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2)——封建地主制后期(以宋明清为中心)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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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2)封建地主制后期(以宋明清为中心)宋代以后是我国封建 社会 的后期,一般认为这一时期商品 经济 较前期有了很大 发展 ,但对其程度、地位各家认识存在着差异。这里根据十余年来 研究 情况对有关 问题 作一简单介绍。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时间、条件限制,尚有许多重要 文献 未能见到,而且由于笔者学力所限,对有关问题认识不足,不免舍重取轻,因此这里只是一个远不完备的介绍。一、商品经济总体水平的估计傅筑夫指出, 中国 自周秦以来长达三千余年左右

2、的封建社会中,生产方式的基础是个体主义的小农业, 自然 经济占支配地位。对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傅氏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漫长的变态封建社会中整个商品经济最发达的一个时期,宋代商业出现革命性变化,商业和城市由古代型向近代型转化,农业商业化和各种手 工业 的组织规模、生产技术都比前代有较大进步。但是从社会总体来看,商品经济的发展又是有限的,它并没有冲破各种固有消极因素的束缚,各种消极因素如土贡制度、官工业制度和禁榷制度也都以更大的幅度增长了,所以商品经济发展的局限性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漆侠也认为宋代商品经济有了重大发展,在农业、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商业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具有相当坚实的基础,并不是虚

3、假的繁荣,但他区分地区差异,指出,宋统治区内西方诸路自然经济依然居于绝对支配地位,东方诸路的商品货币经济有了显著的发展。与这些对宋代商品经济较高评价不同,汪圣铎则认为,宋代的财政危机和财政措施既严重阻碍商品经济,又导致商品经济畸形发展和虚假繁荣,不少被认为标志着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现象,都不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顺利发展的基础上,却往往是以其遭到破坏为前提条件的。魏天安在对宋代粮食商品化的研究中也提出了封建 政治 的作用与 影响 ,他认为,保持粮食流通渠道的畅通,使粮食商品化为封建政治服务,以利于封建经济结构的稳定性,是宋代粮食商品化的基本特征,宋代粮食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尚不能改变个体小农

4、的经营方式,粮食商品化所形成的表面繁荣的交换关系,是以牺牲农民利益为前提的,它不能反映粮食商品化的正常水平,却说明粮食商品化具有一定的畸形性。包伟民在对宋代粮食贸易的研究中,着重于长途贩运贸易和农产品与手工业品的交换对商品经济的意义,认为宋代粮食生产还远远未出现以地区分工为特征的专业化的生产方式,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各大经济区大体都能够做到粮食自给,常年间并不存在大规模的粮食流通情况,米盐交易仍是典型的小商品之间的交换,还没有形成农产品与手工业品之间的交换关系,宋代粮食贸易较前代发展的原因在于自古以来就与市场有密切联系的小农经济的进步,以及国家财政货币的刺激,强调宋代远未超过自然经济的范畴,与近

5、代经济仍然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对于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能否导出资本主义萌芽有不同的看法。傅筑夫认为,宋代商品生产远比唐代发达,而且也大大超过十四、五世纪地中海沿岸城市产生资本主义萌芽时的发展水平,宋代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中的资本主义因素都有所增长,是资本主义萌芽进一步发展的时期。漆侠也认为,在宋代农业生产最发达、也是商品货币经济最发达的两浙、江东、福建等路的某些手工业生产部门中已经出现了一种新的经济关系因素,亦即资本主义萌芽。汪圣铎则认为宋代商品经济的畸形发展和虚假繁荣不会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通常认为,明清时期商品经济显著发展,但对其属于商品经济范畴或是属于自然经济范畴则看法各异。持自然经济

6、论的学者认为,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发展虽对自然经济有所冲击分解,但当时仍然是以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牢固结合为基本特征,先天地限制商品经济的发展,很难突破封建的自然经济。其原因,吴量恺认为是鸦片战争前的商品经济主要是维持封建制度,为地主阶级服务的,它对自然经济的社会结构的分解是微弱的。方行认为,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以至地区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推动下,无疑已达到中国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整个小农经济还处于自给半自给的状况,自然经济还基本完整,在整个社会中还具有显著的优势,城乡独立小商品生产者的发展很不充分,广大农民的生产还是自给自足的使用价值生产,其产品根本还未进入或只有极小部分进入流通过程。即使从

7、事商品生产的农民,也仍保有自给性的部分,并未脱离自然经济体系,而其商品生产的部分,也只是一种为买而卖的在交换价值生产形式下的使用价值生产。他并提出,中国小农经济对商品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包容性,明清时期手工业的发展主要不是表现为城乡独立手工业的发展,却主要表现为农民家庭手工业的发展。这种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体随着人口的自然增长,通过农民多子分居形成了一片汪洋大海,使得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更为巩固。农民通过家庭手工业的商品化,可以获得较多的经济效益,就使小农经济对于封建剥削具有较大的负荷能力,对于人口增长具有较大的适应能力,对于新生产方式具有较大的排斥能力,甚至对于机器工业的产品也有顽强的抵抗能力

8、。这正是这种经济结构坚韧性的全部秘密所在。也有人通过对商品率的估计论证鸦片战争前仍属自然经济。吴承明估算鸦片战争前粮食、棉花、棉布和丝的商品率分别为、,在国内市场中商品值比重前三位分别为粮食、棉布和盐,作为 农村 自然经济解体基本指标的粮食商品率仅有,经调整后不到,主要商品粮食和布还都是农民家庭生产的,并且粮基本上没有商品生产,布也主要是农家自用有余的布,粮和布的长途运销只占其商品量的,绝大部分仍是区域内的和地方小市场的交换,使农民保持着耕织结合。总之,当时农村基本上仍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侯建新估算鸦片战争前较富裕的江浙地区农民家庭收支,得出商品率,扩大再生产部分及净余率的结论,根本无法冲破自然

9、经济结构,他并指出,鸦片战争前即使商品经济较发达地区,由于市场几乎完全控制在封建特权阶级手里,流通结构与直接生产者和生产脱节,所以商品贸易的发展与英国同期的商品经济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和结果,显然,这样的商品经济,实质上只能是补充和强化自然经济。近年来也有学者认为明清时期商品经济有很大发展,或已脱离自然经济范畴。李文治曾提出,明清时期中国在相当广大地区商品经济占居优势地位,可称为半自然半商品经济,在农业及棉纺织业商品生产发展的某些地区,广大农民经济生活已为商品经济所侵润或渗透,有的已摆脱自然经济状态进入商品经济范畴。最近他又估算了明清各类地区农民经济商品率:一、各类地区粮食生产商品率,按为出售而

10、种计;二、买布而衣地区;三、产粮为主兼植棉纺织地区,黄河中下游自耕农,售麦售布者约,只售麦或只售布者,租佃农交实物租者略减,交货币租者以上,长江流域自耕农约或更多,租佃农约,交货币租者超过;四、棉纺织专业区或专业户,低者,高者以上;五、棉蚕以外其它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混合种植区多为,他据此对明清时期地主制经济是否还可沿用自然经济这一术语进行概括提出疑问。郑昌淦认为,明清时期我国农民商品经济有很大发展,自然经济逐步分解、衰落,趋向于破坏,但还没有消亡,因为资本主义经济不够发达。陈庆德不同意把耕织结合简单地列为中国小农自给性生产典型,忽视其固有的商品经济特点,认为清代农业生产向商品性生产转变,手工业

11、商品生产向农村化、家庭化扩展,这二个过程融合在一起,把中国的小农几乎毫不例外地卷入了商品经济的体系之中,清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已远远超过世界各国在前工业化时期所达到的水平,在以个体地域性生产力为基础的社会形态上,当属世界先进水平。薛虹虽然赞成将明清时期小农经济称之为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经济,但强调明清小农经济中的小商品经济的普遍性及其运动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决定性作用,认为,明清时期的小农经济中的商品经济同前此时期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明清以前小农经济中的商品生产基本以生产使用价值为目的,商人资本尚未进入小农经济领域,可视为自然经济产物,自给性生产的补充,明清商人资本进入小农经济领域,控制小

12、农生产,已超出自然经济范畴,不能再视为自然经济的补充。柯建中也论述了明清小农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化。还有学者论述了某些地区向商品经济转化。刘志伟指出清代广东地区商品经济发展中产生了质变,认为对外贸易由以进口为基调到以出口为基调转变,各级市场由相对独立的运转到连成统一的有机的市场 网络 ,商品生产在市场的刺激下突破了以自然条件为依据的土特产的局限,主要地以市场创造的条件为依据,获得新的发展,从而瓦解了部分地区的农民自然经济,使其向商品经济转变。叶显恩则认为,珠江三角洲的农业商品化就整体而论,既不同于旧的传统商品经济,又区别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是一种在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由个体小农经营的农业

13、商业化,它主要不是生产扩大和生产方式革命的结果,而是珠江三角洲卷入海外市场之后,商业使生丝等农产加工品变成商品的结果。樊树志、陈学文等也认为江南的某些市镇、地区已不属于自然经济范畴,进入了商品经济。国内学者中,无论是认为明清时期属于商品经济还是自然经济范畴,大多认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已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至于能否自行发展到资本主义则有不同意见。也有人认为不能过高估计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意义。李伏明认为,明清 时代 江南商品经济全面发展是建立在劳动力土地资源配置失衡的基础上的,是由于严重的生存不足而作出的唯一选择,明清时代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所谓的重商思想与传统的义利之辩、重农轻商思想没有根本的

14、冲突,并不会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海外学者中,黄宗智在对华北和长江三角洲小农经济的研究中批评了商品化与小农经济不相容和必然导致近代化的观点。他不同意把中国家庭工业和小农耕作的结合视为自然经济的基础,认为明清时期已经充分商品化,不是自然经济而是商品化了的家庭手工业对近代化工业入侵作了顽强的抵抗。这种商品化了的手工业与其说是过渡到资本主义的跳板,不如说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他强调小农经济是维持生计而不是追求利润的经济,明清时期的商品化主要出于剥削和谋生,而非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他认为明清以来蓬勃发展的商品化之所以没有导致近代化,是因为它是在人口压力推动下的过密型商品化,不同于推动近代化发展

15、的质变性商品化。这种过密型商品化导致的过密型家庭生产,使用低报酬的劳动的家庭劳动力,形成一个依赖雇佣劳动无法与之竞争的生命力极强的生产体系,虽可提高总产量与总产值,但每个劳动日的报酬则是逐渐递减的。王国斌、濮德培在对十八世纪湖南粮食市场的研究中提出,包括大规模区际贸易流通与少量地方性运销的商业活动所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既不能称为任何严格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又不能认为它是任何典型意义上的封建主义。穆素洁也指出:为市场而进行的农业生产的长期社会后果,决不是一种必然地、直线地向资本主义农业发展的趋势,也不能与这种趋势相提并论,在长时间里规定中国 历史 发展形式的,正是小所有者的顽固性和生活必需品的剩余,她对珠江三角洲商业性农业的研究,证实农户为了减少市场风险和维持生计而进行多种经营,认为生计部门的继续存在意味着专业化和积累的长期趋势仍然受到限制。 二、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 宋代以后我国封建商业有显著 发展 ,打破了坊市制,形成各级市场。对于封建后期我国各级市场的发展程度,各家估计也不尽相同。漆侠论述了宋代各级市场的发展,认为坊市制和城郭限制的打破,深刻揭示了都市商业的发展,镇市和墟市也有了发展,在以城市为中心,由城市、镇市和墟市所构成的多层次、 网络 状的地方市场日益发展之下,形成了区域性市场,他把宋代划为四个区域性市场:以汴京为中心的北方市场,以东南六路为主、苏杭为中心的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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