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计划生育(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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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宜昌市计划生育(共9篇)一、生育保险享受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3、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二、怀孕七

2、个月后且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达八个月以上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所需资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照一张;3、孕妇保健手册原件;4、有效的生育服务证原件;注:异地生育人员除了上述要求外,还需填写宜昌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5、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女职工除以上资料外,还必须带本年和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湖北省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原件。三、办理生育津贴所需资a料:1、有效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3、孕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作及复印件;办完待遇后,请于次于十五日以后,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原件到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基金财务科领取相关

3、待遇。友情提示:1、以上待遇业务均由单位劳资人员办理,若单位劳资人员因故不能来办理而由职工本人前来代办的,须由单位出具书面介绍信。2、由于系统数据可能有误,为确保职工待遇审核的准确性,建议各单位劳资人员携带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办理相关待遇。若未带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的,我们以系统数据为准,单位办理人签字后,系统无法再修改待遇数据。3、每月110号为系统扎帐时间只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生育待遇审核业务停办,敬请谅解!1.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个人参保,南京现在是可以的,这样养老、医疗都可以参保,养老的基数可选择,从高到低,最低300,最高1500多,这个大家可以在网上查到,多交今后退休

4、工资多拿,理论上是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尽可能多缴2.医疗个人参保只能以1100为基数,交130块,但这其中已经自动包含了生育险,因此只要离职后,尽快办理,中间不要有中断,那么到生育当月,只要累积满10个月的缴费,都可以享受生育险、生育营养费和生育津贴,没有影响3.生育营养费是固定值,810块,生育险按规定报即可,生育津贴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从生育月份前推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举个例子,假如我之前的缴费基数是5000,缴了8个月,后来离职,后来4个月是按个人参保的,缴费基数是1100,那么最后国家发生育津贴时的基数是按照5000*8+4*1100=44400,然后再44400/12=

5、3700来发的,你实际拿的津贴为3700*4=14800元所以综上所述,只要之前公司给你缴了,你只要个人参保,都是能享受所有津贴和报销的。关于调整市城区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规定,宜昌市个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3、上述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

6、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女职工就医时应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及社会保障卡等到生育协议医疗就医,可享受医疗费定额报销标准:剖宫产:3300元,顺产:2300元,难产:2500元。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按照女职工生育当月参保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乘以产假天数。顺产,产假为90日;难产(剖宫产),产假为10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日;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上述产假外,增加产假30日。以上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到市医保处42、43号窗口办理。另:按照目前政策规定,单位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其配偶生育医疗暂未纳

7、入享受范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在对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问题进行研究。按照宜昌市现行的政策宜昌市市直及城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规定,缴纳公务员补助的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相关的费用,可由公务员补助支付。因此生小孩住院期间发生的三大目录内的费用可以报销。如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处工伤生育科,联系电话XX年度计生工作亮点1、XX年3月迎接并顺利通过省优质服务县检查;2、对我镇计生贫困户*家庭组织进行募捐救助活动;3、XX年4月于*镇中学举办了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县计生局授予*中学为青春期健康教育基地;4、组织社会爱心人士与我镇家贫学优女学生结对帮扶;协助策划组织*大学爱心社

8、志愿者和我县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在*村开展第二期“留守儿童暑期学习培训班”5、创新工作方式,开展部门协作,每月由镇卫生院、派出所提交报表,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基础信息的掌握;6、*村代表全县迎接宜昌市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设调研。一、计生政策类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生育第二个子女及再生育子女的条件1、夫妻双方属于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夫妻双方系归国

9、华侨的;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2、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以上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子女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只有独生女的;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3、再婚夫妻生育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农村计生奖扶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2、奖励扶助金的发放

10、标准:每人每年96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1、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2、计生特别扶助金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农村人口每人每年2040元,城镇人口每人每年408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农村人口每人每年1800元,城镇人口每人每年3240元。3、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经鉴定为三级及以上计生手术并发症的人员,每人每年发给特别扶助金1200元;二级2400元;一级3600元。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享受免费康复治疗。晚婚晚育奖励政策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

11、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施行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及优惠政策1、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或一次性发给15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双方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的,由市财政统一负担。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1、享受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的对

12、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一是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企业改革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了独生子女证;XX年1月1日后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2、奖励标准:每人3500元,分五年兑现,每年700元。城镇居民年老计划生育奖励1、享受城镇居民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属我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县属以上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2、奖励标准:每人3500元

13、,分五年兑现,每年700元。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照顾政策1、享受高考加分优录的条件考生及其父母均为我省农村居民;考生为独生女;考生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证。2、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高考成绩基础上,给予加5分投档的照顾。农村独生女中考优录政策1、享受中考优录的条件考生及其父母均为我市农村居民;考生为独生女;考生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证。2、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基础上,给予加5分投档的照顾。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城镇居民违反生育政策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2、农村居民违反生育政策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

14、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3、当事人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4、当事人违反生育政策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以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处罚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的,除给予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或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党员的给予党内党内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开除工作籍。二、办事程序类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从XX年起,对本市范围内夫妻均属初育的不再要求办理生育服务证,由其自主安排生育。对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所在镇计生办出具参保人员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证明。对于跨省流动育龄群众有需要的,仍可按原办法办证。二孩及以上生育证审批办证程序1、夫妻共同提出申请,填写生育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和结婚证;双方婚育情况证明,户籍地在省内由村、居出具或打印全员信息卡,省外的由乡提供;双方或一方属再婚的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属丧偶的提供户籍地村出具的丧偶证明;夫妻近期2寸合影照片1张;省条例规定的其它材料。2、村委会审查,对于材料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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