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提前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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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不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提前多久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认定标准XX-09-24人力资源法律库赵先生系北京某房地产公司的项目经理,XX年3月入职,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任职部门为公司的张家口项目部,并且在合同的第五条约定: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或甲方关联系企业相应的岗位和职务。XX年1月28日,赵先生向公司提交了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该申请载明“我在12月中旬接到公司劳动合同续签的通知,不同意公司关于外派地点的变更和外派补助的取消,不再续签合同,请公司批准。”

2、公司故与赵先生办理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随后,赵先生申诉至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1、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支付XX年3月至XX年2月未休年休假工资。其提交的证据只有其最近一年的工资银行打卡记录。庭审过程中,公司方主张没有说要取消补贴和变更工作地点,是赵先生自己的错误主观推测,赵先生在职期间的外派补贴不属于年假工资的基数。【案例分析】本案中有两个争议焦点。1、公司是否属于不续签劳动合同,2、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如何计算。很多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实践中,忽视了法律的最基本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

3、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往往认为自己属于弱势地位,所有的举证责任均在公司,这个认识绝对是错误的认识。在本案的举证环节中,明显赵先生并未就公司构成降低续签劳动合同待遇的情形举证成功,且双方原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已有外派的条款。换言之,人力资源法律库认为,即使公司将赵先生调整到外派至其他地点的项目,结合公司属于房地产的行业运营特点,亦不足以认定系公司降低了赵先生的合同待遇,赵先生有关取消外派补助的主张更是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赵先生主张续签劳动合同内容发生变更,但赵

4、先生并未就公司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变更了内容以至于降低了合同待遇举证,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赵先生要求公司给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依据不足,因此对于要求公司给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是不能得到(转载于:写论文网:不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提前多久)支持的。至于本案的第二个争议点,公司认为以基本工资核算年休假工资的主张是无法得到支持的。因为年休假的计算基数为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月平均工资。在本案中,公司每月向赵先生发放的补贴亦系工资组成部分。因此公司的主张是没有依据的。最后,人力资源法律库小编提醒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在面临与员工劳动合同的到期时,公司一定要慎重处理,注意

5、保存与员工商谈合同是否续签以及续签合同的待遇内容相关证据。以免最后续签合同协商不成时,缺少证据,最后被仲裁或法院认定为变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关于年休假问题,法律并未规定员工享受年休假必须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相反却为用人单位设定了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义务。公司应该认真履行该义务,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法律链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

6、平均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女士:您和我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公司决定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请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你的工资结算到年月日。特此通知。最后,感谢您在职期间对企业所做的服务和贡献!_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年月日员工签收:签收日期: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补偿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碰的到问题,关键是是否进行经济补偿,如何补偿,根据我的执业经验总结如下: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

7、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XX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

8、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XX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XX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从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

9、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XX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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