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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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1、用能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2、节能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城市道路照明节能项目进行路灯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

2、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1节术语和定义甲乙双方确定:该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适用于如下定义:11、项目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并且由甲方缴纳电费的道路照明系统设施分布的地理空间位置;12、项目时间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对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时间期限;13、道路照明节能措施: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通过提高道路照明系统终端用电效率,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节电措施,并通过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电能,在实现照明需求的同时减少用电量,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14、道路照明终端设备:是指安

3、装于照明电力线路终端,通过发光实现照明功能的设备统称,包括电光源、镇流器、灯具等部件及配件,可以指其中与设备能效有关的单一部件,也可以是能效部件的组合。但不包括安装此终端设备需要的支架或装饰件等非能效部件,如灯具外壳、灯杆、装饰性部件等。15、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指根据XX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1号令,XX年7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19条:“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通过对不同道路及道路的不同时段的路网结构形态、人流量、车流量、导向性、隔离状态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现行城市道路照明的标准的路

4、面亮度值、照度值进行需求分析,分区域分时段按需求精细化提供道路照明服务。16、项目能源审计:指对项目边界内的道路照明系统在签约的前一段时间内全部电能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电能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增强项目各方对项目用能的监控能力和提高项目电能的利用效率。17、单位设备月用电量: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同类别型号的多套照明设备,在项目的环境电压下独立运行一个月,经过电表计量获得的单套设备月平均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该值可以通过随机取样的路段路灯,经电表计量获得。不同类别型号不同额定功率的设备属于不同样本,不能纳入同一样本进行加权平均。18、单位设备月电费额:是指项目边

5、界内的单套照明设备月用电量与当期电费单价的乘积,单位为元。19、改造前项目月基准用电量:是指能效措施实施前,项目边界内的所有照明系统设施,自签约当月起往前12个月的月用电量平均值,单位为千瓦时。该值以电力部门提供的当期电费缴纳凭证为依据;如前12个月内的项目边界内的路灯设备数量增减超过1%,以最近发生数量增减当月的用电量开始取值核算月基准用电量。110、改造后项目月实际用电量:是指能效措施实施后,项目边界内的所有照明系统设施,在节能效益核算当月的实际运行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该值以电力部门提供的当期电费缴纳凭证为依据。111、改造前项目月基准电费额:是指能效措施实施前,项目边界内的所有照明系统

6、设施,自签约当月起往前12个月的月电费额平均值,单位为元。该值以电力部门提供的当期电费缴纳凭证为依据;如前12个月内的项目边界内的路灯设备数量增减超过1%,以最近发生数量增减当月的电费额开始取值核算月电费额平均值。112、改造后项目月实际电费额:是指能效措施实施后项目边界内的所有照明系统设施,在节能效益核算当月实际运行需缴纳的电费额,单位为元。该值以电力部门提供的当月电费缴纳凭证为依据。113、项目的节能量:是指项目能效措施实施前后电能消耗减少的成果,即改造前项目月基准用电量与改造后项目月实际用电量对比的减少量与所在电网当期排放系数的乘积,其单位为吨标准煤,计量周期为月。所在电网当期排放系数以

7、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各个电网的排放系数最新数据为依据。114、项目月节能总收益:是指项目技术措施实施前后缴纳电费的变化量,既改造前项目月基准电费额与改造后项目月实际电费额对比的实际减少值。115、项目功能性完工: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实施结束,功能性指标达到设计指标。116、该合同中有关照明类的术语适用于国家最新版本照明标准中的术语定义。在合同执行期限内,乙方的技术方案可以根据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进行调整,以保持符合性。117、该合同中有关项目设备质量、工艺质量、照明质量的标准适用于国家相关最新版本的标准。118、该合同中“年”“月”“工作日”“小时”是指项目相关方收集数据而言的时限,通常是用公历

8、。在整个项目文件中,相应时效概念保持一致。119、当期:是指在合同履行中,用于能耗、节能量、电费、节能效益等计量核算的当前时效周期。在整个项目文件中,相应数据的时效周期保持一致。120、在该合同中未明文规定计算公式或核算办法按数学及统计学定义的公式或核算办法执行。121、该合同中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第2节项目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本项目建设周期为:,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本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共期,合年。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乙方应当依照第条规定的

9、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5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第4节项目投资本项目的全部投资由乙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投资全部为实物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设备清单及价格如下: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第5节设备所有权约定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设备、设施和仪器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项目中的设备、设施和仪器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甲方在该合同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付清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乙方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当期正常运行,

10、且提供一年期的质量保障服务。项目财产清单见附件4。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时,项目财产依照第11节的条款规定处理。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或依照附件的相关规定处理。第6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通过乙方对项目的节能投资与项目实施,在改造前单位设备月用电量基础

11、上实现节能率40%以上,并通过项目的运营与管理,使项目在合同期内保持该节能率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效益分享期内,双方具体的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如下:第1到24期,乙方的节能收益为项目收益总额的90%,依据附件3的节能效益计算方式核算的金额,每月应获得节能收益至少为元;第25到48期,乙方的节能收益为项目收益总额的80%,依据附件3的节能效益计算方式核算的金额,每月应获得节能收益至少为元;第49到72期,乙方的节能收益为项目收益总额的70%,依据附件3的节能效益计算方式核算的金额,每月应获得节能收益至少为元;第73到96期,乙方的节能收益为项目收益总额的60%,依据附件3的节能效益计算方式核算的金额,每

12、月应获得节能收益至少为元;?双方应当按照附件2对项目节能率进行测量和验证。第7条节能效益款的付款方式、付款数量、付款时间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月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a)支付的金额按双方节能效益分享方式,乙方所享有的风险比例确定。核算方式为附件3的节能效益计算方式核算的金额;其中当期电力部门提供给甲方的电费单据,由甲方将其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作为核算的依据。(b)每月节能效益支付的时间为每月甲方与电力部门结算电费后5个工作日内;(c)甲方付款方式:根据国办发【XX】25号文件关于完善会计制度的规定,乙方每次按实际收款金额向甲方开具XXX发票,甲方按实际金额拨付到乙方账户。(e)乙

13、方节能效益的收款账号为: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果验证的节能量在设计的平均值正负在10%以内,则甲方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节能收益款。项目实际节能指标未达到预计的节能指标时,造成节能效益降低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书甲方:乙方:丙方:银行丁方:保险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四方友好协商,就推广应用LED路灯照明项目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咨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标的以LED路灯替代传统光源的市政道路照明改造工程。第二条、项目区域市市政路灯管辖区域内。第三条、运作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即:1、乙方提供LED路灯替换甲方原有路灯,甲方按约定条件用节省之电费分期返还路灯款,直至合同期

14、满为止。2、银行提供按揭贷款。3、保险公司承担产品质量险、责任险、意外损害险。第四条、项目实施与保障1、委托技术监督职能部门,在协议四方代表参与下,对乙方提供的限公司出品的2、甲方就该项目进行立项、规划、实施安装。3、乙方向甲方提供高质量、大功率LED道路用灯4、乙方可向甲方提供GPRS路灯远程监控系统与路灯远程管理系统,在LED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路灯节电效率。该费用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亦可作为综合成本的一部分从节省之电费中分期支付。5、由丁方为乙方提供的LED路灯承担产品质量险、产品责任险和产品意外损害险。6、由丙方向甲方提供按揭贷款。第五条、价款偿还日期1、由双方协商每批路灯交货验收后_日起算

15、电费第六条、按揭金额与还款方法1、偿还时间不得超过10年2、丙方按照协议确定的金额,将LED路灯款支付给乙方。3、甲方按照丙方发放按揭的要求,于每月日前将回收的节省之电费支付给丙方。第七条、财政担保由甲方提供政府相关财政部门的信用担保,以确保甲方回收的节电收益能够及时兑付给丙方。第八条、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丙方缴纳按揭款,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相关规定向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3、任何一方在履约中由于不尽责而致使协议他方蒙受经济损失,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九条、不可抗力协议四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协议,并可免予承担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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