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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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风险及防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讲课提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在山东宁建集团讲课提纲)新形势,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新挑战。风险种类:一是自然风险;二是社会风险;三是人为风险,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围绕建设施工合同风险,讲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或总包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

2、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为此,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首先,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是区别于其他商品的根本特点;其次,是建筑产品的单体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再次,是一次性投资大。要求对建筑物的各类指标必须一一规定清楚。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涉及主体复杂;项目复杂。要求合同条款必须具体、明确、完整。但基本内容、实质内容仅三大块:一是工期;二是质量;三是价款。19990201示范文本的优点:合法、公正、严密、可操作。形式:四大

3、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协议书,对标的工程的概况、范围、工期、质量、价款、双方承诺等最基本的方面作出约定;第二部分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第三部分为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第四部分是三个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和工程质量保修书,是双方对这三个单项内容的特别约定,也是整个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好、履行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意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4、、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因此,签订好、履行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常见施工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承包人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必须招标项目未招标或中标无效;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案例:岳阳利德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岳阳天龙建筑公司等工程款纠纷案。法律后果是:验收合格的,参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但要分担损失;收缴非法所得;得不到对方“违约金”。验收不合格的,修复;仍不合格的,

5、得不到价款。、无效施工合同的防范措施: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审查该工程是否必须依法招标: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在本企业的资质范围之内:不得转包:工程分包须经过发包方书面同意,且应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黑白合同风险及其防范:、概念:建筑市场由于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施工企业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在现实中,建设单位往往凭借其自身的优势,要求施工单位与其签定比中标合同还优惠的协议,来压缩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而施工企业为了得到该项目,也往往被迫接受建设单位的要求,在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私下签定不同于中标合同的协议。这时就出现了两个合同,其中经中标并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私下签定的合同,称为黑合同。、相关司法解

6、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案例:乙公司某酒店项目施工补充协议垫资纠纷案。、防范:签订了有利于己方的补充协议后,一定要履行备案手续。合同内容约定不清导致的风险及其防范案例:乙公司金山大厦承包合同工程范围约定不明案。、常见的约定不明的情况:发包方故意设置有歧义或语句模糊的条款;为施工单位行使权利设置苛刻条件;举证责任条款。、防范:签订合同填写专用条款时,一定要做到:用词准确;条理清晰;字迹清楚;权利义务对等。约定合

7、同价款及调整的风险及其防范、示范文本列出的确定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各自的风险大小。、防范:固定价格的约定应注意:一定要约定风险范围;明确超出风险范围外的价款计价方法;总价包干合同,要明确施工范围和工程量增减部分的计价方法。可调价格的约定,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成本加酬金价格的约定,要在专用条款内明确约定成本的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案例:签订合同失误有可能造成的其他风险及其防范:如:工期不能顺延;质量不符合约定;工程价款不合理或不能按时到位等。防范的方法主要是围绕这三个核心内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除了熟悉通用条款的约定外,特别注意在专

8、用条款中作出约定。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因施工单位违约给己方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当不能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时及时与建设单位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因建设单位违约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一般违约给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及时签证固定证据、重大违约使工程施工不能进行时可果断停工、建设单位根本违约可解除合同,防止损失的扩大工程变更及意外事件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工程设计变更、其他变更、意外事件认真推行和坚持索赔制度,向国际工程惯例接轨:、工程索赔的概念及种类: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

9、和工期顺延的要求。以索赔的主体划分,索赔分为承包商索赔和业主反索赔。以索赔的内容划分,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工程索赔的法律特征:索赔是单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的过程;索赔涉及的利益尚待确定,是一种期待权益;索赔必须依赖于证据予以证实,这些证据不仅包括实体证据,还包括程序证据;索赔可能出现的两种结果:一种为予以确认,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另一种为不予确认,可以后来通过诉讼由鉴定单位或由法院来确认。、索赔证据的种类: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指令或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的各种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有关原始凭证。国家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有效信息。3、按现行示范文本的索赔机会

10、:19项。涉及的条款:4;12;13;15;18;。、施工单位如何进行索赔:掌握索赔的一般途径:索赔条款的查找索赔程序的归纳索赔证据的制作与收集请求协商确认。落实专门的部门、专门的人员进行索赔管理。培养出既懂工程又懂法律的索赔人员。(五)工程签证及其在施工合同履行中的重要意义:拓展阅读攻防并重化解风险施工合同主要法律风险解析与对策马姗姗编者按:对建筑企业而言,受制于各种因素,总包合同发生问题,发生法律诉讼的可能性较小。但这并不是说,这类合同的风险小。在业主单位通过越来越细致的规定规避自身义务,扩大承包方权利的时代,如何巧妙规避总包合同主要的法律风险,值得我们思考。也许思考并不全面,但只要方向是

11、对的,我们就有进步。引言当今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利润越来越低,已成为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面对尽(转载于:写论文网: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风险及防范)占优势的发包人以及日益成长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权益,创造更大的效益,已成为一个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全面地认识合同风险,采取攻防并重的措施化解风险,是我们目前正在采取的一种手段。一、“黑白”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对策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或称“阴阳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投标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对“白合同”中实质性内容

12、进行了重大变更的合同称为“黑合同。由于黑合同是实际履行文本,因此对备案合同重视程度不够是普遍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为了避免因备案合同签署不慎带来的法律风险,我们采取如下防范措施:一是提高有关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合同签订前全面了解业主信誉,正确审慎地对待备案合同的签署,二是把好合同评审关,特别强调备案合同结算条款必须优于“黑合同”。否则不予通过.三是做好留存完整的商务资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追溯变更过程。二

13、、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频繁变动及职权不明的风险与对策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履行期限长、双方来往手续多等特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很大。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形成书面记录,那么,承包人持有的、仅有变动后的人员签字的文件,其效力就需要提供证据予以佐证,大部分时候,举证非常困难。值得注意的还有此类人员的授权范围,其行使权限的活动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将直接影响其行动效力及其法律后果。为了规避此类风险,我们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签订合同时,要求发包人列明管理人员名单,明确管理人员权限。二是仔细研究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了解相关人员授权,对其签署

14、文件的效力要详加考察,审慎确认。三是签字人员变动的,索要加盖印章的人员变动通知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四是做好自身人员变动时的通知公告工作,避免相关单位恶意索赔。三、工期的法律风险与对策施工过程中,工期影响因素多,因此,工程能够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完成的较少。在工期问题上,必须明确划分责任,具备工期顺延条件的,认真准备资料,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和程序上报,以便我方顺延工期和索赔费用;不具备公司顺延条件的,则应当认真研究合同条件,采取措施弥补损失,避免产生大额工期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时,发包人往往会利用工期问题,对我方进行反索赔,迫使我方放弃一些利益。在研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对承包方而言,工

15、期延误有以下事项需要注意:一是要注意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关于工期的约定。二要审慎保管、记录、发送商务资料,确保有关工期的文件有据可查;三是注意发包人的付款情况,及时行使催告权,发函确认因付款迟延导致的工期问题;四是注意相关人员及文件的效力,确保文件真实有效。五是明确细化明确相关约定,避免因理解上的问题导致的工期障碍。四、质量方面的法律风险与对策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人的抗辩措施较为常见的是质量和工期问题。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关于质量问题的往来函件也较多。尽管承包人高度重视质量履约,但受制于各种因素,出现质量方面的不足在所难免,有关质量的约定需要引起承包人足够的重视。为避免相关的问题,我们应当规范以下操作:一是对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的工程应当用书面方式提出,并要求对方签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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