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第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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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法律常识节选,一、精神病患者犯罪分析,1.我国精神病患者现象: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2、典型案例,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 2006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

2、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 2010年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儿童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朱某在23岁时患上了间歇性躁狂症,其在不发病的时间段假装发病,把女工友刘某强奸。,3、案例分析,对于以上四个案例,一至三的案例是精神病患者发作并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而第四个案例是患者在其正常时候假装发病并进行了犯罪,对此,我们想想,他们四人会有什么不同的判罚?,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3、的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酒驾、醉驾和毒驾,1、酒驾和醉驾的区别在哪? (1). 酒后驾驶: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的。 (2). 醉酒驾驶: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的。 喝酒不

4、开车,开车不喝酒,相信大家知道,司机在喝酒后是不能开车的,酒后驾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我国相关法律对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2、醉酒驾驶处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毒驾尚未入刑,但符合危险驾驶罪,目前吸毒快速检测技术已获得突破,公安部门采用唾液检测法,在路边就可以进行吸毒筛查,整个检测过程只需要一两分钟。毒驾完全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应纳入刑法调整范畴。 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将危险驾驶罪的刑期规定为两档,增加“情节严重的,

6、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论“转化型抢劫”,1、案例分析 韩某某是一个司机,靠拉客为生。2013年10月的一个晚上,韩某某的几个老乡来找他玩。韩某某就开着他的面包车拉着他们去了大排档喝酒。喝好酒后,韩某某送几个老乡回暂住地。途径一个工地时,有人提议去看看工地有没有东西好拿的。于是,韩某某就停下了车,几个老乡走进了工地。没有两分钟,几个人慌慌张张地从工地跑了出来,韩某某就开车迎了过去,几个人跳上车,叫着“快走,快走”,车迅速离开了。原来,他们被看守工地的工人看见了,双方发生了争斗。,看图思考,2、何为“转化型抢劫”,这种转化型抢劫,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抢劫罪,由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

7、性质,最终以抢劫罪处理,在理论上又称为转化型抢劫罪或准抢劫罪。其中的转化是有适用条件的:转化的前提条件、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 第一,依照刑法第269条的规定,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而不能是先犯其他犯罪,这是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一般来说,行为人必须先构成了盗窃、诈骗、抢夺罪,才具备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行为人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除已构成犯罪的可以转化为抢劫罪外,未构成犯罪的也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转化为抢劫罪。 第二,依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在先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后,还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适用刑法第269条的客观条件,也是决定先行的盗窃、诈骗、抢夺发展为转化的抢劫罪

8、的关键所在。当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现场、或者刚一离现场就被人发觉追捕的过程。 第三,行为人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适用刑法第269条的主观条件。“窝藏赃物”是指行为人防护已到手的赃物不让别人追回。“抗拒抓捕”是指行为人抗拒公安机关或者群众的抓捕扭送。“毁灭罪证”是指行为人消灭现场遗留的犯罪证据。,犯罪的特征,1、严重危害性:犯罪是一种行为、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这种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一定程度严重。 2、触犯刑法:犯罪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其社会危害性要重于一般违法行为触犯了刑法。 3、应受刑法处罚:犯罪是适用刑法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

9、律后果。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犯罪应受刑罚处罚。反之,不应受刑罚处罚的,不是犯罪。,犯罪构成,责 任 年 龄,责 任 能 力,特殊 主体,一般 主体,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故 意,过 失,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不 作 为,作 为,危 害 行 为,一 般 客 体,直 接 客 体,同 类 客 体,危 害 结 果,因 果 关 系,疏 忽,自 信,直 接,间 接,思想构成犯罪吗?,犯罪是一种行为而不是一种思想,因此,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看这人是否实施了触犯刑法的行为,而不是是否有犯罪的思想。我国没有“思想犯罪”。,思想不构成犯罪,言论能否构成犯罪呢?有人提出,我国宪

10、法中规定有言论自由,刑法中仅规定了行为犯罪,而没有规定思想犯罪,因此,言论不能构成犯罪。这种说法正确吗?,参考答案,单纯的思想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不能构成犯罪,但言论是思想的表现方式之一,是一种行为。 如刑法第105条第二款:“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3、犯罪主体,(1)自然人: 刑事责任能力: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

11、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单位(法人):,即使是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也要负责的8种情况: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4、犯罪的主观方面,(1)故意: A、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B、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并且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 (2)过失: A、过于自信: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 B、疏忽大意:行为人已经预见可能会发生危害结果,而轻信能过避免。,犯罪的主观方面一览表,课堂案例练习题: 请指出下列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是哪一种(讨论)。,1、某甲开车途中发现有个熟人某乙在前面行走,就想开车紧贴而过,吓唬某乙,但车紧贴而过时将某乙拖倒轧死。 2、某段公路上有农民白天堆晒的麦秸,某甲在深夜开车驶过该路段时将一名藏在麦秸下睡觉的儿童压死。 3、某甲是某仓库管理员,一天朋友来仓库看望他,拿出香烟请某甲抽烟,抽烟后某甲将烟头随手一扔,结果引起火灾。 4、某甲想开枪杀死某乙,虽然距离很远,但某甲不愿放过这个机会,向某乙开了一枪,结果没有击中某乙。,参考答案:,1、属过于自信的过失; 2、不是故意或者过失,属意外事件; 3、属疏忽大意的过失; 4、属直接故意;,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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