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_1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60497712 上传时间:2018-11-1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_1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_1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_1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_1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_1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_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_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之理论研究内容 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从计划 经济 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 发展 的需要,而新的适应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还在探索之中,因此,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强化 法律 规范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通过法律手段来整治秩序,是解决市场混乱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市场经济,法律保护,法治,规范,立法 一、市场经济概述及特征 市场经济即指充分发挥市场 规律 这只看不见的手

2、的作用,实现资源的配置。其发展就是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寻求利润的最大化。没有自由,就不能称之为市场经济。但是市场经济中的自由,不是能够自我保护和保证的,它会受到来自多个方面的破坏:相对的市场经济主体对自由的侵犯,自身对于自由的滥用,政府或者国家对于个体自由的侵犯。 市场经济是具有二重性的,既具有利益原动力和竞争机制所驱使的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和价值规律所蕴含的一定自我调节能力;又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时滞性、波动性等非有序化倾向和强调本位物质利益的消极方面,容易滋生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国家给予必要的法律保护,政府运用所设法律进行适度的调控和必要的行政管理是 现代 市场经济所不可缺少的。市场调节和法

3、律保护,二者纵横结合,成为市场经济发展所要求的两翼。 二、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从 历史 因素上讲,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正发育于90年代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面临的发展条件迫切需要法律保护。这主要是表现在与世界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以及在其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地位 问题 上。由于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已历经数百年,我国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从半封建、半殖民跃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再加之以往“左”的错误的 影响 ,使我国的市场发育至今还不充分,市场机制不成熟,长期计划经济的固有模式、传统习惯和观念都具有顽强的抵抗力。 从我国现状来看,当前,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

4、经济转型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还在探索之中,因此,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例如,经济欺诈现象较为严重,逃、废债行为相当普遍,债权人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 金融 诈骗、逃汇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仍较为猖獗;假冒伪劣商品愈演愈烈,不仅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也危害了许多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依然存在,并妨碍了统一市场的建立。这些混乱现象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败坏了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形象,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也给人民群众和广大消费者造成

5、了损害。整治混乱秩序、规范市场行为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重大问题,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 整治混乱秩序、规范市场可以有两种手段供我们选择,一种方式是强化行政管理、扩大行政权限、加强行政处罚;另一种方式是强化法律规范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前一种是行政手段,后一种则是法律手段。当前单纯依靠强化行政手段来治理混乱秩序并不能够取得应有的效果,其主要原因在于,尽管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国仍处于从集中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阶段,政府虽然在很多方面采取了各种简政放权的措施,但政府享有的行政权限与市场经济的需求相比,仍然过大。与市场经济的要求

6、相比,行政权力不是应当强化,而是应当逐渐弱化,这一点已经形成了社会的共识。 编辑。 法者度也,只有靠 法律 的力量才能制衡作为权力主体的国家的干预与作为权利主体的市场参加者的行为之间的关系,使之均不失度、越轨,才能抵制各种不利因素对市场 经济 发展 的破坏。而且法律的规范性作用在于使 社会 “摆脱单纯的偶然性或任意性”的支配,以有效地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和国家计划的随意性,保障市场机制的自主、独立和稳定性。正如马克思在谈法律的这种重要社会功能时所说:“这种规则和秩序本身,对任何要摆脱单纯的偶然性或任意性而取得社会的固定性和独立性的生产方式来说,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整治混乱秩序、规范市场必

7、须要强化法律手段。也就是要通过加强立法和执法,强化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秩序,尽快地使我国从一个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过渡。我国宪法已经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当前我们所需要的就是要进一步将规范市场与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结合起来,作为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组成部分。事实上,只有加强法治,强化法律的规范和管理,才能真正建立市场经济的规范和秩序,其理由在于:第一,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是平等的,其利益是多元的,资源也是不断流动的。因此,市场经济要求实行自由的交易和公平的竞争,这些必须要靠法律来维持正常的秩序。例如,在计划经济 时代

8、,可以通过行政的调处、领导的平衡和干预来解决各种经济纠纷和民间纠纷,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形成于旧体制的解决争议的 方法 已被证明无法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的需要。在一个开放的、自由平等主体的交易构成的市场经济中,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行为必须要靠法律来规范,而其产生的纠纷也必须主要应当靠最终解决争议的机构人民法院来解决,这就是说,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形成秩序。第二,从 目前 市场中出现的一些混乱现象来看,尽管相当一部分是由于转型时期社会变动的负作用,需要靠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制度的重建来解决,但相当多的 问题 仍然是法治不健全、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原因造成的。例如,假冒伪劣现象难以得到有效的根治,很大程度

9、上就是由地方保护主义、以罚代刑和处罚不力造成的。第三,通过法律手段来整治秩序,规范市场,需要加快立法的步伐,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长期、稳定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市场法治秩序,解决市场混乱的问题,真正使市场经济形成良性的循环,这是解决市场混乱的根本途径。 三、如何加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保护 、进一步完善民事立法 据统计,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民事法律已经超过40多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规范市场主体、调整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法律相继出台,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颁布一部系统的民法典,

10、因此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仍然缺乏。制订民法典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民法典的制订,正是实行依法治国战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通过制订民法典,可以全面地将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法定化、明确化,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并使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案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完善经济行政立法 经济行政立法在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中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颂布了许多经济行政立法,在实践中也起到了应有的效果。但有一些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一些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还有一些规范性文件没有做到透明、公开、客观、公正、合理。完善经济行政立法,需要我们努力提高立法

11、质量,制定一些市场经济真正需要的法律。为此,一方面,在立法中应当规范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促使政府机关进一步转化职能。政府机关应当加快机构改革的步伐,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政府部门的职责应当放在加强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之上,应当建立以“监督、约束、扶持服务”为宗旨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模式。 、加强行政立法和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 影响 最大、与公民关系最密切的部门,也是主要的执法机构,因此,市场交易秩序能否得到整治,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而颁行的禁止性规定能否得到遵守,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机关的执法行为。在我国,当前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的关键是要加强依法行政,而加强行政机关的执法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大的意义。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就能起到良好的执法效应,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 参考 文献 :法 理学 论丛、邓小平 理论 概论、市场经济与法治经济、关于市场经济的法 哲学 思考、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秩序的建立和完善 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