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华美于庄零星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60872370 上传时间:2018-11-19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134.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方华美于庄零星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东方华美于庄零星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东方华美于庄零星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东方华美于庄零星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东方华美于庄零星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东方华美于庄零星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方华美于庄零星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东方华美于庄零星市政工程 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北京市恒锋市政工程公司 承包方:北京易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部 合同订立日期:2013 年 4 月 27 日 2 工程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总包) :北京市恒锋市政工程公司 承包方(分包) :北京易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部 第 1 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东方华美于庄零星市政工程 1.2 工程地点:顺义区于庄 1.3 承包范围:市政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质量等级:合格 1.6 工期:32 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3 年 5 月 1 日 竣工日期:2013 年 6 月 l 日 1.7 合同价款:本分包工

2、程承包造价为 230000 元。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元整 第 2 条分包合同文件包括内容及优先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协议条款 2.2 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 2.3 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 2.4 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与此有关的部分) ; 2.5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 2.6 合同价的工程量清单; 2.7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8 安全协议书、消防保卫协议书、文明施工协议书、环境保护 协议书; 2.9 发、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及管理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2. 10 构成分包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 3 条图纸 3.1 承

3、包方发现设计缺陷上报的时间为开工前 15 天,需符合业 主、监理要求。 3.2 承包方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套数,完成时间符合发包方、 业主要求,并达到档案馆对其资料的要求。 第 4 条进度计划 3 4.1承包方应提交的进度计划时间为:首先需满足业主、监理 对总包的要求,同时给总包留出对进度计划审批的时间。当分包方多 于两家以上,承包方必须按照总包下发的总进度计划进行细化,并在 接到总进度计划 3 天内向总包上报施工进度计划及说明书。 第 5 条驻工地代表 5.1总包驻工地代表 总包委托聂迎军先生为驻工地代表 (委托书作为合同 附件,发包方驻工地其他管理人员授权责任作为合同附件) 。 5.2 承

4、包方驻工地代表 承包方委托汪荣光先生为驻工地代表(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承 包方驻工地其他管理人员授权责任作为合同附件) 。承包方指派的工 地代表应具有相应技术资格和经验,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 合同规定的处理现场有关事宜, 项目经理或其他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相 关会议,代表承包方做出决定和按发包方、监理公司、业主的指示工 作。承包方对工地代表的更换必须得到发包方同意。业主、监理、发 包方若对承包方工地代表工作不满意,有权发出指令撤换。 第 6 条应负责任 6.1工期延误的违约金 6.1.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或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业 主批准,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5、 2、不可抗力; 3、业主、监理代表同意总包代表通知承包方该工程工期顺延的 其它情况: 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3 天内, 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 济支出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 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 7 天内予以 确认答复。 6.1.2 非上述原因,承包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发包方在合同中指 定的竣工期限完工,每延误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视 其对发包方的影响结算中扣除。 6.2 工期提前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视业主给予发包方的奖励 情况给予考虑。 6.3质量违约的处理 发包方有权拒绝对承包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 4 验收;同时承包方应承担给发包方及业主带来的一切相关

6、损失。 第 7 条现场管理总分包责任划分 7.1专项责任划分 7.1.1 现场看守:承包方负责自身所进施工现场内的一切物料及 施工机具的看守责任。 7.1.2 成品保护:承包方应在总包合同竣工前,对所施工工程的 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负完全责任; 并不得因交叉作业或其他原因损坏第 三方的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生承包方负责赔偿。对施工区域成品的保 护按照经批准的相关措施进行,其费用自理。 7.1.3防汛防洪:承包方负责。 7.1.4 冬雨季施工:由承包方负责自己施工范围的冬雨季施工措 施,并保证施工环境满足正常施工条件,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7.1.5 安全防护及设施:按照总包或有关当局提出的要求,自行

7、 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护、围挡、警告信号和看守。 7.1.6 垃圾清运:承包方必须做到活完场清,并负责将施工垃圾 清运出施工现场,费用自理。 7.1.7 消防设备配置:承包方负责其物料存放处及施工区域的消 防设备配备。特殊用火作业需按标准增设消防设备和办理现场用火 证。 7.1.8 施工放线:业主方、 (发包方)提供基点,承包方负责放 线工作,并承担由此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7.1.9 承包单位施工及调试用水用电由承包方自理。 7.1. 10 施工手续:承包方办理自身有关手续,发包方配合,费 用由承包方自己负责。 任何因承包方任何人员造成的过失及对工程的 任何损失,都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7

8、.1. 11 验收标准及交底:承包方依据招标文件、图纸、规范提 供有关技术验收标准,业主方、 (发包方)对分包工程的有关技术及 验收标准进行技术交底。 7.1. 12 质量缺陷的处理:当承包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不 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时,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整改;逾期 不能整改时,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适当的违约赔偿金。同时发包方 有绝对权利安排第三方进行整改工作, 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将在应期支 付予承包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1. 13 特殊施工试验要求:承包方工程的特殊检验试验由承包 5 方负责,其方案、方法、方式等需获得业主、监理、发包方的认可, 此等认可仍不免除承包方合同责任

9、。 7.1. 14 安全:见 8.2 7.1. 15 消防:见消防保卫协议书 7.1. 16 文件的签收:承包方对发包方发出的正式文件必须无 条件签收,如对签收的文件内容有异议,则须在 24 小时内提出;否 则视为同意,并无条件执行。 7.1. 17 异议的处理: 承包方对工程例会或会议上提出的决议、 要求如有异议,则须在会议上提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同意,会议议 定事项必须无条件执行,且不得在会议纪要签收后或签收时提出,否 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7.1. 18 验收、测试:承包方应负责接待政府相关部门对其施 工范围及其相关的检查、验收、测试,并承担相关费用。 7.1. 19 环境:承包

10、方应在其分包工程内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 以保护现场及附近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 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产方面的伤害或防碍, 并签订环保协 议。 7.1. 20 其它:承包方应向发包方现场管理者提供应对急发事件 的应急预案。 7.2承包方责任重点遵守 7.2.1 承包方不得将整个分包工程分包出去,没有发包方同意, 承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任何此类同意均不解除 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7.2.2 承包方单位必须对发包方单位负责,承包方单位在履约过 程中组织机构健全, 且有能完成合同项下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劳务队伍 在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均服

11、从发包方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因承 包方原因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第 8 条现场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及施工安全 8.1遵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声、施工 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承包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费用。 8.2 按施工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根据需要设置现 场照明和围护设施。施工中因承包方的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 6 发包方人员及监理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 即报告发包方、按发包方意见上报监理公司、业主和建设主管部门。 本分包合同双方签订后三日内签订本协议安全、消防保卫、文明、环 保协议书。

12、 8.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如 未能达到以上要求,监理公司及发包方将指令其停工整改。 8.4 做好施工现场责任范围内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 及交通要道、人行道的保护。若承包方保护不利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 由承包方承担。 8.5 承包方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 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生产和施工人员及 第三方安全;发生事故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 担一切责任;同时承包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发包方及有关部门。 8.6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作中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设施不足, 可要求承包方限期改正,若仍不能满足安全要

13、求,发包方有权力自行 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7 承包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8.8 承包方违反现场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有关规定,监理公司、 发包方提出整改后,承包方仍不能满足要求,承包方需向发包方赔偿 一定的违约金。 8.9 承包方的施工管理全过程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要求。 8. 10为满足恒锋市政公司关于现场布局及标识的统一要求而发 生的费用或发包方制作,提供至现场的,乙方承担经济支出。 第 9 条预付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 9.1工程进度及报量:1、每周工程例会前半日应提交本周工 程进度计划及上周工程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及情况分析、工程 中存在急

14、需解决的问题、工程建议等。2、每月 23 日应提交本月工程 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情况报告,同时提交下月工程进度计划。3、在 向发包方呈报进度报表及产值时,要求有工程量计算过程,不虚报, 否则发包方有权不予受理。4、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 包方应在监理公司及发包方所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出具体措施并编制 新的工程进度计划,报监理公司及发包方批准后执行,该批准不代表 监理公司及发包方同意延长工期及增加任何费用。5、工程变更(发 包方、业主、监理公司批准的)如能够进行穿插施工的,工程将不予 7 顺延。6、工程计量以图纸和批准的变更为依据,凡超出图纸和批准 的变更以外的部分均不予计算。 9.2 工程

15、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视业主拨款情况按承 包额比例支付款项;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预留业主及总包方合同约 定保修费,保修期依据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9.3 工程款用度:作为本协议承包方,根据业主方招标文件、总 包介绍或自行正当渠道了解的业主资金状况,在双方签订本协议时, 已做好能满足本协议承包范围的资金准备, 并郑重保证本工程资金专 款专用。 第 10 条竣工验收 10.1工程项目完工后,须在规定内提出初验申请,并提交初 验报告,同时将初步整理的竣工资料提交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审核。 10.2 工程竣工后,竣工资料及有关维护、操作手册(如需要) 需在规定内提交监理公司及发包方。 1

16、0.3 工程竣工后,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外,另需要交恒锋市政公司一套存档,方可办理质保款项。 第 11 条竣工结算 11.1承包方应向发包方、监理公司及业主递交竣工验收报告 后十五日内,向发包方、监理公司及业主递交竣工报告及完整的结算 资料,发包方将及时组织结算审核,并以监理、业主审核后的结算书 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 12 条竣工修补及保修 12.1保修期内承包方负责,当承包方不能及时完成,发包方 或业主方另行委托第三家完善此事项,以发包方或业主方实际支出 (包括议定价格、 不执行定额) 从应支付承包方款项内支付, 业主方、 发包方与拨款或结算事项并不能成为承包不执行修补及保修的理由。 第 13 条特殊规定 13.1禁止权利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 全部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 该权利转让无效, 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并视为该方违约, 该方应向本合同的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 10%的违约金。 13.2 施工产值发包方上报统计局及上级单位。 13.3由发包方提供给承包方的一些设施(如临设、实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调研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