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执法协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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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联动执法协作发言XXXX环境执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强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有效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联席会议由xx环境保护局、xx人民检察院、xx中级人民法院、xx公安局等部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涉及环境行政执法的单位参加。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各部门的主管领导及承担环境执法联动的具体处室负责人。第三条联席会议一般由xx环境保护部门召集,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可以

2、根据情况组织召集。第四条联席会议的职责联席会议是领导环境执法联动、督促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常设决策机构。凡涉及本辖区范围内的环境执法与司法联接工作,联席会议有决策权、责令处理权以及对涉事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环境执法问题,促进联动协作。研究制定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制度。研究解决联席会议成员提出的其他事项。第五条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第六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复杂难点问题,协调联合执法事项,研究议定联合执法重大工作决策意见。第七条联席会议的各组成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环境行

3、政执法联动工作,同时根据工作职责及办理程序履行法定职责。第八条联席会议应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查处工作进行联合会商,及时发现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专业及技术问题。第九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技术特长对移送涉嫌环境犯罪及行政移交的材料、证据等进行交流探讨,确保执法联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十条本制度自XX年月日起执行。科尔沁区环保与法院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科尔沁区环境保护局与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科尔沁区环保与法院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方案,依法严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

4、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加强环保部门与法院的高效、快捷的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二、主要任务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明确联动工作措施明确“联动办”成员组成、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确立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工作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门事项商讨会。同时明确了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的形式和要求,确保成员单位高度配合、协力解决涉环境保护纠纷。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保证准确有效地制止和制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成员单位高度配合、协力解

5、决涉环境保护纠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解决重大联动事项建立环境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人民法院、环保局建立环境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法委分管环境联动执法的副书记、政府办公室联系环保工作的副主任召集。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联动工作有关情况,研究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联动工作的对策建议,指导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组开展工作;实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通报制度,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信息共享,会商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建立长效合作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环境执法问题。建立联络员制度人民法院、环保局要明确负责环境联动执法工作的内设机构及联络员

6、,在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互通、工作总结,交流、沟通和协调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有关情况。人民法院在环保局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室、环境保护警务工作室,推进环境联动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建立环境案件联合调查机制,实现工作无缝衔接人民法院、环保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制定联动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联动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综合惩处力度。以每年的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突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点区域环境案件、久拖不决信访案件和其他涉及环境保护案件的办理。建立环境执法联动责任追究制度,对该

7、移不移、该查不查、该处不处、该判不判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环保机关与司法机关人才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环保机关与司法机关人才资源共享机制。探索建立环保机关与人民法院交叉挂职制度,以利于迅速提升执法、司法人员业务水平。探索设立环境保护专家库,为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促进依法行政、扩大司法民主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完善诉调对接和综合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人民法院与环保等部门的优势,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在保密和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信息资源共享。完善环保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发挥司法保障功能,对合法、合理的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做到当判则判;对环境保护非诉行

8、政执行案件,符合执行条件的及时予以强制执行;对不及时制止可能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后果或者社会公众合法环境权益遭受严重侵害的案件,可以根据环保机关的申请,及时发出禁止令,防止污染损害进一步扩大。通过审理环保行政案件,监督环保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三、部门职责环保部门职责1、环保局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环保行政执法手段和措施,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履行环保行政命令、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主动商请司法机关介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及时收集、提取、监测、固定污染物种类、浓度、数量等证据,并出具监测报告,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提高案件查处

9、效率,涉嫌环境污染严重违法或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相关取证调查。3、移送法院或经过联合调查后,认为不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4、做好排污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重点企业管理档案。人民法院职责1、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案件“三审合一”机制,充分发挥环保合议庭之职能作用,依法支持、监督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及时受理环境保护行政、刑事、民事案件及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快审快执;要通过公开审判案件,宣传法制、弘扬法治,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后果,或者群众合法环境权益遭受严重

10、侵害的案件,要依法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制止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污染损害进一步扩大,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人民法院在审理环境保护案件中,对于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可以根据案情合理判定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或者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责任,使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尽快消除。3、有意识地培育环保公益社会组织,依法支持他们对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环境污染行为提起环保公益诉讼。探索设立环保公益基金,将公益诉讼中民事赔偿和刑事案件中的罚金纳入公共性环保专用基金。4、对于环境保护局移送的环境犯罪的案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受理。发挥司法保障功能,对合法、

11、合理的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做到当判则判;对环境保护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符合执行条件的及时予以强制执行;对不及时制止可能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后果或者社会公众合法环境权益遭受严重侵害的案件,可以根据环保机关的申请,及时发出禁止令,防止论城管、公安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潘火联委会近年来,潘火街道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拓展,市容市貌日新月异,然而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执法者和执法对象之间产生的诸多社会问题已经成为考验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一大突出问题。为有效杜绝各类社会问题,减少执法过程中的冲突,应加快建立城管、公安综合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城市管理执法与公安保障作用的有机结合,优化社会管理执

12、法资源配置,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力量,提高城市整体承载能力,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潘火街道当前城市管理执法现状潘火街道地处宁波甬东门户,有大量企业在此发展并壮大,而由此带来的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由于部分人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导致流动摊贩、乱张贴、渣土乱倾倒等各种违法违章现象纷纷涌现,影响了辖区的环境和秩序,使得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压力增大。当前,潘火街道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可以概括为“执法难度大、舆论环境不利、执法缺乏保障”三大突出问题。(一)执法难度大。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有的执法对象面对城管的文明执法,当面答应整改,执法人员一走就恢

13、复原样,或者换个地方一切照旧;有的执法对象以各种理由采取哭闹、谩骂、耍赖等方式吸引大量群众围观,。中的“弱势群体”。二是执法后续措施不到位。城管工作中大量的阻碍执法甚至抗法案件仅当场不了了之或是作为民事纠纷调解处理,以经济赔偿代替了违法责任,致使违法者认为没有法律真正制约他们的行为,这样不仅纵容了违法行为,也严重损害了执法权威。三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成立的时间较短,加之其管理范围广,管理人群特殊,使得城管部门面对冲突时的执法方式尚在摸索阶段,特别是在规范化和技巧性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急需像公安这样的大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中言传身教,传授执法的经验。四是现场证据采集不足。城管队员在

14、现场执法时与执法对象产生冲突,往往是执法对象暴力抗法,与城管队员产生肢体冲突,而城管队员一般是被动的保护自身安全,然而由于舆论的导向,民众往往会偏向于执法对象,而对执法的城管产生误解,此时如果现场有第三方部门及时采集证据,引导舆论正确导向,那么最后产生的效果比城管部门事后自己申明的效果要好得多。上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存在,造成城市管理执法成本高,难度大,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离“管住、管好、管出品位”的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城管、公安综合执法联动机制,破解潘火街道城市管理工作难题,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水平。三、建立城管、公安联动协作的方式潘火街道日前通过了潘火街道社会管理部门联动协作

15、机制实施意见,通过建立潘火城管中队和中心派出所联动协作机制的试运行,打破以往城市管理多部门配合中只是人员到岗,实质仍各司其职的固有工作模式,重组工作格局,将城市管理工作内容糅合进派出所的日常工作。联动机制的主要方式有三方面:配合管理,实现部门齐抓共管。中心派出所针对涉及城市管理中如建筑渣土乱倾倒、垃圾乱焚烧等恶性行为时,一旦发现可先对当事人进行控制,并保护现场,随后立即移交城管部门立案查处,从而大大提高发现率与处置率。对于城市管理市政环卫方面,如破坏绿化、窨井盖缺失等情况一旦发现马上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由城管部门落实责任单位进行修复。联动协作,实现部门间无缝对接。潘火中队试运行的城管公安协作“三位一体”联合机制,即在街道综治科的监督管理下,城管中队按巡查分队长连片执法队员中队负责人三级和派出所之间一一对应。当需要两部门一起开展大型整治行动,或是城管中队日常巡查中出现突发事件以及小型的整治行动需要中心派出所配合时,按“三位一体”机制有序处置,大大节约了原先中队各项整治活动必须由中队负责人与派出所专职副所长联系再自上而下通知的时间和精力。保障执法,维护执法者正当权益。在城管中队进行正当执法时,出现执法对象不服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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