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吐鲁番出土《入酒奏行文书》之解读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60434224 上传时间:2018-11-16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1.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吐鲁番出土《入酒奏行文书》之解读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关于吐鲁番出土《入酒奏行文书》之解读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关于吐鲁番出土《入酒奏行文书》之解读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关于吐鲁番出土《入酒奏行文书》之解读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关于吐鲁番出土《入酒奏行文书》之解读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吐鲁番出土《入酒奏行文书》之解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吐鲁番出土《入酒奏行文书》之解读(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关于吐鲁番出土入酒奏行文书之解读内容 提要:本文通过对“岁后入酒”的讨论,和对“边”、“得”、“次”、“案”等词的注解和诠释,基本读通了入酒奏行文书。文书反映:麴氏高昌王国的葡萄园土地属国家所有,官府按规定向葡萄园经营户收取租酒。然“入酒”时间并无“先”“后”之分。关键词:岁后、次、入酒。 1964年吐鲁番阿斯塔那24号墓出土了高昌条列得后入酒斛斗数奏行文书。这件文书有些学者在 研究 麴氏高昌国土地所有制形态时和麴氏高昌国葡萄种植 经济 与租酒经营管理时已作过探

2、讨,其中一些观点不乏真知卓见,对正确解读“文书”全文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但是,这毕竟是一件西域出土的距今一千三、四百年前的麴氏高昌王国时期的文书,其中之字词仍不乏难解之处。故笔者草此拙文,试作解读。不妥之处,祁求方家教正。入洒奏行文书现存三残段,共12行。现据1994年9月文物出版社出版的吐鲁番出土文书贰将原文抄录如下:1、岁后入酒额:虎牙天护、司空2、延伯、成阿婆奴、张保愿、张子先四人边得瓶上长酒叁伯3、兜贰昇、次得高延伯边入酒贰拾百升,次成阿婆奴边入酒壹4、拾百升,次张子先边入酒究拾叁百升5、边入酒伍百升,次张守摩边6、边入酒贰拾柒百升壹兜,次孙天救边7、究百升伍兜半。次得案额相对案中长

3、酒贰伯贰拾伍百升8、昇半,次和令边得酒陆百升,次张延钦边得酒叁百升贰兜9、贾法师边得酒陆百升捌兜。10、 都合得后入酒究伯柒拾叁百升壹兜半昇11、谨案条列得后入酒 斗列别如右,记识奏诺奉行12、门 下 校 郎 麴为便于叙述,下面将对入酒奏行文书中的别字或俗用字伯、兜、昇(升)、百升、究、 ,一律改用括号内的现用字代替。一、关于“岁后入酒”的讨论“入酒”、即葡萄园经营户按官府规定向官府交纳的租酒。吴震先生对此已进行过研究,在此不再赘述。入酒奏行文书第一行“岁后入酒”一词,吴震先生在麴氏高昌国土地形态所有制初探中认为:“此是后入酒,必有前入酒。入酒据葡萄园。”孙振玉先生说:吴先生在这里未准备对“后

4、入酒”作深入解释。为说明“后入酒”与“前入酒”情况的确实存在,孙先生在其试析麴氏高昌王国对葡萄种植经济以及租酒的经营管理一文中,抄转下列文书为证。1、高昌延寿二年正月张喜儿入租酒条记:“昌甲申岁租酒,肯麴延阝也、侍郎欢隆、谢遇、海祐汜欢伯、延寿年乙酉岁正喜儿入。”2、高昌延寿十三年正月赵寺法嵩入乙未岁僧租酒条记:“高昌乙未岁僧租究下,赵寺法嵩叁斛贰斗,军巩延岳、张庆后、郭乐子、翟怀愿、汜延岁正月廿六日入。”3、高昌延寿十三年十二月赵寺法嵩入当年僧租酒条记:“高昌丙申岁僧租住下赵寺法嵩叁斛贰斗,参军张、欢海、杜海明十二月四日入。”4、高昌延寿十二至十五年康保谦入驿马粟及诸色钱麦条记:“前略乙未岁

5、租酒银钱贰文,丁酉岁正月四日康保谦入、唐伯相记后略。”5、高昌条列得后入酒斛斗数奏行文书:“岁后入酒额:虎牙天护、司空”孙先生指出:“第一、在这五件文书中有三件文书写明入酒时间是在某年正月;第二、有一件文书写明入酒时间是十二月;第三、唯一写有后入酒的文书开头是岁后入酒;第四、在12月所入之酒为当年应入的酒,而在正月入的酒则是前一年或前二年应入之酒;第五、作为租酒而入的有酒亦有银钱。”依据这五点,他得出结论:“五件文书有三件写明入酒时间是正月似不应简单地视为一种巧合。第二、岁后入酒是指年后入酒而非某某人后入酒。第三、再参照确实有12月入酒一说,可否确定这次后入酒时间为12月,而第三件文书中12月

6、所入之酒为后入酒。这样,结论就明显了:麴氏高昌王国所规定的入酒时间一年分为两次:每年的正月和12月;正月入酒为前入酒;12月为后入酒。”对于上述几件“入酒文书”中为什么不见前入酒字样,和第三件文书中也不写“后入酒”的原因。孙先生推断:“第一,这是由这几件文书的性质决定的。可以看出前四件文书的兴趣主要在入没入酒和由谁入酒而非其它。第二,前、后入酒的说法亦不是严肃认真的,只不过是人们在经常考虑入酒时在观念上把一年排成前后,偶而写出来罢了。”在这里,孙先生似乎承认“后入酒”的存在,又似乎不承认“后入酒”的存在,其论述过程有些含糊。笔者不同意孙先生对“岁后入酒”一词的解释,事实上人们在入酒的时间观念上

7、并没有把一年排成前后。而是吴先生和孙先生强行把“后入酒”从“岁后入酒”一词中剔离了出去。关于“岁后入酒”的真正含义,关键是如何确认“岁后”这一概念。“岁后”,根据笔者对其字面意思的理解,“岁”即为“年”。“岁后”即“年后”。但“年后”的“年”,在这里是指“过年”的年。“年”即“春节”。“年前”指春节前。“年后”也就是指刚刚过了春节之后。春节为每年的正月初一。即便是现在,我国许多地方都把春节前称“年前”,把过了春节称“年后”。“年后”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时间概念。由此看来,孙先生抄转的五件“入酒文书”中,就不是三件文书写明入酒时间在某年正月,而是有四件文书都表明入酒时间在某年正月。虽然孙先生列举的第

8、三件“入酒文书”中记有“十二月四日入”字样,但根本不足以说明麴氏王国的入酒情况有前后之分。事实上,孙先生列举的五件“入酒文书”中没有一件记有“先入酒”或“后入酒”。多数记的是正月入酒。尽管有一件记的是12月入酒,但每年的12月与下年的正月又是邻月。比较客观地推断:麴氏高昌王国所规定的入酒时间当在“年终岁后”之际,即当年的12月和来年的正月。入酒奏行文书第10行、第11行中的“后入酒”当是“岁后入酒”的略语。事实上在同一文书中所记的同一件事所发生的时间概念其前后应该是一致的,在语言文字的表述上出现首尾照应也是符合公文案例的。二、边、得入酒奏行文书第2行:“张子发四人边得瓶上长酒叁佰”与第8行,第

9、9行类似“次某人边得酒多少斛多少斗”中的“边”字作何解释。笔者在关于吐鲁番出土文书张海隆夏田契之释疑一文中指出:“边”是一个方位代词。即指“那边”或“某处”。在“边”的前面出现田主名子,或园主的名子,麦主的名子,驼主的名子,钱主的名子,房主的名子,都是对“边”的一个限定。“边”字如果出现有人名后面,且与动词:“得、入、取、卖、雇、赁”等动词相连,其意思是只能表达为“那里”、“处”。同样,入酒奏行文书第2行“张子发四人边得瓶上长酒叁佰”与第8行、第9行类似“次某人边得酒多少斛多少斗”的“边”字其意思也只能是“那里”、“某处”。“得”字,笔者在关于吐鲁番出土文书租酒帐之解读与“姓”字考一文中,解释

10、租酒帐63“善愿无桃,得酒”和67“无桃,得酒两姓有贰拾柒斛”时指出:63、67中的“无桃”即“没有葡萄”。“得酒即为必须上交之酒”,“得”在这里作“必须”。解为什么“善愿无桃”还必须上交租酒呢?这与44“毛保谦桃贰亩半,储酒斛,无酒”正好形成显明对比。这说明一个什么 问题 呢?说明某人无桃,但累计欠帐,不交不行,故而才出现了“无桃,得酒”的局面。孙振玉先生认为:“得酒”的“得”字,在这里“基本上取其原意”、即“得到”、是“接收、获得意,而无其它引申变化”。并以租酒帐62“酒两姓得贰拾”为例,来说明“得”字“在使用上、其搭配、其位置是灵活的。”与“边”字连用构成“边得酒”;与“入”连用构成“得

11、某人边入酒”;还可以直按写成“得酒”等形式。笔者认为租酒帐62中的“得”字和入酒奏行文书第2行“张子先四人边得瓶上长酒叁佰”与第8行、第9行类似“次某人边得酒多少斛多少斗”中的“得”仍应作“必须”解释。通俗一点,“得”在这里还可以解释为“必须要”或“需要”、而不能解释为“得到”。故入酒奏行文书第二行“张子先四人边得瓶上长酒叁佰”。可译为:“张子先四人那里必须用瓶装上交老酒叁佰斛。”据史记大宛列传载:“宛左右以葡萄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久者数十岁不败。”麴氏高昌王国时期,其葡萄酿酒已相当普遍,作为“租酒”来交纳,官府肯定要下达一定的“老酒”任务。入酒奏行文书第8行、第9行类似“次某人边得酒多少

12、斛多少斗”,可译为“差派某人那里必须向官府交纳租酒多少斛多少斗”。第2行:“次得高延伯边入酒贰拾斛”,可译为“差派高延伯那里必须要向官府交纳租酒贰拾斛”。“次成阿婆奴边入酒壹”和第46行“次某人边入酒多少斛多少斗”等句型。可译为:“差派某人那里向官府交纳租酒多少斛多少斗”。三、次在这件入酒奏行文书里,“次”是出现频率最高的,有8句句首见“次”。那么“次”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呢?是代表“次数”呢?还是代表“顺序”呢?是作为“量词”或“动量词”使用呢?还是作为名词或动词使用呢?现有的字典、词典和工具书中找不到答案。也未见其他学者对其有进一步解释。前面,笔者已将“次”解释为“差派”,其依据是什么呢?吐鲁

13、番出土文书中有关“次”的例句不少,如:高昌延寿十四年兵部差人往青阳门等处上现文书:“右陆人,供阚海隆日。次良、翟元保、贾青阳门外现伍日。次辛、张祁善、田迴、愿伯、贾庆、孙秃子、右陆人,用金章外上现伍日。次冯师保、匡保崇、左海保、田老师、马憙、张怀洛、右陆人,用金福门外上现伍日。次冯隆儿、大宋客儿子、索波、张相愿、史、左祐保、右陆人,用玄德门外上现伍日。”在这件文书中,“次”用在人名前,明显意思是“差遣”或“差派”。另高昌重光三年条列虎牙汜某等传供食帐一:“细面壹斛、 细米贰斗,十人前十五日用。次虎牙汜 传细面叁斛,米陆斗,粟米壹斗半,供襄邑夫人前尼道师贰人十五日食。次传细面贰斛伍斗, 米伍斗,

14、粟米壹斗贰升半,供阎典 下右禅师肆人五日食。次传细面五斗,市肉一节,供备儿、阿婆三日食。”在此件文书中“次”的意思仍然是“差”或“差遣”的意思。次传,即“某差传达”,次在此代表一个人,属“名词”。“次”用在人名前,即为“差某人传达”,“次”是一个动词。对入酒奏行文书中的“次”字,笔者把它释为“差派”,即“官差摊派”的缩语。为什么吐鲁番出土的一些汉文书中,常用“次”作为“差”、“差遣”、“差派”的代名词来使用呢?这是有其一定的 历史 源渊和语言基础的。读“差”为“次”,春秋战国时就已出现。孟子万章下:“庶人在官者,其禄从是为差。”在这里“差”表示等级,并无“差派”之意。又荀子大略:“列官职、差爵

15、禄,非以尊大夫而已。”诗经邶风燕燕:“燕燕于飞,差池其羽。”史记商君傅:“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管子轻重甲:“管子差肩而问曰。”荀子正名:“君子之言,涉然而精,亻免然而类,差差然而齐。”孟子滕文公上:“之则以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后汉书二六冯勤传:“由是使典诸侯封事。勤差量功次轻重,国土远近,地执丰薄,不相逾越,莫不厌服焉。”晋阮嗣宗咏怀诗之十二:“四时更代谢,日月递差驰。”上述这些“ 文献 ”中的“差”字都读作“c”,音同“次”。由此可见,入酒奏行文书中的“次”是“差”的同音假借字。现在我国许多地方,仍然把“差谁谁去办事”叫做“次谁谁去办事”。所谓“次谁去办事”,这其中在语言上有对被“次”对象有不恭的意思。“次”在这里是一个贬意词。在笔者的家乡,人们往往把大家都不愿意做的一件事,打发一个不明真象、老实巴结的人去做,称作“次谁去做”。“次”在这里还包含一种强制性,它表达出官对民、长对幼、精对憨、上对下在下达命令时所显示出的威严,和民对官、幼对长、憨对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