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店员工没签劳动合同监守自盗(共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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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手机店员工没签劳动合同监守自盗(共10篇)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案例:王某于XX年1月份被招聘到某单位上班,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口头约定王某每月的工资为2500元。但至5月份,该单位仅每月支付王某1500元工资。XX年5月15日,该单位以生产淡季为由让王某不用到单位上班了。由于该单位就其承诺的工资等相关事宜与王某未达成协议,王某于XX年7月18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但未予立案。为此,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该单位:1、支付王某双倍工资6000元;2、支付王某

2、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50元;3、该单位为王某补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判决:法院认为,王某到该单位处工作,双方已形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王某在该单位处工作5个月之久,该单位始终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该单位与王某已解除劳动合同,但未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王某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故

3、该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王某要求该单位为其补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诉讼请求,因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补缴等发生的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故对王某该项诉讼请求不予审理。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支持王某第1、2项请求,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分析:在本案中,虽然该单位与王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王某仍通过法院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中也存在大量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对劳动者维权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但劳动者只要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便仍然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

4、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提醒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已经赋予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及时行使自身权利,不然将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无端耍赖拒签劳动合同41员工告工厂索赔败诉劳动者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关系解除,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法院不予支持。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洪梅某电器厂41名员工状告工厂的案件,41员工人因不满工厂的工资标准,拒绝与厂方续签订劳动合同,最终东莞中院判决工

5、人败诉。刘某业等41名员工人未与洪梅某电器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进厂工作,XX年1月11日,刘某业等人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洪梅分庭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洪梅某电器厂支付41名员工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未休带薪年休假补偿等。XX年3月3日,仲裁庭作出裁决:电器厂支付刘某业等41人XX年12月份工资,但是驳回了41人提出的其它请求。刘某业等41人不服该裁决,提起诉讼。原东莞市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审理认为:XX年期间,洪梅某电器厂欲与41名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提高最低工资待遇,但是遭到刘某业等41人拒绝。41人要求或是不愿与电器厂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或是将工作岗位改为特殊工作岗位,提出每年的薪资浮

6、动应按大于基本工资的10%向上浮动并按年度业绩给予绩效奖金等要求。电器厂拒绝41人的要求。后来,电器厂多次组织刘某业等人到工厂续签新劳动合同,但遭反对,电器厂被迫在媒体登广告,称刘某业等41人自动离厂。故在一审中,东城法庭并不支持刘某业等人提出的各种诉求。在近日东莞中院做出的二审审判中,中院同意原审法庭的判决,不支持刘某业等41人的诉求。法官提醒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以诚信态度对待,当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愿意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时,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快刀斩乱麻”,果断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从而免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

7、偿的义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劳动合

8、同续订单致杨华翠女士: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到期,公司现依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就续订劳动合同事项征求您的个人意见。此表将作为劳动合同续订过程的文字依据之一,请您认真考虑,并于年月日将此单回复给公司人事部门,逾期不返回公司存证视为个人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您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并终止劳动关系。上海新瀚家俱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九月八日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又不想将其解雇,应该怎么办一、企业应对方法之一1、发书面函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签订的后果。2、签一份劳务协议,协议中说明他与外单位有劳动合同,你们双方只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但出现纠纷可参照合同法协商解决。3、建议和他讲明“社

9、保”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要不出了工伤都没人负责,最好是签,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比较好,要不也不好管理。4、员工拒绝签合同,最好就是让他走人了,不然他还在公司工作的话发生事故责任照样是公司的,因为只要在公司工作即使没签订合同也是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跟他签合同,有些人过后还会告你,因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者,每月按工资的2倍给劳动者发工资。5、员工自己拟一份声明,自己不与公司签声明有效,如果他本人确实不愿签,且必须有书面的东西提交二、企业应对的方法之二1、发书面函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签订的后果2、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

10、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3、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制定劳动合同签收名册,让员工签名签收。4、对于一些员工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又比较需求此类员工的。可按以下处理:尽量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令其先签订合同,再尽快招聘替代的人员;如员工一定不肯签订劳动合同,那用人企业就必须要求员工签订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并证明不签劳动合同是员工自已的意愿,同时放弃双倍工资的赔款及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权利,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在企业公布栏,发布公告书证明企业已通知了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告

11、。同时要求工会出具相关的证明书证明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5、对于连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都不愿意签的员工,企业必须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以免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劳动用工风险。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们公司曾为此付出过代价与学费!讲自己经历过的事,总是比听来的实在。我公司有一位员工就发生了没签劳动合同,后来就与公司闹的很缰,持续了几个才解决的。公司这名员工工作了五年,XX年初要签订合同前,他提出要求公司加薪,当时是多名同工作内容的人员离职,他此时提出加薪正中要害,如果不给其涨钱,他一走,这一类型工作的人就没有熟练的了,老板后来考虑了一段时间,就同意了。可是当时行政部主管

12、,是一个没有人事经验的人,他提出再考查一段时间,先不签合同,结果这事儿一拖就是大半年过去了,没人交接,下半年,我接手人力资源工作,他也不交代就转给我一堆合同,我也没细看,放在档案库了。只到年底,这名员工得了一场病住院了,老板说这种病啥时候才好?不如年底就解除劳动合同吧,一查才发现,他一年根本没有签过合同。问题最要命的是,发现没签合同前,那个行政主管就把老板不让这员工干了,让其走人的事说出去了。这下员工就与公司闹起来了,你们公司不给他签合同,他要告公司!细一算,月工资接近三千元,加上医疗期,未签订合同赔偿等项目,公司至少要赔他好几万呢。整个过程的处理:我是个总在给人擦屁股的人,那个行政主管这时办

13、了好几件大错事儿,干不下去了,就走。结果我一接手又一个烫手的活儿。1、约员工协商解决。几次电话约谈,对方总是找各种理由不来公司,就说同意离职,但公司按规定给赔偿就走,否则就打官司呗,反正公司有错在先,关键是员工心里还是有气的,凭什么一生病就想让我走啊?反正我养病呢,跟公司对着干吧。2、寄发返岗通知书。在医疗期马上到的时候,我发出了通知返岗,限期内返回原岗位,否则3、再约本人谈判。主要是老板也不想最终闹到仲裁,说如果对方可以少一点补偿,就还是协商以旷工违纪论处。人家也不是傻子,马上寄来了病假条,并说病还没好呢,无法返岗。一下,我就出面找其家人一起协商,结果人家开始有点同意,后来又不同意了,这事最

14、后只能再想办法了。我也生气了,不好好协商解决,就走着瞧吧。4、公事公办走程序。我就与律师协商,找有关专家出主意,最要命的是公司有错在前,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一项就要双倍工资啊。怎么化小危害?就是我们主动找员工补签合同,他不答应,我们就有了主动权了。5、发签订合同通知书。给他寄发了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他本人还拒收,让快递给退回来了,6、寄发违纪通知书。结果可想而知,再次拒收,不过我把通知书的内容每次都写在封面上,7、登报声明解除关系。我按照时间节点,在当地报纸发了一个广告栏的声明,郑重告之,在8、到社保中心停缴费。拿着有关资料,找到社保中心,告之我们一名员工严重违纪旷工辞退,好,这下事实有了

15、依据,不是公司不与你签,是你不与公司签了。有了第一手证据,就往下走程序吧。让快递打电话告诉他,让其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这下我的送达目的达到了。三十日内,若不返岗回来办理手续,那么就拜拜了。请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缴社保事宜,结果就很顺利地办了。然后中止了与其一切关系,就等来一次性结算走人了。总之,虽然事儿处理完了,还是通过教训买了点经验,虽说没有原来那么多损失,但也是要该给的钱得给,还是有些损失的,所以说,企业千万别违法,只要在政策规范内操作,一切就OK。企业职工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李某是一名在北京某公司从事IT的人员,去年4月10日进入公司工作。面试时说明试用期3个月,工资

16、待遇为50000/年,每个月要扣掉30%,作为年终奖。李某进入公司后并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由于家庭的原因,李某想离开公司。现在要求辞职,但由于公司扣下的30%工资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李某想跟公司讨回。但公司方面说李某自动辞职要赔偿公司的损失,李某的工资作为对公司的赔偿金,无权要回。无奈之下,李某将劳资纠纷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招用员工,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此作为双方确立劳动关系、履行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据。在受聘过程中,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是在试用期过程中,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提前30日向企业提出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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