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指导作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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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指导作用分析民法基本原则是立法的根本准则,对该法律体系完善发挥着重要的推动性作用,同时贯穿于立法、司法实践的始终。可见,司法实践过程中,应坚持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性。民法基本原则来源于人类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能够对社会生活本质和社会关系规律加以正确反映,同时可以弥补我国立法的不足。通过文章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指导性作用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加快我国立法体系完善步伐和促进司法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一、民法的基本原则从世界范围看,民法典中大多未能

2、对民法基本原则加以呈现,而是将其在民法制度与规范中体现。苏俄民法在1922年首次提出民法基本原则理念。目前,我国立法中,逐渐重视民法基本原则,并将其作为民事立法、司法及其法律活动的基本准则,可以克服法律局限性。就民法基本原则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原则: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以彰显自身的独特人格。公平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能够使民事主体实现互利,对于民事纠纷双方,在法律面前具有为自己辩解的机会,任何一方都不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由此可见,平等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联盟。意思自治原则在任何民事活动中,主体能够依据自

3、己的意愿而实现等价有偿。基于意思自治原则的民法,能够确保当事人意志自由,不受国家非法干预。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利用民事权利与非法行使的权力进行抗衡,且自身意志不受任何人员的非法干预。就我国民法体系发展与建设而言,该原则是对法律准则的高度概括,为民事立法提供重要的指导性作用,有助于从最广泛角度确保民事主体的意志自由和独立性。同时,该原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真实反映,有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深入,对我国社会发展发挥着推动性作用 。诚信原则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需要善意行使权利和义务,对民事纠纷事件进行妥善处理。通过对民事信用的维持,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在诚信原则的作用下,当事人

4、的权利、利益等方面得以均衡。另外,诚信原则是大陆法系民法中各项原则具体化和逐渐演变的重要依据 。权利有效利用的原则,主要在民事关系处理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就我国司法实践而言,滥用职权问题日益严重,不仅挑战法律地位,而且对社会有序发展有着不良影响。基于该原则,对民事关系处理中的权利行使有着明确的界限,并且具有操作价值。二、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范围从世界民法发展历史来看,许多国家尚未对民法基本原则加以明确规定,导致民法不能充分发挥其指导性作用。根据上述可知,民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四项内容,即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信原则、权利有效利用原则。民法基本原则在我国出现的时间相对较晚。世界范围内关于民法基本原则

5、的规定之所以少,是因为专家学者对其适用范围有着不同程度的理解和划分,其界限尚未得到明确划分。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范围虽然相对较为广泛,但是该原则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全部民事领域中,存在不适用范围。首先,契约自由原则的适用范围具有局限性,用于处理约定性的民事关系,而不是非约定性民事关系。可见,契约自由原则并非民法基本原则之一。其次,如果将民法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缩小,认为其只需在特定领域发挥重要功能即可,则契约自由原则属于民法基本原则。可见,两种学派人员对此而争论不休 。民法基本原则并非千篇一律,而是具有差异性的,针对不同国家或者历史时期,民法基本原则不一致。首先,从发展时期视角看,所有权绝对原则、契约自

6、由原则、过失责任原则是近代民法的基本原则,但在现代社会中,以上原则均未出现在民法典中。其次,从不同国家视角看,前苏联既东欧国家民法基本原则中包括服从国家经济指导的原则,但是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民法中,尚未接受该原则。民法基本原则之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是近年来争议较大的问题,对民法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的界定产生不良影响。以民法平等原则为例,民事主体平等是相对而言,主要指特定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平等,而非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一方面,如果专家学者认为民法中各基本原则存在派生关系,则平等原则可以与其他原则并列;另一方面,如若专家学者认为各基本原则之间不存在派生关系,则其它基本原则不复存在 。三、民法基本原则在司

7、法实践中的应用的意义现阶段,我国内陆地区实施的法律主要是成文法,通过拓展民法领域范围,为各项法律条文的制定和完善提供重要依据。从民法完善实践看,成文法本身就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满足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民法基本原则具有模糊性、抽象性、衡平性等特点,使法官人员在审判过程中,可以进行合理的裁量。在此过程中,法官需要从民法立法意图处着手,用心揣摩,并根据司法活动实践经验而自由裁量,使之控制在法律规定的空间范围内,可从根本上规避法官滥用职权等问题。民法基本原则虽然蕴涵于民事成文法典中,但却能够弥补传统法律制度中滥用职权等不足,确保司法实践的公开化、透明化,对推动司法实践进程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四、民

8、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指导作用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立法程序中占据核心地位和发挥着核心作用,能够对民事纠纷案件处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由此可见,民法在司法实践中据有指导性作用。在我国法律体系完善过程中,主要以民法基本原则为重要依据,以弥补相关法律章程的遗漏或模糊等不足,使法律更具规范性。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根本属性、强制力发挥着重要的指导性作用,包括规范司法实践行为、规范审判流程、规范法律功能和为法官提供自由裁量标准等,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加快法律法规的完善进程 。民法基本原则意义的指导性作用民法基本原则是对法理的另一种阐释,与法学理论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能够为司法实践活动中法

9、官处于民事纠纷的行为提供重要依据。民法基本原则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弥补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不足,而且是立法制定与实施的参考,能够对司法实践活动发挥着重要的指导性作用。民法基本原则根本属性的指导性作用通过民法基本原则可知,能够对市场经济根本要求进行有效反映。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发展和完善,并在市场中得以有效落实,使商品经济市场欣欣向荣。商品贸易中,利益问题贯穿于始终,生产商、零售商等通过交换实现原材料及资本积累。由此可见,民法基本原则的根本属性对司法实践基本行为发挥着重要的规范性作用,而民事活动当事人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必须坚持以民法基本原则为活动准则,确保其民事活动符合国家法

10、律标准规范。另外,民法基本原则是在民事精神领域的拓展和延伸,也是民事立法的重要标杆,只有依据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才能将民事领域中各项政策及精神全面贯彻和落实到民法诸多层面中,以充分发挥民事立法的重要作用。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活动中,民法基本原则的根本属性可以充分发挥其指导性作用 。民法基本原则强制力的指导性作用民法基本原则具有强制力,却是在法官自由裁量的基础上得以实现。民法本身具有模糊性特点,使民法基本原则具有不确定性、补充性。在民事纠纷案件处理中,法官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自由裁量,是民法基本原则中平等原则、权利有效利用原则的重要体现。首先,民法基本原则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具有

11、强制补充性的特点,与法律关系相关的部分,逐渐成为法律的补充,并划分至民法基本原则的类别。其次,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的司法实践经验与相关案件处理案例,以完成自由裁量工作。在此过程中,法官以民法基本原则为重要原则,并彰显民法基本原则的强制力。由此可见,民法基本原则强制力具有指导性作用 。五、结论随着民法体系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民法基本原则发挥着重要的指导性作用。就民法基本原则而言,具有抽象性、模糊性等特点,贯穿于立法和实施全过程中。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弥补成文法的不足,对健全国家法律体系发挥着重要意义。民法基本原则意义能够指导司法实践行为和审判;其根本属性指导行为规范功能;强制力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有指导性作用。通过对其指导作用的分析,有助于加快民法发展进程。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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