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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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国地税合作情况汇报附件4XXX国地税合作典型案例范本事项名称:XXXX1.合作目的:XXX2.合作目标:XXX3.合作方式:XXX4.合作流程:XXX5.制度保障:必须有国地税联合通过公文系统制发的方案、制度、管理办法等作为制度保障。6.技术支撑:XXX7.具体作法:XXX8.取得成效:XXXXX年国地税协作会议需进行国地税协作的事项一、日常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协作事项1、建立纳税服务定期联系联络制度,由国地税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一次进行交流沟通。一方面解决国税部门在代征过程中出现

2、的代征内容、适用税率、票证结报等具体操作方面的细节问题,共同做好国税代征工作。另一方面国地税就双方代开票业务税收、主税种认定、所得税管辖等问题进行协商,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另外在门征开票、发票补税时,如国税应征数发生差错已修改情况下,对地税应征数也应及时修改,做到国地税应征数一至,确保税款及足额入库。2、现有已建立的征缴信息传递机制中、双方应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工作联系单制度,完善联系单内容,重点加强超定额、评估、稽查等补税的工作联系单制度。双方应定期交换新认定的注销户、异常户信息,避免出现国地税登记状态差异,及时通知纳税人办理注销等有关手续,同时对按规定需要对纳税人进行处罚的

3、,国地税应互通处罚信息,避免一事两罚。3、营改增后,登记时对某些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不明确,出现互相推诿或互相争抢现象。如果把问题提交职能科室解决,纳税人等待时间过长会不耐烦。建议在税务登记时国地税窗口当场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先按“营改增”项目登记。二、增值税、营业税与所得税征收管理协作事项1、国地税双方应协商解决纳税人销售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并销售货物税收政策理解上的差异,尽量避免单方面向纳税人提出有税收政策理解有异议的税收管理处理措施。2、国地税在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营业税问题上要加强政策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对纳税人

4、相关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对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主管国税部门应出具纳税人自产货物的证明,并按规定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以避免对纳税人重复征税。3、对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新办企业的所得税管辖,国地税双方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新办纳税人营业执照中主要经营范围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协调统一意见,维护做好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工作。4、明确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统一同一行业征管模式,统一国地税共管行业所得税核定相关政策,如范围、税负、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方法、标准和范围等。加强房地产和建筑业的

5、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地税对以上两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实行预警管理,对项目实行风险管理,具体指标值国地税统一。做好企业所得税行业应税所得率调整工作。统一明确采砂行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5、加强企业所得税由国税管辖的有关数据交流,每年于汇算清缴结束后由国税及时提供以下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1行“营业收入”;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第一行“工资薪金支出”的“帐载金额”及“税收金额”;企业基础信息表“从业人数”。三、稽查协作事项1、进一步完善国地税稽查联络机制,双方应指定稽查工作联系人。定期召开稽查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双方稽查工作情况和需要协作配合的事项,交流办案经验;对联合办理的案

6、件,共同商讨、分析税收违法行为,研究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法律适用、定性和处罚等问题,协调解决稽查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工作建议,协商、部署专项性工作。2、进一步完善联合稽查办法,对上级国、地税部门联合部署的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双方稽查部门应在协商基础上,双方采取联合布置、共同进户的方式实施检查,对非共管户,一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由对方管辖的,及时向对方移送相关线索。3、加强国地税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活动。一是对共管户可采取联合查处发票违法行为;二是在单独开展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有对方管理的发票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对方移交相关线索。四、国地税在深入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协作事项1、按照总局省局的

7、统一计划部署和具体实施方案,下一步重点做好建筑业、不动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国地税应加强部门协作,地税部门应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移交。方案:由分局相关人员按照国地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传递移交清单和国地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传递退回清单的格式,各自确定专人办理移交手续,同时国地税要积极稳妥做好政策制度、业务衔接、管户移交等各项工作,确保“营改增”扩围任务的圆满完成。2、加强国地税双方对下一步扩围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信息交流。为便于国税部门对扩围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税收收入分析,加强“营改增”纳税人征收管理,希望地税部门能配合提供扩围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8、相关信息数据,如XX年、XX年等以前年度相关营业收入、税收收入、零星代开发票信息。3、国地税双方应加强联系,开展协作交流。地税部门在对扩围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特别是建筑安装、餐饮住宿、旅游业、娱乐等行业税收征收管理上有那些好的管理经验、做法和征管措施,能与国税部门及时介绍交流。同时国税部门要将对“营改增”纳税人如何进行管理及税源、税负变动情况与地税部门进行交流,及时解决调研试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4、对在营改增日常工作中碰到的有争议的应税服务行业和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国地税双方应共同协商,然后再明确管辖权的归属和门征开票事项。5、根据舟财办XX17号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过

9、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试点期间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进行财政补助时,国地税部门应各司其责,分别做好增值税缴纳情况和按原营业税需缴纳情况的审核。财政部门如在“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上有新的变化时,希望请能及时告知国税部门,以便我们能和相关的纳税人进行更好的沟通和衔接。五、拓宽国地税合作渠道1、开展国、地税联合税收宣传活动。与地税部门联合,在公交站台张贴税收宣传海报、税收宣传标语,在客运船播放税收宣传FLASH动画,以群众喜闻乐见、轻松诙谐的形式宣传消费索要发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车购税缴纳等税收小知识,营造全社会学税法、懂税法、用税法的良好氛围。2、切实贯彻落实“便民春风行

10、动”各项举措,深化国地税合作税收事项,不断创新国地税合作模式,拓宽合作领域,在税务登记、税收分析、风险管理、税务稽查、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交换等方面实现新突破。3、加强延伸办税场所建设,做好延伸办税场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发展嵊山镇国地税联合办公模式,探索并促成洋山镇国地税联合办税机制。4、加强纳税人权益保障。联合开展纳税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共建“纳税人学堂”,共同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建设;信用等级的社会化利用,交流研讨银税互动。5、积极探索对国地税共管户实施国地税联合下户、联合评估模式,避免重复进户,以减少纳税人的接待工作,实现下户、评估信息相互交换,及时反馈。国地税深度融合助力营改增在全面

11、推进营改增工作的进程中,地税分局主动作为,积极与国税部门联合,在深化合作中推进改革,在推进改革中深化合作,通过统筹国地税资源,实现国地税业务合作深度融合。截至目前,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地税部门已顺利完成互设办税窗口、网络互通、联合培训、代征代开等多项预期目标,为营改增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展至“四大行业”,涉及XX余户纳税人,开发区国地税部门立足工作实际,主动对接,召开联席会议,制定管理办法,在信息交接和业务过渡等环节,坚持协调配合原则,做到业务衔接有序,在顺利完成信息传递和确认工作的同时,双方还联合建立了包括二手房销售等业务在内的代征机制,为推行营改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针对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办税数量骤然增多、咨询需求加大等问题,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部门优化整合纳税服务资源,互设联合办税窗口,实现提速减负,从纳税服务角度助推营改增。此外,两部门还以推进营改增工作为契机,采取双向辅导的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辅导,实现管理水平共同提高,并联合对外宣传扩大宣传效果,进一步拓展国地税合作领域,着力实现营改增业务管理服务的全面提档升级。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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