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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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为()合同.合同法作业题参考答案姓名学号专业班级XX-11说明:1、2、独立完成,不得抄袭他人;他人也不得让他人抄袭;否则,双方都为不及格。3、可以不抄原题,但要按顺序写清题号。没按顺序答题,或者没写清题号者,视为没有做题。4、下周上课时,以班为单位,交给学习委员统一提交;学习委员因故未到者,委托班长代为提交。5、一定写清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否则,无法登记成绩。6、作业班级:市营1201-02;市营升本1301-02;会计1201-04;国贸12

2、01-02;物流1301-02二、主观题(满分20分)1、食品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能否成立?为什么?答:不能成立。员工不慎引起厂方失火,无法恢复生产,不属于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从案例看出,员工不慎引起厂方失火,属于食品公司的管理范畴,不属于不可抗力。2、养鸡场可否解决合同?为什么?答:可以解除,行使“法定解决权”。合同法规定:“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从案情看。当养鸡场按约定将4000公斤鲜鸡蛋送至食品公司的时候,食品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拒收鸡蛋,拒付货款”,食品公司的

3、违约就属于这种情况。3、如果食品公司赔偿的话,需要赔偿多少数额?答:1500元。理由是: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从本案看,乙方无奈拉回鸡蛋,放在仓库里未加特别保管,而导致1000公斤鸡蛋变质,损失3500元。就属于“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因此,3500元的损失,应当由养鸡场自行负责。养鸡场发现这批鸡蛋开始变质,赶紧销售,支付销售费用1500元,属于“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1、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买卖合同,

4、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C乙公司发来货物时D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成立时间。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A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他人利益

5、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C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合同的范围。选项A属于无效合同;选项B属于有效合同;选项C属于无效合同;选项D是属于可撤销合同。试题点评:本题放到单选题这里还算简单些,能记住“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这两点就可以选出来。3、此题有误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1日,陈某将信件投入信箱;5月13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5月16日告诉办公室主任同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A5月1日B5月1

6、3日C5月15日D5月16日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诺期限的计算。根据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本题中,由于信件的落款中未载明日期,那么应该按照“邮戳”日期作为承诺的开始时间。试题点评:本题考点大家可能感觉稍微有些“偏”,日期又非常多,如果不清楚具体考点的话会感觉无从下手。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XX年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李某因外出,5月15日才知悉内容。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A.5月

7、18日B.5月9日C.5月11日D.5月15日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诺期限的计算。根据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本题中,由于信件的落款中未载明日期,那么应该按照“邮戳”日期作为承诺的开始时间。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失效的情形。根据规定,选项BCD均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的,要约本身并未生效,谈不上失

8、效,因此选项A不选。5.甲与乙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C.行使后履行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抗辩权。本题所涉及情况属于权利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试题点评:该题比较简单,分清先后就可以选对。所涉及考点在经典题解P246页第18、19题有所涉及,另外,游文丽老师和李玉华老师在课上也是反复强调过该考点的。6.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可以约定

9、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该金钱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该种性质的金钱在法律上称为。A.保证金B.预付款C.违约金D.定金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定金的概念。题目所述情况属于合同担保中的定金担保。试题点评:该题基本上没有难度,有些法律常识的话就可选出。本题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二单选20中有所涉及。7.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有A.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10、格式条款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的格式条款。如果格式条款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该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此时并不会导致格式条款无效。试题点评:本题平时练习题应该能够经常遇到,基本上没有什么难度,只要清楚格式条款中两种特殊情况就

11、可以了,本题考点参见考前模拟试题单选21;考前模拟试题单选21;考前模拟试题单选21.8、代理人甲曾对乙表示已将销售业务代理权授予丙,而实际上甲并未授权给丙。后丙以甲的名义与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则甲对签订的该合同。A.不承担法律责任B.承担法律责任C.与乙一起承担连带责任D.三方协商解决BeijingYixianLawFirm【案例精解】采取欺诈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采取欺诈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某国有公司欲招聘一名销售部经理,要求应聘者需具有本科学历、三年以上销售经验。招聘信息发出去后,一周内收到数百份应聘简历,公司在数百份简历中挑选出十位应聘者参加面试,其中应聘者张武的

12、条件非常符合公司的要求,张武的简历上注明的是国内某著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有在某外资企业中担任过3年销售主管的工作经历,经过面试,公司最终决定聘用张武为本公司的销售部经理,并为期2年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如果一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须赔付对方五万元的违约金。张武上任后,销售部的业绩一月不如一月,许多销售部的工作人员反映,张武对销售一窍不通。经过公司的调查,原来张武只具有专科学历,并且毕业之后一直待业在家,其研究生学历证明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均是其父母花钱买来的。于是公司决定解雇张武,张武接到解雇通知书后,要求公司支付五万元的违约金,公司拒绝了其要求。张武随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3、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张武在应聘时存在欺诈行为,裁决张武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需要支付张武违约金。【义贤专家律师评析】: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做出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显示公平的行为也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须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果通过胁迫、欺诈或违法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

14、劳动合同自始无效。如果劳动合同中有部分条款违法法律规定,或者就该部分条款协商的时候存在胁迫、欺诈的行为,该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整个劳动合同的效力。因此,我国的劳动法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本案中,(更多讯息请关注义贤官网:)张武采用欺诈手段去应聘,违背了签订劳动合同需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因此,因此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内容。新法新规:新的劳动合同法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的规定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其中对于用人单位的限制更加严格,劳

15、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更加有利于无效劳动合同的正确处理,并且对于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增加了一BeijingYixianLawFirm项:“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这更加有利于规范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更加有利于规范用工市场。【义贤专家律师提醒】: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欺诈或胁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和劳动者约定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也不能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否则,该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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