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xx邯山区拆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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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邯郸XX邯山区拆迁计划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邯郸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县未纳入邯郸市主城区区域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2、。其他县(市)、峰峰矿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宣传、贯彻城市房屋拆迁法规和有关政策;(二)审查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等有关文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三)负责对拆迁人或被委托人的资质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四)负责对拆迁评估单位的管理;(五)负责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六)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对拆迁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七)对在拆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第四条拆迁房屋的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向所在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

3、项目批准文件;(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拆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住宅与非住宅)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补偿款和补助费匡算等;(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的资金证明;(六)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第五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时,申请人筹集存入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帐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达到所需资金总额的80%以上,并在实施拆迁前补足差额。筹集存入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资金。对

4、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办法由拆迁管理部门制定。第六条拆迁管理部门对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审核。没有相应拆除资质的拆迁队伍不得承揽拆除任务。拆除队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拆除中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以及不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房屋(如厂房、办公楼等)拆除由负责施工管理的部门统一管理。第七条房屋拆迁公告下达后对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新建房屋(包括翻建、扩建、接建、封院建房等)增加的面积,一律不予补偿安置。第八条被拆迁人未经房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按原房屋注册性质予以补偿和安置。第九条在规定的暂停期限内拆迁项目未完成的,由拆迁人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延

5、长拆迁期限手续。第十条拆迁住宅房屋以建筑面积为标准1:1进行补偿安置,但拆迁市区主城区内住宅平房按原建筑面积1:计算。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1:1补偿安置。未取得合法批准手续的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安置。第十一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外,具体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商定的货币补偿费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给予补偿。产权调换。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和调换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结算调换差价。第十二条货币补偿的金额,可以根据被拆迁

6、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也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实施拆迁起7日内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货币补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对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作价补偿;(二)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货币补偿基准价;(三)对被拆迁私有房屋院落土地予以补偿。院落土地是指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非建筑用地。货币补偿的评估办法由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三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款,结算产权调换差价。第十四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7、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第十五条房屋拆迁评估应由法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并经拆迁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评估,评估费由拆迁人承担。拆迁许可证规定范围内拆迁房屋的评估与拆迁安置房屋的评估应当委托一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评估规范进行评估。第十六条评估机构出具估价报告后,应当向房屋拆迁当事人进行解释。第十七条拆迁人、被拆迁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估,估价机构

8、应当进行复估或复核。第十八条被拆迁人对原估价结果或复估后的估价结果有异议,也可以在接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委托其他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货币补偿费进行评估,并依照下列规定确定评估价格:(一)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不足或者等于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五的,按照第一次评估的价格确定;(二)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超过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十的,按照两次评估价格的平均值确定;(三)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等于或者超过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确定。另行委托其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货币补偿费的重新评估,其评估费用由申请人负担。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复估或重新评估结果仍有争议的,可以在

9、接到复估或重新评估结果之日起5日内或接到第十次评估结果起15日内向本市城市房屋拆迁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意见可作为房屋拆迁裁决的依据。第二十条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又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估、委托其他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申请本市城市房屋拆迁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拆迁管理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裁决申请后,依法对评估结果审核后作出裁决。第二十一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

10、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第二十二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第二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反悔或不履行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四条拆迁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凡租金执行政府定价的,拆迁人可按私有房屋标准通过评估计算货币补偿款,补偿款的三分之一支付给公房产权单位,其余款项支付给公房承租人。XX年邯郸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及趋势预判XX年邯郸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及趋势预判目

11、录XX年邯郸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及趋势预判.1一、生产总值及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情况.1二、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三、工业发展情况.3四、消费品市场情况.4五、外商投资情况.5六、企业及产业集群情况.5七、XX年邯郸市经济形势预判.(转载于:写论文网:邯郸XX邯山区拆迁计划).81XX年邯郸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及趋势预判XX年邯郸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及趋势预判一、生产总值及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情况XX年上半年,全邯郸市经济在新常态环境下稳健运行、运行质量稳步提高、结构调整稳步推进,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主要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增长。上半年,邯郸市生产总值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增速比一季度提高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12、占河北省全省生产总值的%。其中第三产业增长%,比一季度提高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增速比1-5月份提高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市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同期的:调整为:,其中第一、二产业比重分别降低个和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提高个百分点。全市规模以上轻工业增加值亿元,占全市工业比重%,同比提高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增长%,分别快于重工业和全市工业个、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增加值亿元,占全市比重%,提高个百分点,增长15%,快于全市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50亿元,增长%,快于全市个百分点。表1XX年1-6月邯郸市地区生产总值数据1一、邯郸市概况: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北京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石家庄1、城市概况:邯郸市1985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1992年又被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现辖四区、一市、十四县。四区为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峰峰矿区;一市为武安市;十四县为邯郸县、临漳县、成安县、大名县、涉县、磁县、肥乡县、永年县、邱县、鸡泽县、广平县、曲周县、魏县、馆陶县。全市共有214个乡镇、5403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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