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美高校研究基金的合作与发展_1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60721064 上传时间:2018-11-18 格式:DOCX 页数:42 大小:39.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中美高校研究基金的合作与发展_1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论中美高校研究基金的合作与发展_1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论中美高校研究基金的合作与发展_1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论中美高校研究基金的合作与发展_1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论中美高校研究基金的合作与发展_1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论中美高校研究基金的合作与发展_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中美高校研究基金的合作与发展_1(4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论中美高校研究基金的合作与发展编辑。中国改革开放25年来,中美之间的高等 教育 与学术交流主要表现在人员、项目、信息3大领域。在人员交流方面,主要有教授交流、学生交流、教授与学生交叉交流1、中方 行政 管理 人员培训、校长代表团互访等;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有合办国际研讨会、短期培训、合作授课、合作承认学分、合作授予学位、合作经营和管理大学等;在信息交流方面,主要是利用各自的 图书馆 和 档案 馆交流资料,包括馆际图书共享服务、图书定期互赠、远程教育信息互通、 电

2、子 信息与软硬件共享等。但在上述3大领域之外还有一块“处女地”尚未得到系统而又全面的开发,那就是中 美学 者以大学为基地,共同 申请 美国基金会的研究基金,从事相关课题的合作研究,将教授之间的研究合作演进为各大学的组织性行为。尽管一些中 国学 者和机构已成功地独立申请到美国的研究基金,但他们却较少尝试与美国教授合作申请研究基金,尤其是很少在中美高校之间,通过学校的组织性行为进行有系统、有规划、有组织的各学科领域的长期合作。显然,这是一种难度最大的合作方式,因为它要求合作双方具有共同的兴趣、高度的互信、长期的共事和顺畅的 语言 交流。 本文的第一、二部分将简要介绍美国大学科研部门的基本架构、主要

3、功能和项目;第三部分具体探讨推动与组织中美学者合作申请研究基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第四部分则深入分析将这些必要性和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挑战与机会,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步骤、模式和内容等建议。笔者希望本文有助于填补中美高校学术交流的空白,拓展两国 文化 教育的合作领域。 一、美国高校科研部门的组织结构 在讨论中美高校如何合作申请研究基金之前,有必要先介绍美国高校科研部门的结构和基本功能。在美国高校的科研活动中,学校科研部门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教授的独立自由的研究地位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为所有教授试图得到校外基金会的研究资助时,都必须由学校出面予以协助和担保。这种需要学校担保的校外科研资源,是

4、美国高校教授从事科研的主要资金来源。但不同类型的大学设立了不同的科研管理结构,以适应不同的校外科研的规模。大致而言,美国的高校分为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型大学(Doctoral/Research University)、授予硕士学位的综合性大学(Masters College and University)、本科生学院(Baccalaureate Colleges)、专科生学院(Associates Colleges)、专业学院和印地安人部落学院(Trib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2 在此,笔者只侧重介绍前两类与科研密切相关的大学。 1994年,美国的“卡内基基金

5、会”将研究性大学分为研究I型和II型大学(Carnegie Research University I and II)。研究I型大学的标准是每年至少得到4千万美元的各种联邦研究基金(Federal Fund),同时每年必须至少授予50个博士学位,并以科研作为学校发展的第一优先。在1994年,属于研究I型大学的公立大学有59所,私立大学有30所,包括哈佛、耶鲁等大学,总数为89所。研究II型大学的标准与I型只有一点不同,即得到联邦基金会的基金降低到每年1千5百万至4千万美元,在1994年,这类大学的总数为37所3。 能否挤进研究型大学,关键在于获取联邦研究基金数额的多寡,因为联邦研究基金的成功获

6、取,基本上代表了一所大学的研究力量、研究设备、研究队伍、研究资源和研究项目的综合水平。XX年,“卡内基基金会”对研究型大学的名称与标准作了修订。原先的研究I型大学改名为“全面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型大学”(Doctoral/Research Universities-Extensive),其主要标准是必须每年至少授予50个博士学位,并涵盖15个主要学术领域。原先的研究II型大学改名为“集中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型大学”(Doctoral/Research Universities-Intensive),这类大学必须每年在3个或更多的学术领域授予10个以上的博士学位,或是不限专业数量,但必须每年授予20

7、个博士学位。按照新的标准,第一类研究型大学的数量从89所增加到151所,占全美高校总数的%,第二类研究型大学的数量从37所剧增到110所,占总数的%4。 000年的新标准不再将获取联邦基金会的资金数额列为评判标准。“卡内基基金会”的理由有两点。第一,联邦基金获取的多寡不能全面反映一个研究型大学的研究水平,因为许多学校依赖的是非联邦基金会的研究基金,而且许多专业不可能得到很多的联邦基金,何况联邦基金对每个大学的资助是每年不断变动的,难以作为恒定的评判指数。第二,从1993年起“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NSF)”不再公布各大学全部学科获取联邦基金的数据报告,而只提供各大学得到科学和工程方面的联邦基

8、金的数据,这样原来的分类方法就难以真实、全面地反映每个大学获取联邦基金的准确数据了5。 000年后,“卡内基基金会”也将授予硕士学位的综合性大学分为两类。一是授予硕士I型大学(Master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其主要标准是必须在3个或更多的专业每年授予硕士学位40个或40个以上,如笔者所在的宾州西切斯特大学,全美一共有此类大学496所,占总数的%。二是授予硕士II型大学(Master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它们必须每年授予20个或20个以上的硕士学位,专业数量不限,全美共有115所,占总数的%6。 在科研基金合作方面,中

9、国的大学可能寻求合作的美国大学,主要就是上述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大学,其总数为872所,占全美高校总数的%7。 就学校科研部门的结构设置而言,在“全面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型大学”或研究I型大学,主管全校科研的主要负责人往往是副校长(Vice President for Research),其位置一般是全校的第三把手,仅次于校长和主管学术的第一副校长兼教务长(Provost)。主管科研副校长的主要业务通常包括6方面:第一是获取研究基金前(pre-award)的服务,包括提供基金会信息、协助教授完成基金申请书、提供研究基金方面的专业培训、设计基金报告预算、监督基金申请报告符合联邦政府各项 法律 、协

10、调基金会与研究学者的关系等;第二是获取研究基金后(post-award)的服务,包括建立基金的专门帐户、管理基金的各类开支、接待和处理基金会的查账和 审计 、负责研究基金的管理费、递交基金的年度 财务 报告等;第三是对外公关与联系,主要致力于发展学校与联邦政府、国会、州政府、社区、企业、兄弟院校和各基金会的关系,包括雇佣专业的游说人士,向国会议员争取专门基金拨款;第四是处理和仲裁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各种 道德 和法律纠纷,包括知识产权、利益冲突、研究行为失误、动物权利、危险物品管理、个人隐私等;第五是推动研究成果的产业化,许多研究型大学通过建立“研究公园”(Research Park),提供专利和

11、商标服务、开发与企业的 经济 合同 ,并为教授的科研成果提供孵化器服务等;第六是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的科研政策、协调学校各学院之间的关系、管理全校的所有研究所、研究中心、中心实验室、交叉学科研究项目,提供各类支持教授研究的校内基金和奖励。 许多研究型大学还设立了独立于大学的研究基金会(research foundation),以便独立地管理所有的研究基金,其主要职责是分管上述的第一类(pre-award)和第二类(post-award)业务,这样就减轻了主管科研副校长的任务。“集中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性型大学”或研究II型大学一般不设专门主管科研的副校长,而是设置向第一副校长兼教务长负责的副教务长

12、一职(Vice Provost for Research)。而那些授予硕士学位I型和II型大学则往往在教 编辑。务长下设一位主管科研的准副校长(Associate Vice President for Research),或在研究生院设一个专职的副院长,负责学校的科研事宜。许多授予硕士学位的大学的Post-Award事务主要由学校的 财务 部门承担,并向主管财务和 行政 的副校长负责(Vice President for Fiscal Affairs and Administration),而不是向教务长负责。同时,授予硕士学位的大学一般没有“研究公园”,对研究成果产业化的要求也不高。但在授予

13、硕士学位的大学中主管科研的准副校长与研究型大学的准副校长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前者是学校有关科研事务的最高和最终负责人,一旦出现任何违反联邦 法律 的事件,要坐牢的不是主管学术的第一副校长,而是主管科研的准副校长;而在研究型大学,一般有4至5位分管科研的准副校长,最终负责人是主管科研的副校长,而不是准副校长。 二、美国高校科研机构的功能与机制 明确了美国高校科研部门的组织结构后,还需要进一步讨论美国高校是如何建立科学而有效的功能与机制,以促进科研、强化 管理 的。根据笔者的体会,一个主管大学科研的负责人主要应建立和强化5大机制,这可以用ISPRO加以归纳,即激励机制(Incentive)、服务机制

14、(Service)、基金 申请 书开发机制(Proposal Development)、名誉奖励机制(Recognition)和对外公关机制(Outreaching)。每个机制都需要由不同的项目与服务来实现,尽力满足学校科研发展的3D目标,即活力(Dynamic)、多元(Diversity)和沟通(Dialogue)。 1. 激励机制8 学校的主管必须了解,任何一项成功的事业必须是先有投入、后有产出;要想马儿跑,就先要使马儿吃好草。从表面上看,科研部门的主要任务似乎是被动地提供服务,实际上,如果科研部门能主动设计并推动各种有助于激发教授们积极性的措施,将可以大大改观学校的科研基金业绩9。因此,

15、学校的科研部门在资金投入和激励方面要在3个阶段上主动服务。 其一是在教授准备基金申请书前提供必要的旅行补助基金(Travel Fund),以便教授参加基金会主办的基金申请的培训与 指导 ,这种培训往往有助于教授们严格按照基金会的要求撰写申请书,建立与基金会负责人的关系,防止一些不必要的疏失;同时这种旅行补助基金也帮助教授们亲自到基金会所在地面见基金会的的项目官员,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增进与项目官员的联系与理解。 其二是在基金申请书递交之后提供必要的奖励基金(Incentive Award),许多以教学为主的大学教授的教学工作量很重,为了激励和奖励他们利用教学外时间准备研究基金申请书,有关部门

16、需要对所有递交校外研究基金申请书的教授提供现金奖励,不管基金申请成败与否,申请人都能得到这笔奖励基金。 其三是研究基金申请获准后,通过研究管理费的再分配,将管理费的一定比例再分配给教授,作为一种新的奖励。需要指出的是,每个美国大学从联邦基金中分享研究管理费的比例是由联邦政府的有关部门决定的,主要是根据该校的师生比例、研究设备、年度预算和行政开支等因素,每3年评估和决定一次,一般都在30到60之间10。笔者所在学校的这一比例是46,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教授申请联邦基金的预算中有关工资和福利的部分为100万美元,那么联邦基金还要额外支付46万美元的管理费给教授所在的学校。对此,每个学校又有不同的内部分配研究基金管理费的政策。笔者所在学校的分配政策是,5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