包括一

3、定的事实和行为。 处理: 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要求人们应该作什么、不应该作什么或可以作什么的内容。 制裁: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当违反本规定时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返回】,3. 法律渊源 制定法: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行政特区法规 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 法律解释: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行政解释 判例(没有约束力,只有影响力),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的规定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劳动的权利 劳动者有休息的

4、权利 退休及社保 受教育的权利 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男女平等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民法通则的规定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知识产权 (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 ) 生命健康权 姓名权 (名称权 )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婚姻自主权 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返回】,4. 法律体系 根本法:宪法 部门法:民商法 经济法 行政法 刑 法 仲裁与诉讼法,5.法律关系 因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主体(当事人) 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 义务 法律关系的客体(

5、对象) 财、物、行为、智力成果,案例1:这个皮球踢给谁,【案情】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A电话联系并委托丙汽车运输公司运输,丙公司安排挂靠本公司的个体运输户刘某负责本次运输。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货物受损责任,但甲公司认为自己的货物本身没有问题,运输中发生的问题应找运输公司丙;而丙公司则认为这是刘某的个人行为造成的,与本公司无关。 【问题】案中有几重法律关系?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6. 法律事实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情况 法律事件:客观情况(社会事件、自然事件) 法律行为:主观行为(善意与恶意,合法

6、与违法) 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主体资格合法 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内容与形式合法,1.2 法律环境,立法 执法 法治:共遵良法 守法,【新闻链接】从王鹏错案看司法权力滥用,2010年底,甘肃图书馆馆员王鹏因多次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认为特殊的“高官”家庭背景,助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王鹏因此被宁夏吴忠警方跨省追捕,并一度以涉嫌诽谤罪为由被刑事拘留。吴忠警方的行为招致了网友的广泛批评,被认为是滥用公权力。其后,在媒体质疑及政府调查之下,吴忠警方承认失误,并向王鹏做出了精神赔偿。 诸多法学专家均指出,警方的行为并无法律依据。王鹏的行为并不构成诽谤,不能被纳入公诉范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则直指警察的

7、做法是滥用公权力的表现,因此他呼吁必须让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形成实质上的监督、制衡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社曾发文称,从彭水诗案、稷山文案、王帅帖案到王鹏错案,归根到底,缘自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和个别领导干部对司法权力的滥用,使公安司法机关沦为权贵的“家丁”、维护私利的“打手”和压制群众意见的“噤声器”。,二.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引例】个体工商户陈某与另一人共同发起设立海上贸易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承受陈某全部的产业,公司与其以股份和债权进行结算。陈某几乎拥有公司全部股份,只有2属于另一股东。因经营不善,公司最终解散。陈某称自己是公司的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其借给公司的钱。但公司的其他债权人

8、认为:公司成立后的业务与成立前完全一样,陈某拥有公司几乎全部的股份,因此公司几乎就是陈某的私人企业,陈某就是公司;所以陈某无权主张对公司的债权,公司的财产只能用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为此,陈某与其他债权人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 【思考】其他债权人的说法合理吗?,1. 企业的法律形态 按所有制划分:国有(营)企业 集体企业 三资企业 私营企业 按投资主体和责任形式划分 :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公司企业 【视频链接】公司的力量:http:/ 公司的特征 营利性: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法人性:独立的财产与独立的责任 社团性:人(股东)的集合 比较:财团法人:由财产的集合组成的法人,3.公司的分类 有限责

9、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两合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 无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上市公司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 总公司与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且应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不设股东会。股东依法作出(股东会)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在每一会

10、计年度终了时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企业的区别,4.公司法概述 概念: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公司设立过程、存续期间和终止过程中的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 性质:公司法属于私法 公司法属于私法中的商事法 公司法属于商事法中的商事主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通过;2005年修改后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三. 公司的设立,【引例】甲与乙想一起开发房地产项目,选中了丙公司提供建材。但对于采取何种方式合作,甲和乙想

11、法不同:甲提议两人分别成立两家公司合作开发:甲天地有限公司和乙土木有限公司;前者负责购地,拥有地产等财产,后者负责建筑事务并向丙采购建材。乙则建议两人合开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地产部(甲负责,主要购地)和建筑部(乙负责,主要从事建材采购和工程建设)。 【思考】 甲和乙的想法在法律意义上的区别在哪? 若向丙公司购买建材,货款到期而公司无 力支付,在以上两种情形下,丙是否可以要求 拍卖房地产公司的土地用以还债?,1. 设立依据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94. 6) 2. 设立准则 特许制 核准制 登记制,3. 设立条件 投资主体 资金 出资方式:现金(30)、实物、土地使用权、 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

12、 资本缴纳制度: 实缴制 认缴制 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 公司住所和经营条件 其他必备文件(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案例8:公司住所的法律效力,【案情】2003年6月,被告J省C市建筑材料销售公司(以下简称 “建材公司”)与原告L省E市某综合商贸公司(以下简称“综合公司”)在A市签订了购销钢材合同。合同约定,供方所供钢材在D市交货。2004年3月,合同供货期限已过,建材公司作为供方仍然未提供钢材,综合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于L省E市人民法院。建材公司提出管辖异议.建材公司的注册地址是A市,主要办公机构在C市。 【问题】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公司住所是确定诉讼管辖权的依据。我国对公司住

13、所地的确定采用“管理中心原则”:公司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与注册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以法人的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4. 设立方式 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股份公司:发起设立

14、 募集设立 5. 设立程序 先行程序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规范:地区 字号 行业 性质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 制订章程 验资 申请登记 登记注册 签发执照 成立 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核准 外资公司:未经外经贸部门审批的合资合同“效力待定” (2010司法解释) 【附】需要办理审批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有三大类: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如保险);公司营业项目中(如烟草)必须报经审批的事项;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四.公司的资本制度与公司债,1.公司的资本制度 公司资本的概念: 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公司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自有资本

15、)。 公司资本的不同含义 注册资本: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 授权资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可发行的全部资本。 发行资本:公司一次或分期发行股份时,已经发行的资本总额。 实缴资本: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的资本。 待缴资本:公司已发行、股东已认购但尚未缴纳的资本。, 公司资本的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资本总额做出明确规定,并须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禁止退股、不得折价发行、限制非货币出资、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公积金、无盈不分、禁止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等) 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即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减,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2.公司债(券) 公司债的概念 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的特征 以有价证券形式表现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公司向公众募集的债务。 公司所负担的集团债务,同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同的 标的以金银为限,是一种金钱之债 期限一般较长,可用于长期投资, 公司债与公司债务的关系 相同处:都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不同处:, 公司债的种类 无担保公司债和担保公司债 记名公司债和无记名公司债 可上市的公司债和非上市的公司债 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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