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讯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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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校讯通合同校讯通业务外包代理协议甲方:乙方:上饶市连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各自的网络资源,满足市场需求,提升用户规模,促进甲方校讯通(关爱一线通)业务,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如下:第一条校讯通业务代理商的资质认定1、乙方应具有工商管理局批准的营业执照。2、乙方在辽宁阜新及锦州市应具有相对稳定的营销和售后服务团队。第二条校讯通业务代理商的代理范围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利用自身原有渠道和资源,为甲方开拓发展校讯通业务

2、。乙方负责校讯通市场推广工作,配合甲方与学校签署校讯通业务合作协议,并完成包含但不仅限于校讯通用户手机号码收集及业务开通,校讯通学生卡发放,用户使用培训,客服服务等工作。第三条酬金标准及结算方式1、代办费支付以学校为单位,分别计算、累计。2、开通业务有效用户数在学校约定基数以下的,按当月移动用户营业收费的25%结算,达到及超过约定基数的按60%进行结算。3、开通用户中,当月没有信息流量的用户,不给予结算。乙方应积极促进学校使用校讯通业务。4、该业务每月产生的用户投诉退费,在次月乙方代办费中扣除。5、从客户正式开通校讯通业务开始计费,以自然月为一个计费周期,每个计费月所发生的费用在次月的20日之

3、前支付代理费。6、甲乙双方对账数误差小于5%,则按甲方数据进行结算;误差超过5%,则甲方有义务和乙方核对数据,按双方都认可的数据进行结算。7、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个月内未不能正常开具发票及领取代理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代理费。8、已占有学校出现退出情况,一次性扣除该校之前6个月的结算费用。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发展其他校讯通业务代理商。2、甲方根据政策和市场的变化,有权浮动校讯通代理费标准。3、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业务规定、操作流程、服务规范及资费标准等,如遇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4、甲方应对现有客户为乙方提供联系接洽的义务。5、甲方应对乙方的业务及服务

4、进行培训和指导。6、甲方应对乙方的业务办理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7、甲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业务代理费。8、乙方发展的校园校信通使用用户连续三个付费月不足100人,则甲方有权将该学校转交由其他具备能力的代理商发展、维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申请甲方的技术支持或参加中国移动组织的相关培训。2、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定、操作流程,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3、乙方应向客户提供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配合甲方进行业务宣传及业务咨询。4、乙方负责提供校讯通射频卡,并保证符合

5、甲方技术规范,保证学生使用故障时间不超过5天/年,否则由于设备问题产生的移动罚款,由乙方支付。5、乙方作为甲方发展校讯通业务代理商,应直接面对客户,并指派负责与甲方协调处理相关事宜,联系电话。6、乙方应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客户咨询,对非乙方责任且确实无法解决的客户服务问题应妥善接待,与甲方主动联系并协助解决。第五条保密条款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客户资料和商业信息。第六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意条款均被视为违约。2、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亦视为违约。第七条免责条款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甲乙双方

6、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将情况告知双方,并于15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双方,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XX_年_1_月_1_日至_XX_年_12_月_31_日,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双方优先选择对方续签协议、继续合作。第九条协议的变更、解除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应。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要变更和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1、出现下列情况,本协议自行终止: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同

7、意解除本协议。2、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乙方交纳的代理信用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同时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协议履行期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协议履行期内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开通业务。协议履行期内发生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的继续履行会给甲方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甲方的上级部门在经营上进行政策调整等原因,使得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除上述原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协议的履行,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并要求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非违约方也有权单独提

8、出赔偿要求。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在本协议执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十一条附则1、如果本协议与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为准。2、如果本协议的某项条款,在执行期间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3、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上饶市连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甲方代表:盖章:日期:地址:乙方代表:盖章:日期:“校讯通”业务合

9、作协议书甲方: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为支持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快学校内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的新模式,甘肃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榆中县公司利用自身综合电信资源的优势,与学校本着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开发推广“校讯通”业务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校讯通业务是利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通过短信、网站等方式,在社会、家庭、学校之间搭建的学生成长信息综合交流平台。业务主要功能包括家校互动、亲情电话、家长网校三部分。2、甲方主要负责本学校内的“校讯通”业务推广使用。3、乙方利用自身的网络和系统资源优势,为

10、学校校园开发制定校园信息化建设解决方案“校讯通”业务。二、双方的共同责任和权力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大力推广“校讯通”业务,共同开展合作项目中涉及的各项活动。双方应互相配合,积极协作。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对使用“校讯通”业务的客户负有声明免责条款的职责,即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通讯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停电、系统不稳定及其它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的双方及其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双方各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3、乙方无偿提供“校讯通”业务所需设备以及各种软件等。如果甲方无上网条件,乙方可与甲方商议为甲方进行专线接入等的有偿建设。4、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作项目内,各自工作开

11、展所需要的、相应的成本。5、积极维护双方各自的公众形象和利益,针对媒体的广告宣传口径应保持一致。6、在不影响甲方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在学校校园内适当开展部分产品推广说明会及其它宣传活动。7、信息发布方式:登陆“校讯通”网站:;刷卡短信发送。手机短信发送8、双方各自指派一名业务衔接人,负责业务沟通、业务管理、建设协调等相关事宜。9、自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及甲方所属学校不与其它电信运营商合作与“校讯通”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内容的业务,若出现此类问题,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所有设备费用及培训安装费用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三、甲方的责任和权

12、力1、负责提供安装“校讯通”终端所需要的合适场所及电源。2、协助乙方召开类似家长会等形式的集会,对“校讯通”业务进行市场推广及用户开发,鼓励用户以自愿形式申请使用“校讯通”业务。3、及时利用校讯通平台以短信或话音形式向给家长提供学生在校表现、成绩等情况;4、负责向校园内学生家长“告家长书”的发放、收集以及内容的核实工作;5、帮助乙方在学校内对宣传栏、读卡器等设备的选址工作进行协调,并且对安装维护以及清洁与看护工作进行落实;6、甲方根据教育局相关规定,充分调度教育资源,进行信息发布以及反馈;7、甲方尽量引导家长了解产品性能,鼓励家长使用,充分利用“校讯通”作用作为与家长沟通的手段。8、有义务协助

13、乙方收集与“校讯通”业务相关的学生资料。9、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对本校的离网用户做劝留工作。10、甲方应允许乙方为宣传“校讯通”在校园内终端机等位置制作小型广告牌,但是应该遵守“校讯通管理办法”执行。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力1、乙方提供网络和系统资源,负责终端设备的维护和线路的铺设工作,并负责网络优化和系统维护工作,同时及时解决与其有关的通信故障。2、乙方负责校讯通平台的建设与维护,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校讯通”服务。3、乙方在数据传输、管理方面进行改进时须提前通知甲方。4、乙方应定期或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上门/电话等多种服务方式,主动了解甲方的通信要求,及时解决“校讯通”中存在的问题,免费提供相关宣传

14、资料,并不断完善服务及提供免费培训服务。5、负责广告宣传及业务推广所需全部费用。6、提供全面的客服系统,包括客服电话,客服人员,保证甲方发现网络或者系统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反馈并恢复。保证客服渠道724小时通畅。五、业务资费1、乙方向甲方学生免费提供用于“校讯通”业务的学生卡,该卡发放后由学生自己保管,若有损坏和遗失,须及时告知乙方,申请补办,收取补办卡费10元/张。2、“校讯通”业务主要包括:家校互动、亲情电话、办公短信等服务;基本资费为:家校互动5元/月;免费赠送亲情电话;免费赠送平安短信。3、上述以外的其它费用按移动通信正常资费标准收取。六、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校讯通”业务获得的所有客户资料予以保密。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3、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负有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七、违约责任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由违约方承担所有的责任。2、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八、免责条款本系统为学校提供一个优化校园管理及与学生家长之间互动的教育平台,其中所涉及的考勤信息,由系统自动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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