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在民营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及其对国有企业的借鉴意义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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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制度创新在民营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及其对国有企业的借鉴意义编辑。摘要:本文把责任和激励作为沟通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纽带,以“两不”、“四自”、“四权”这一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典型经营机制为基础,讨论了民营科技型企业是如何通过“两不”、“四自”、“四权”的制度建设促进其技术创新机制形成的。并分析了上述制度建设对强化我国多数国有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责任和激励的借鉴意义。企业成功的开展技术创新的标志,不在于它是否开发了一项或几项成果,而是要看它是否形成了科技成果绵

2、绵不断涌出的技术创新机制。而企业真正形成这样的机制,没有制度的不断创新作保证是不行的。因此,讨论技术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关系,核心就是要讨论制度如何才能保证技术创新机制的形成。企业要真正形成这样的机制,起码需要具备这样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企业需要有不断创新的进取精神,而进取精神的前提是企业有足够的、持久的开展技术创新的动力;。二是企业有足够的开展技术创新的能力,这种能力的获得则需要企业舍得在技术创新方面投入,有面向未来的追求企业长远发展的观念。这两个条件的获得,主要来源于企业家的强烈的责任感和对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强烈激励。责任和激励不能在企业中自发的产生,他们是需要制度提供的。因此,责任和激励,是把

3、技术创新和制订创新沟通起来的纽带,以此为线索,我们就可以找到企业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如何相互作用的。与目前的大多数国有企业相比,民营科技型企业之所以能够较好地解决责任和激励问题,关键在于他们主要体现在经营机制方面的制度的相对优越性。当然,目前的民营科技型企业也并不是完美元缺的,其本身发展也是不平衡的,而且也确实存在一些 历史 遗留下来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但从总体上讲,国有企业确实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值得借鉴的东西,特别是在由制度所决定的责任和激励上。在经营机制上,民营科技型企业最重要的特色就是国家科委在1992年召开的全国民办科技系统工作会议上概括的“两不”、“四自”、“四权”。“两不”就是不用国家

4、的编制和不要国家 投资 ,这就避免了计划式的 行政 干预。“四自”是指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这进一步为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奠定了基础。“四权”的含义是,在重大问题上的独立自主的决策权,随着 市场 变化的自主经营权,择优录用的人事权,以及按贡献大小的分配权。显见,这是一套解决“责任”和“激励”问题的有效制度。这种机制,即强化了企业的责任意识,又刺激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从而使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在此,我们首先给出我们所阐明的上述关系的基本轮廓。以此为基础,来阐明制度创新在促进民营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机制形成中是怎样起作用的。 1“两不”强化

5、企业责任意识的基本前提不要国家编制、不要国家投资,这就使民营科技型企业从一开始就基本上摆脱了政府的行政干预,从而在国家宏观上还是计划 经济 的大前提下,能够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率先走向市场。既然民营科技型企业不要国家的编制,不管它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其成员就不再是受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其升迁等前途命运的所谓正式职工,他们的命运要靠自己去把握;既然没有国家的投资,也使他们摆脱了和政府之间的纯粹依附关系,遇到问题找市长,在这类企业中不灵了,市场才是他们的真正衣食父母。不管是承包也好、租赁也好,或者其他的经营形式也好,他们都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换得企业的持续发展。显然,经营

6、这样的企业,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是不行的。对于他们,根本不存在经营不好换个单位仍然平平稳稳做官的可能。“两不”摆脱了他们对政府的依赖性,也使他们获得了极大的自主性,也才使“四自”、“四权”成为可能。因此,我们说,“两不”是使新机制得以运行的基本前提。2“四自、“四权”与企业的责任意识责任是与权力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当要求企业负有一定的责任时,也必须赋予他一定的权利。国有企业的领导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他们并没有获得在企业中应该行使的足够的权利有“直接关系。既然一切事情都不能够独立自主,那么,出了问题由他们负责显然是不公正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做出的,但却由企业来具体执行,而作为上级主管

7、部门,并不负决策失误的责任。至于人事方面的权利、投资的权利,企业更是做不了主,甚至企业没有辞退不合格的员工、罢免不称职的干部的权利。这就造成了似乎谁都在管,到了关键时刻,却不知道应该由谁来负责的奇怪现象。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机制基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以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基本宗旨,企业实际上拥有了在重大问题上独立自主的决策权、择优录用的人事权、随着市场变化的自主经营权、以及按贡献大小的分配权。有了这样一些权利,企业实际上已经独立承担了企业稳定发展、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因此,民营科技型企业领导者的责任感普遍优于国有国营的企业。由于他们失去了对政府的依赖性,因此,这种责任感

8、又必然激励他们走技术创新的道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的要求进一步约束他们,对企业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企业的命运是和自身的命运密切连在一起的。要使自己的技术创新获得成功,必须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要使技术创新工作顺利实施,又必须实现企业组织 管理 的科学化。因此,对企业负责即对自身负责的强烈责任感,使他们自觉的走上了依靠技术创新,并同时开展制度创新的道路,在他们那里完全不需要大张旗鼓的动员,也不存在是否响应号召的问题,完全是企业的一种自觉行动。而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力又使他们根据技术创新的需要不断对制度进行调整不会遇到不必要的障碍。相当大的一部分民营科技型企业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以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9、为例。他们在起步之初,就把 人力 资源 看成公司价值创造的首要因素,确立了“人力资本增值目标优先于 财务 资本增值日标”的人力资本开发理念,并千方百计的吸纳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不遗余力的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从而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和马太效应,造就了一支能适应高技术领域市场竞争的人才队伍。在 跨国公司 垄断中国通讯产品为人经过集思广益、市场的严峻形势下,他们不畏强手,先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容量数字程控交换机等几十个品种的电讯设备,在外国公司林立的市场中争得一席之地并迅速扩大着自己的市场份额,成为我国民营科技型企业的一面旗帜。目前,他们又由凭着创业者的艰苦奋斗、远见卓识、超人胆略的纯粹企业家

10、行为所完成的第一次创业向使公司的一切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的第二次创业迈进。目标是用十年时间使公司各项工作与国际接轨,管理水平达到国际标准;市场 营销 跨国化,具有国际竞争能力;到下世纪初,在多个产品、多个领域达到世界著名公司同期水平。为此,华为人经过集思广益、反复酝酿,制定了华为公司基本法用以 指导 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其核心是,推行权力智慧化,将企业家行为转变为职业管理阶层的活动。通过职业管理阶层智能的规范化运作,避免企业家个人知识和信息处理能力的局限所。酿成的公司悲剧。这是实实在在的制度创新,是和企业的技术创新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制度创新。华为人迈出的这一步是和他们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分不开的。而

11、这种事业心和责任感又和他们的民营机制有着内在联系。3“四自”、“四权”与对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激励企业要获得持久的技术创新动力,还需要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权力赋予民营科技型企业以责任感,而要使这种责任感变成完全自觉自愿的行为,则必须使企业能 编辑。够从技术创新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因为企业从技术创新中获得利益才是对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最有效的激励。以往国有国营的大中型企业之所以无心开展企业技术创新,企业本身不能从中获利是一个重要原因。技术创新带来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使企业获得了超额利润,但这一切都归国家所有,只能说是企业为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而对于企业全体员工来说、对于那些付出了辛勤汗水的企业经

12、营者来说,他们获得了什么呢?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四自”、“四权”原则,允许企业自愿组合,企业自负盈亏,且有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的权力。这样企业员工就可以在自己的技术创新行为中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了。技术创新的最重要的资本是 人力 资本,而人力资本开发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企业自负盈亏,有了按贡献大小分配的权利,就从根本上打破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国有企业搞了多年“砸三铁”,但是收效甚微,而在民营科技型企业中,从一开始这就成为了一种规范化行为。我们说民营科技型企业机制灵活,这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下面一个例子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一问题。科技日报

13、的记者对广东阳江的银鹰和“十八子”这两家以生产刀剪为主的民营科技型企业进行考察,发现了一个发人深思的现象:对这两家公司的产品来说,除去 材料 、款式等方面的技术因素外,最终重要的是技师的工艺水平。而这两家企业的技师骨干几乎都来自阳江的一个国有国营企业一阳江市国营小刀厂。50、60年代,这家国有企业曾经是阳江市的 经济 支柱,如今却因经营不善破产。国营小刀厂的技师们则成了阳江刀具业的抢手人才。有的自己办厂另立山头,有的高薪受聘春风得意。但是培养了这些技师的国营工厂,却不知为何难以为继了。固然,用人机制、分配制度、奖罚制度都是对企业员工的有效激励方式,但对企业技术创新最强有力的激励方式还是产权激励

14、。如果对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激励仅限于工资多一点、奖金多一点、待遇好一点上,则很容易造成对企业发展的短期化行为:眼睛盯在眼前的既得利益上,而看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如果没有对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思考,技术创新也很难持久。而使企业员工把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挂起钩来的基本形式是产权,产权清晰是产权激励的一个必要条件。以往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清晰,是影响他们技术创新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在民营科技型企业中,目前这一问题也成了影响他们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据我 国学 者马名驹的研究表明,我国民营科技型企业创办初期,一般采取业主制或合伙经营的方式,他们为经营的安全往往挂靠某个单位,特别是受“谁 投资 、谁所有”,“

15、产权与个人无关”等传统观念的影响,未能界定参加经营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企业的产权关系不明晰。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参与创办企业的各方,因为产权的归属和利益的分配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轻则延误企业的发展时机,重则造成企业的分裂和瓦解。随着民营科技型企业的迅速发展,这一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已成为这类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产权不明晰,导致企业的短期性行为,由于企业经营者不能够成为事实上的投资主体或控股主体,因而他们很难产生对投资回报和企业发展的足够关怀,因此,他们的技术创新也不会立足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他们可以有一个或几个技术创新项目,但却不会形成技术创新机制,不会把技术创新持续的进行下去。

16、产权难以明晰也是造成“家族化”和“亲缘化”的原因之一,这也是我国许多学者的共识。在产权难以在根本上明晰的前提下,这类企业自然担心肥水外流。于是他仍试图用这种天然的血缘关系建立起一种信任关系,以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性。企业要在开放的 市场 条件下参与竞争,对企业决策者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在这种家族化亲缘化的 管理 体制 下,企业中的重要岗位完全由家族成员担任,他们不是把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而是通常把人伦 道德 视为普遍意义上的行为规范,他们的管理往往实行集权式领导、专制式决策。在企业规模不大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可能很有效,但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时,则明显的不适应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一些民营科技型企业由盛转衰,这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民营科技型企业管理如何从原低层次、粗放性、家长家族式管理转变到高层次、内涵式、法制型科学管理的轨道,产权清晰是一个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去年,四通公司在这方面已经迈出了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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