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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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思考在法制建设过程中,我们遇到许多与会计相关的法律问题,如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和有关中介机构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表的责任,如何确定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从事不同类型法律业务的律师,其也遇到各自不同的会计问题,律师如何作出判断。在各类经济案件查办中,由于涉及复杂财务会计问题的经济案件大量出现,并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案件承办人员的专业能力。为此,市场经济呼唤既精通会计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法务会计专

2、业人才。会计语言越来越多地渗透到法律实践中,会计学与法学之间的交融越来越显现出来。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在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过程中应思考以下问题。一、关于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的认识高校在培养法务会计人才中,首先应思考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司法会计与英美法系中的法务会计的关系,只有将二者的关系弄清,我们才能面对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人才培养的目标,以培养社会需要的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经过研究和思考,对两者的关系有以下认识。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法律渊源即法系基础不同。法系是指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传统的一些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总称,世界上主要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法务会计与英美法系的法律相关,而司法会计鉴定与大陆法系的

3、法律相关。在英美法系国家,没有独立的“司法鉴定”概念,司法鉴定结论归结于证人证言一类,称为专家证人证言,专家通过对鉴定材料的检验、判断亲身去感知、体会案件某些事实,从而对案件待证的事实作出判断。在英美法系中,司法会计可以理解为法庭会计或法务会计。大陆法系国家则采用“司法鉴定”名称,通常把司法会计理解为是帮助法院认识的活动(如法国、德国),或者是中立的第三者提供的判断活动(如日本)。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是在不同的法系基础中产生和发展,它们的实践形式必然会受到其所在国的司法制度特别是诉讼制度的影响。不同国家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其思想、理论、管理体制等都受到所处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国家的司法体制决定着诉

4、讼制度和证据规则,诉讼制度和证据规则决定着司法会计制度,同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也影响司法会计的发展。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是同一种技术学科在不同法律体系下的不同实现与发展,二者采用相同的技术方法,其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为法庭提供证据服务。法务会计的称谓其实是翻译上的问题而造成的,不要把它作为新生事物来看待,其实质是指司法会计。在我国,司法会计已经运用于司法实践,并将理论研究运用于实践中取得较好效果,况且“司法会计”的称谓已经被人们广泛接受。因此,长期的司法实践和司法会计的理论研究,我们将各类诉讼中涉及的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活动都统一称为“司法会计”。鉴于此,我国培养的法务会计人才是为诉讼活

5、动服务。二、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分析高等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三种模式,提出现阶段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采取的模式。(一)采用学生攻读双学位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已经开设会计学专业和法学专业,且具有会计学或法学硕士点的高等院校采用这一人才培养模式。将会计学专业三年级的学生,根据其志愿转成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本科第四年起主要加强法律知识和法务会计知识的教学与实践;将法学专业三年级学生,根据其志愿转成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本科第四年起主要学习会计学、审计学知识和技能及法务会计知识的训练。学生在修完规定的学分后,可获得管理学和法学学士学位(双学位)。该种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学生掌握会计学、审计

6、、法学、证据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可为五年,专业课学分可以适当增加。(二)设置法务会计硕士研究方向的人才培养模式设置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点,或在现有会计学专业、法学专业硕士点以及会计学专业博士点或法学专业博士点设置法务会计研究方向,以加快我国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构建法务会计的理论体系。同时尽快培养我国法务会计专业的师资,加强法务会计专业的师资力量。以推动我国法务会计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报考法务会计研究生方向要有资格限制,其应具有会计学或法学专业的学士学位;在职报考的考生若没有会计学或法学学士学位,应具有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者中级会计师资格)。该专业研究生在读期间主要从事法务会

7、计理论与实务研究,通过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对法务会计某个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并具有专门从事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三)设置法务会计本科专业(或者方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具备较强法务会计师资力量的情况下,可以在会计学专业下设置法务会计方向。在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成熟的情况下,国家教委在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增设法务会计专业,在已经开设会计学专业、审计学专业、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组织法务会计本科专业的申报,设置法务会计专业,以满足社会对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以上三种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是满足不同阶段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目前国内对法务会计的研究还处于零星研究,还没有形成“团队

8、作战”。公开出版的法务会计论著都各持不同的观点,法务会计学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而社会又急需法务会计人才,采用学生攻读双学位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过渡的人才培养模式。设置法务会计硕士研究方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一方面是为加快研究型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建立法务会计学理论体系;另一方面是为加强法务会计师资的培养,推动高等教育法务会计本科专业的设置,满足社会对法务会计人才的呼唤。笔者认为只有法务会计师资力量得到加强,才能考虑设置法务会计本科专业,并集中大量专业人才进行法务会计学教材建设,向社会培养大量合格的法务会计本科专业人才。但居于目前法务会计人才短缺的现状,在已设置会计学专业和法学专业的高校中,整

9、合会计学专业和法学专业的教师资源,在会计学专业下开设法务会计本科以及研究生方向,这一人才培养模式应是当前的最佳选择。三、会计学专业法务会计本科方向的课程体系在确定了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后,现实的问题就是会计学专业法务会计本科方向的课程体系如何科学、合理地设置,以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我校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XX年在会计学专业率先设立了“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在全国最先进行法务会计学历教育的有益探索。对会计学专业法务会计方向课程体系的设置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一)会计学专业法务会计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和业务培养要求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和

10、能力,能够在司法鉴定机构、会计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司法会计鉴定、会计、审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方向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法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审计方法与技巧的基本训练,具有应用、分析和解决财务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以及发现、收集、固定涉案财务会计资料证据的能力。为此,学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会计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以运用会计、审计和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司法会计检查和鉴定为专业特长;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

11、针、政策、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二)会计学专业法务会计方向的课程体系法务会计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分为五大模块:通识教育模块、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包括专业主干课、专业方向课、专业任选课)、专业拓展课(或全校性选修课)、实践课。通识教育模块分为通识教育基础课和通识教育主干课两类。专业拓展课(或全校性选修课)是从拓宽学生知识面来考虑,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主要选修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人文类、科技技术类和艺术类等方面的课程。法务会计方向的学生,学科基础课主要包括: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

12、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基础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通论。专业主干课主要有:财务会计、中级财务管理、审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系统。专业方向课主要是:司法会计概论、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学。专业任选课安排主要是:国际会计、公司法、税法、非盈利组织会计、会计制度没计、会计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纳税会计、成本会计、司法会计专题、司法文书写作、逻辑学等,学生需修够8学分。实践课主要包括会计实验、案例调查和模拟法庭辩论、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会计综合考试、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环节。会计实验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配合会计专业课如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

13、、会计信息系统等教学的部分会计实验;另一方面是开设会计综合实验课,进行一个完整会计循环实验。案例调查和模拟法庭辩论主要是配合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会计鉴定等课程进行的。毕业前的实践环节,将学生安排到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内部的鉴定部门进行实习。四、法务会计本科方向的实践教学方法根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培养目标的要求,该专业方向学生应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知识,同时应具有法律和计算机应用方面的能力,而且要有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在复杂的经济案件中,能提供科学、公正、合理的专家意见。在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上我们考虑了三个方面:第一,注重会计学、审计的基础理论、基本

14、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第二,培养和训练学生查处舞弊的技巧和能力,收集财务会计资料证据的能力;注重案例教学;第三,建立实习基地,统筹安排学生见习和毕业实习。我们通过会计一体化实验室、校外实习基地,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请进来,走出去”的实践教学方法。我们从实际工作单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聘请了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师作为客座教授,按专题为学生进行案例教学,让学生了解实际工作中司法会计的工作程序、方法,针对不同的案例如何发现、收集、固定财务会计资料证据,为司法机关提供有力的诉讼证据。我们还从原公安专科学校(现在的云南

15、警官学院)聘请有教学和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为学生讲授犯罪侦查学、犯罪心理学和证据学课程。同时我们也让学生“走出去”。在学习专业方向课之初,用2课时让学生到司法鉴定机构去体验实际工作。毕业实习时,安排学生到实践中去锻炼动手能力。在注册会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员等的指导下,参与审计业务或一到两个经济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在律师的指导下参与一个完整的经济案件的调查、取证、审理和报告的撰写工作,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通过实习学生了解从案件受理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到制作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的整个过程,以掌握司法会计鉴定的程序、方法和各种案件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的要点。毕业论文阶段学生应在老师指导下,就法务会计某个研究领域进行理论研究或就法务会计实际工作中某些问题进行研究,撰写毕业论文。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了解实际工作,加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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