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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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税智库文档 政策解读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 )邮箱: J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解读 【标 签】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 【业务主题】增值税 【来 源】 为了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鼓励节能减排,长期以来,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行增 值税优惠政策。1995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 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开始对利用废资源生产的建材产品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此后根据资源综合利用范围的扩大,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2008年在对有关文件进行 整合,对一些项目进行调整以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 品增值

2、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6号)。2011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下 发了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 号),继续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完善。为帮助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了 解和执行此项政策,现作如下政策解读,供大家学习参阅。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解读 一、现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主要方式 目前,我国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直接免税、税务部门即征即退、财 政部门先征后退等方式。 (一)直接免税 直接免税是指对某些货物或劳务直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 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抵

3、扣,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税务部门即征即退 乐税网( http:/ )邮箱: J 税务部门即征即退是指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再将已征的全部或部分增值税税 款由税务部门定期退还给纳税人,有即征即退50、80、100%。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并照常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三)财政部门先征后退 财政部门先征后退是指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再由财政部门将已征税款全部或 部分退还给纳税人。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照常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 纳税额。 二、现行有效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免税 1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

4、策: (1)再生水 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 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 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2)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 胶粉应当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性能指标。 (3)翻新轮胎。 翻新轮胎应当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 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 (4)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

5、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 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 乐税网( http:/ )邮箱: J 注:以上优惠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税2008156号文件规定。 (5)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 税(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1115号文件规定)。 生产原料中建(构)筑废物、煤矸石的比重不低于90%。其中以建(构)筑废物为原料 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应符合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2010)和混凝土和砂 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2010)的技术要求

6、;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 应符合建筑用砂(GB/T 14684-2001)和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01)的技 术要求。 2.对以下劳务免征增值税 (1)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税2008156号文件规 定)。 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2)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财 税2011115号文件规定)。 垃圾处理是指运用填埋、焚烧、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形式,对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 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污泥处理处置是指对污水处理后产生

7、的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 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 3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 税(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财税200197号文件规定)。 (二)即征即退100%的项目 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1.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 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GB106212006的有关规定。 乐税网( http:/ )邮箱: J 2.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包括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销售的电力或 者热力,财税2009163文件增加)。 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

8、232003第1时段 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树 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3.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4.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 比重不低于30%。 5.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 料)。 财税2009163号文件调整后的内容: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 注:以上优惠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财税20081

9、56号文件规定。 6.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 发电(热)原料中100%利用上述资源。 7.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 材、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 渣),包括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热力、燃料。 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80%,其中利用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 渣)生产燃料的资源比重不低于60%。 上述涉及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 定(发改能源200613号)要求,并且生产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

10、标 准(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 准(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利用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的生 产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乐税网( http:/ )邮箱: J 8.以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为原料生产的干化污泥、燃料。 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9.以废弃的动物油、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饲料级混合油。 饲料级混合油应达到饲料级 混合油(NY/T 913-2004)规定的技术要求,生产原料 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10.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 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

11、综合经营许可证,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 于90%。 11.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为原料生产的乳化油调和剂及防水卷材辅 料产品。 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 于70%。 12.以人发为原料生产的档发。 生产原料中90%以上为人发。 注:以上优惠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1115号文件的规定。 (三)即征即退80%的项目 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 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 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

12、料生产的箱板纸。 注: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1115号规定,为财税2009148号文件的延 续规定。 乐税网( http:/ )邮箱: J “三剩物”,是指采伐剩余物(指枝丫、树梢、树皮、树叶、树根及藤条、灌木等)、造 材剩余物(指造材截头)和加工剩余物(指板皮、板条、木竹截头、锯沫、碎单板、木芯、刨 花、木块、篾黄、边角余料等)。 “次小薪材”,是指次加工材(指材质低于针、阔叶树加工用原木最低等级但具有一定 利用价值的次加工原木,其中东北、内蒙古地区按LYT1 5051999标准执行,南方 及其他地区按LYT13691999标准执行)、小径材(指长度在2米以下或径级8厘米以下

13、 的小原木条、松木杆、脚手杆、杂木杆、短原木等)和薪材。 “农作物秸秆”,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收获了粮食作物(指稻谷、小麦、玉米、薯类 等)、油料作物(指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芝麻籽、胡麻籽等)、棉花、麻类、糖 料、烟叶、药材、蔬菜和水果等以后残留的茎秆。 (四)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项目 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1.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 退役军用发射药在生产原料中的比重不低于90%。 2.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 副产品,是指石膏(其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85%)、硫酸(其浓度不低于15%

14、)、硫酸 铵(其总氮含量不低于18%)和硫磺。 3.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 气。 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80%。 4.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 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 5.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乐税网( http:/ )邮箱: J 6.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具体范围按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执行。 注:以上优惠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财税2008156号文件的规定。 7.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的蔗渣浆、蔗渣刨花板及各类纸制品(注:此项目自

15、2011年1月1日 起执行,为财税2010114号的延续规定)。 生产原料中蔗渣所占比重不低于70%。 “蔗渣”,是指以甘蔗为原料的制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纤维50%左右的固体废弃物。 8.以粉煤灰、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氧化铝、活性硅酸钙。 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25%。 9.利用污泥生产的污泥微生物蛋白。 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10.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 其中瓷绝缘子生产原料中煤矸石所占比重不低于30%,煅烧高岭土生产原料中煤矸石所 占比重不低于90%。 11.以废旧电池、废感光材料、废彩色显影液、废催化剂、废灯泡(管)、电解废弃 物、电镀废弃物、废线路板、树脂废弃物、烟尘灰、湿法泥、熔炼渣、河底淤泥、废旧电 机、报废汽车为原料生产的金、银、钯、铑、铜、铅、汞、锡、铋、碲、铟、硒、铂族金 属,其中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烟尘灰”,是指金属冶炼厂火法冶炼过程中,为保护环境经除尘器(塔)收集的粉灰 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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