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法律教育之观感(下)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60466218 上传时间:2018-11-16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5.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美国法律教育之观感(下)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对美国法律教育之观感(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美国法律教育之观感(下)(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对美国法律教育之观感(下) 五、校友与法学院筹款的博士学位搞得非常非常难。译为“院”。这还不说,最严重的是将本科后的两种性质不同的“院”都视为学术性的研究生院,混淆了这两种不同本科后教育的界限,结果造成许多误解、混乱和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我们看到华尔街大街上走的都是硕士博士,就以为他们都是学术型的硕士和博士,其实大部分都是本科后的职业教育学院毕业的,拿的是职业学位,如商学院毕业的大多拿商学院的最基本学位工商管理“硕士”、法学院毕业的大都拿法学院的最低学位即法律“博士”、医学院毕业的拿医学院的最低学位医学“博士”,他们同学术性的博士、硕士有质的不同,因为那些从本科后研究生院毕业的学术型硕士博士们通常都留在大学或研究机构搞教学研究,而鲜有“下海”从商的。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