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60196484 上传时间:2018-11-14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附件XX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12345附件XX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12345附件2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在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培育和发展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范围内,择优选择一批发展有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骨干

2、企业,引导其利用社会各类资源,使之做强做大、做专做精,成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引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的中坚力量。第三条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以“动态管理、分类引导”为原则,每年按照国家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形势,动态调整各类别的申报要求,引导企业按照各具特色的路径发展壮大。第四条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评选与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第五条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申报时尚在有效

3、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主持制定过国内、或参与制定过国外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及其成果转化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三年内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数量和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产品数量较多的企业;近三年经济规模增长快、营利能力强的企业;近一年对高端人才就业和税收贡献大的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大的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具有区域特色和示范作用的企业;其它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求方向的企业。第六条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程序如下:火炬中心根据每年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情况,确定当年-2-国家火炬计划重点

4、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要求,发布申报通知。地方科技部门根据申报通知,组织、受理当地企业的申报。企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备齐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地方科技部门,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地方科技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将推荐企业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报火炬中心。火炬中心研究确定入选企业名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发布,并由火炬中心盖章、颁发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自动失效;如在此期间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失效,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随之自动失效。第七条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国家火炬计划

5、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信息表;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合同、国家科技奖证书、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承担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的相关证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立项证明材料等能证明企业满足本办法第五条要求的材料。第八条火炬中心将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环境建设体系中-3-对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在信息、宣传、人才、市场、资金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予以重点支持。对拟上市企业、产品或服务拟纳入政府采购的企业进行推荐。地方科技部门应对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扶

6、持资金。第九条企业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企业在申报期间及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火炬中心将取消企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5年内不得再行申报。地方科技部门和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对承担的组织推荐工作负有诚信及合规义务,并对申报企业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对违反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火炬中心将提出整改意见,给予相应处理。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自本办法发布后停止执行。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火炬中心负责解释。-4-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