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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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2018年度第四期年度第四期 超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发行方案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发行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 商和簿记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浦发银行” )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相关规定及自律 规则,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披露 如下: 一、一、 发行基本情况

2、发行基本情况 1、债务融资工具名称: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2、发行人: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发行人所在类别:第二类 4、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联席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7SCP169号 8、接受注册时间:2017年5月10日 9、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即1,000,000,000.00元) 10、注册金额:人民币40亿元(即4,000,000,000.00元) 11、债务融资工具期限:270天 二、二、 发行方式的决策过程及依据发行方

3、式的决策过程及依据 本次债券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选择集中簿 记发行的主要考虑: 1、簿记建档是一种市场化的发行方式,也是国外比较成 熟的证券发行方式,其在各国债券市场中广泛使用。从国内 的实践看,大型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绝大多数都采取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2、簿记建档定价市场化,符合公司的要求。簿记建档直 接接收承销团的申购订单,其最终发行利率根据承销团投标 结果而定,投资人在簿记投标过程中体现出的竞争和博弈能 有效提高定价效率,尤其是在市场比较稳定或者市场向好, 投资者需求强烈的情况下,更容易获得较为有利的发行利率。 3、集中簿记建档属于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的一

4、种,指主承 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集中 处理, 汇总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 (价格) 及数量意愿, 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价 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行,有利 于保证发行过程的合规性,提高市场效率。 因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集中簿记建档的 相关要求,公开、公正开展债券发行工作,本方案所有内容 公司法人均已知悉。 为提高公开决策的透明度,兴业银行采取集体决策机制 规范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工作,该机制由投资银行部、 投行与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各项目推

5、荐分行参与,负责对 兴业银行信用债承销业务的营销、授权审批、发行以及后续 管理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决策。 三、三、 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安排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安排 ( (一一) ) 发行时间安排发行时间安排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 北京亦庄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 ( (二二) ) 定价原则定价原则 1、足额或超募的定价 申购时间截止后, 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利率 由低到高逐一排列, 取募满簿记建档总额对应的申购利率作为最 终发行利率。 2、认购不足的定价 簿记建档中, 如出现全部合规申购额小于簿记建档总额的情 况,则采取以下

6、措施: (1)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簿记。 (2)缩减发行总额。 ( (三三) ) 配售配售 1、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应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情况,遵守价格优 先的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金额 不得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申购金额。 2、配售方式 簿记管理人原则上采用如下方式安排配售: (1)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低于或等于集中簿记 建档总额,原则上应对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 (2)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簿记建档总额, 原则上应对发行利率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 对等于 发行利率的合规申购进行按比例配售。 3、配售调整情况 簿记管理

7、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机制议定,可对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并做好相关记录: (1)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 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 (2)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簿记建档总额的,若按比例配 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1000万元的情况, 经 与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 如有以上情形, 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 并妥善保存。 4、不予配售情况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簿记管理人通过集体决策机制议定, 可不予配售: (1)拟配售对象的名称、账户资料与其登记的不一致的; (2)拟配售对象有违法违规或者违反诚信原则历史的

8、。 如有以上情形, 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 并妥善保存。 ( (四四) ) 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不足的应对方案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不足的应对方案 发行过程中,如出现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额不足,且在提高 利率区间再次簿记或缩减本期发行金额后仍未能解决, 导致本次 发行面临发行失败的情形,发行人将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协 商,选择采取以下方案中的一种: 1、由主承销商对本期债券进行余额包销。 2、本次发行取消,由发行人在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 所网站公告本次发行取消的情况说明(如本次债券发行为定 向发行,则由发行人通过主承销商告知各定向投资人)。 四、四、 风险与对策风险与对策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

9、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等 在本期债券簿记建档过程中的将面临违约、操作等多种风险。 相关机构的行政负责人已知悉本次簿记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 并已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一一)违约风险违约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中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件,签署各方均应严 格遵守,如出现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将面临违约风险。 应对措施: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协议文本中严 格规定了相关主体的违约责任,相关主体协议文本进行存档 备查,一旦发行相关主体的违约行为,受害方即可按照协议 约定主张自身合法权利。同时,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 程中,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并在相关主体之间实 现最大限度的发行信息共享,从而降低各方因信

10、息不对称造 成单方面违约的概率。 (二二)操作风险操作风险 参与机构任何一方出具的文件、协议内容要素错误或未 及时缴款、付款,导致发行延时或失败的风险。 应对措施: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管理人债券承 销发行团队经过了严格的业务培训,并具有丰富的簿记建档 历史操作经验,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对发行人进行了 充分的发行辅导。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簿记建档管 理人及其他相关方较好地掌握了本次发行的相关制度规范和 操作流程,同时各相关机构内部对簿记建档管理制定了严格 的操作规范和要求,在簿记建档操作过程中均严格执行复核 复查程序,以最大限度降低因操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三三)认购不足风险认

11、购不足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额不足, 且在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或缩减本期发行金额后仍未能解决, 从而导致本次发行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应对措施:发行人将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协商,选择采 取以下两种方案中的一种: 或者由主承销商对本期债券进行余额 包销,或者取消本次发行。若取消本次发行,则由发行人在中国 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本次发行取消的情况说明(如本次 债券发行为定向发行, 则由发行人通过主承销商告知各定向投资 人)。 (四四)包销风险包销风险 主承销商在簿记建档发行中,未能全额募集债券公告发 行量,按照相关协议要求,主承销商对余券履行余额包销义 务,将发生

12、包销风险。 应对措施: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管理人在本期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向潜在的投资机构进行了积极推介和充分 询价,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点的市场情况进行了充 分预估,在此基础上制定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簿记区间, 在宏观政策、市场走势不发生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可最大限 度降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包销风险。同时,簿记建档管理 人将提前做好预案,在遇到宏观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剧变、 确实需履行包销程序的情况下,及时按照承销协议相关约定 启动包销流程,按时完成全额募集款项的缴付。 (五五)分销系统风险分销系统风险 本期集中簿记建档配售结果通过托管机构进行系统分销, 如因系统故障,可能存在债券分

13、销工作延时或失败的系统风 险。 应对措施:簿记建档管理人安排专人负责本期债务融资 工具的分销工作,必要情况下配合托管机构提前进行系统测 试。簿记建档管理人按时向托管机构提交分销所需的材料, 确保托管机构及时在系统内完成确权,并组织分销机构在规 定时限内完成分销工作。同时,对于极端情况下,由于分销 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未按时完成分销工作的,在相关分 销协议中约定后续处理流程及相关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在系 统故障情况下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的妥善处理,保障 投资人、发行人等相关机构的合法权利。 (六六)推迟发行推迟发行风险风险 本期簿记建档期间如发生货币政策调整等重大不利事件, 可能出现簿记结果

14、超出发行人预期而推迟发行或调整利率区 间的风险。 应对措施:簿记建档管理人在债券发行前对货币政策及 市场走势做好预判,尽量避开选择货币政策敏感期作为发行 时间窗口;如最终确定在货币政策敏感期发行,簿记建档管 理人与发行人沟通,在确定簿记区间时综合考虑货币政策可 能变动的因素,最大限度避免因货币政策调整造成市场实际 利率水平超出既定簿记区间的情况出现;另外,如因货币政 策调整造成发行利率与发行人预期偏离过大而推迟发行的, 簿记建档管理人、发行人等相关机构应将货币政策变动、相 关各方意见及最终决策做好记录以备后查。 五、五、 重大事项重大事项 本机构已按照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

15、规程第二十八条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 件表格体系(2016 年版) 之 M.13 表,对本机构是否发生重大 (或重要) 事项进行排查, 并已在本次发行相关的 “募集说明书” 中完成补充披露、条款修改及相关承诺。 本机构承诺无其他未报告处置的重大(或重要)事项。本机 构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本机构是否发生重要事项, 或发生非重要、 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行持续跟踪 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本机构承诺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 告协会。 2018119 北

16、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2018年度第四期年度第四期 超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发行方案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发行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已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 商和簿记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浦发银行” )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相关规定及自律 规则,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披露 如下: 一、一、 发行基本情况发行基本情况 1、债务融资工具名称: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8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2、发行人: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发行人所在类别:第二类 4、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联席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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