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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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仲裁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乙方于年月日始服务于甲方:现甲乙双方根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现甲方于乙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提前协商解除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1、双方的劳动关系于乙方的工资,加班费等结算至该日。2、乙方的社会保险待遇截止年月底。3、乙方按规定于日前办理完结工作交接及相关离职手续,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则相关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4、甲方指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的工作交接和手续的办理,并在

2、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的当天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5、双方同意甲方:不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小计:补偿金基数:元,合计:元整。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双方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他争议和未结事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基于劳动关系提出其他请求。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年月日协议双方: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

3、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双方于月订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转载于:写论文网: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仲裁)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

4、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用工单位:乙方:甲方-用人单位:身份证号码:年月案例李某是某公司职工,1997年3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的的劳动合同,1999年3月,公司更换了主要负责人,新负

5、责人以李某不适合工作为由,要求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不同意。公司便采取了增加李某劳动强度,减少李某奖金收入等办法予以刁难。李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提出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他本人可以签字同意。但公司坚持让李某自己先写“辞职报告”,然后由公司批准。李某坚决不同意这样做,但公司许诺:如李某照办,公司可以给予李某一笔比较丰厚的生活补助,还可以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某于1999年7月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立即被公司批准,但此后的生活补助和经济补偿金却毫无踪影。李某找公司索要,公司拿出李某的“辞职报告”说,生活补助是单位对被辞退人员的抚恤,根据劳动法

6、规定,经济补偿金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李某是自动辞职,没有上述两项待遇。李某非常气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供了公司要求他递交“辞职报告”的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公司支付李某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仲裁费用由公司承担。评析本案关键是李某提交的“辞职报告”是自愿还是被迫的,如果没有相应证据,是不易证明的。本案的李某掌握并提供了相应证据,从而使这一案件得到处理。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会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即使是双方协商一致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一个很大区别。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

7、同可以解除”。第28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没有相应规定。本案中,本来是公司希望并促使解除劳动合同,却采取种种刁难和欺骗手段,诱使劳动者提出“辞职”,显然是在

8、规避法律规定,从而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但是由于李某掌握了公司强迫和诱骗自己递交“辞职报告”的证据,从而使本案的事实得以澄清。在被强迫和欺骗情况下,劳动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不能认为是真实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公司承担。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李某工作了2年零4个月,2年以外的4个月,按一年计算,依据是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即“关于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中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的理解问题。这里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是指两种情形,第一种是指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第二种是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

9、下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对上述不满一年的工作时间都按工作一年的标准计算”。仲裁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裁决公司向李某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是有法律依据的。强迫和诱骗自己递交“辞职报告”的证据,从而使本案的事实得以澄清。在被强迫和欺骗情况下,劳动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不能认为是真实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公司承担。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李某工作了2年零4个月,2年以外的4个月,按一年计算,依据是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即“关于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中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的理解问题。这里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是指两种情形,第一种是指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第二种是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对上述不满一年的工作时间都按工作一年的标准计算”。仲裁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裁决公司向李某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是有法律依据的。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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