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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一、 目的:为有效管理产品质量,加强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管理,保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有效。二、 范围:采购部门、质管部、配送中心。三、 首营企业:指购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是本企业向某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四、 首营企业审核的内容:1、审核供货企业是否持有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或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审核证照中生产或经营范围是否与供应的品种范围相符。3、审查证照是否伪造、涂改、过期、挂靠等相关项目是否真实。4、规模大小或商业信誉。5、审查供货单位的质量信誉情况。6、首营品种审核的内容:审核首营品种的批件是否齐全、完善,应审查以下内容:7、保健食品、特殊化妆品的生产批件;8、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定的产品标准;9、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定的省级检验报告书;10、保健食品、化妆品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