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合同未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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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不动产抵押合同未登记不动产抵押权未登记的法律后果【案例】XX年5月,黄某向张某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黄某以自有的一套110平米的房屋作为借款抵押,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书交给出借人张某。同时双方约定,如果黄某不能按期还款,张某可就该房屋实现抵押权,双方商定房屋总价款为250万元,超过借款部分的房款由出借人返还给借款人。张某并未要求黄某办理抵押权登记。还款期届满后,黄某没有偿还到期债务,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偿还借款并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法院

2、判决仅支持了张某要求黄某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对于其要求对上述房屋实现抵押权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该案例中,最关键的是抵押合同签订后,出借人未能及时要求借款人协助办理抵押权登记,即他项权利证书,致使未能达到以房屋抵押担保主债权的目的。本文主要介绍什么是抵押权以及抵押权登记的意义等内容。一、抵押权概述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还包括保证和定金,其中保证与担保物

3、权用物作担保向对应,被称为人保。在担保合同中,无论是人保还是物保,一旦期限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债权人都有权利要求担保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其中不动产抵押是应用最为广泛的担保方式,其担保效力最为可靠。第1页共3页房产抵押未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发布日期发布人或来源法怡网【字体大中小】【案情】叶平欲向候华借款30万元用于炒股但候华担心叶平到期无法还款便要求叶平提供担保。后叶平说动弟弟叶乙叶乙将其在市中心一套价值商品房抵押给候华双方签定了房屋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叶平炒股大幅亏损无力偿还债务。候华遂主张行使房屋抵押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将该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法院经

4、审理认为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而候华与叶乙虽然订立了抵押合同但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故抵押权未设立。因候华不享有对该房屋的抵押权故判决驳回了候华的诉讼请求。【评析】本案系一起常见的因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而引发的纠纷。其中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效力二是不动产抵押登记对抵押合同效力的影响以及抵押人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规定我国物权法显然是以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主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则。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要求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进行登记如果未

5、进行登记则不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果。即登记具有决定不动产物权设立、移转、变更或者消灭能否生效的效力。而本案中商品房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故不动产抵押权并未设立候华自然也无权要求对该商品房行使抵押权。所以对于候华要求将该商品房进行拍卖并以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诉讼请求法院只能予以驳回。但不动产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物权法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进行了区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基础关系即设立、变更、转

6、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是否生效应该依据合同法来判断而不能以不动产是否已经办理物权登记为标准进行判断。如果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则应该认为合同关系已经生效当事人应受合同的约束。违约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至于物权变动能否成就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本案中叶乙与候华之间订立的抵押合同体现了双方的真实的意思应当认定该抵押合同合法有效未进行抵押登记不影响该抵押合同的效力。通常情况下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人会对办理抵押登记事项进行约定此时办理抵押登记即成为一项合同义务。即使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须办理抵押登记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不动产抵押人也应当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此时办理抵押登记即成为一项附随义务。如果因为抵押人的

7、原因而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案中虽然候华不能主张对该商品房享有抵押权但候华基于该抵押合同对叶乙享有合同债权。据此候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叶乙承担违约责任。候华可以要求叶乙协助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也可以要求叶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焦点就是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首先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首先依题意易知王某和夏某都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其次他们双方是在合意下订立的合同。再次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最后夏某履行了合同借款义务。而王某在还款期限内不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同理夏某与陈某之间的担保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即使没

8、有房屋抵押登记这是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只是对抗要件不是生效要件。所以在王某不能还款时陈某应承担担保责任。三法条合同法条物权法。不动产抵押权未登记的法律后果【案例】XX年5月,黄某向张某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黄某以自有的一套110平米的房屋作为借款抵押,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书交给出借人张某。同时双方约定,如果黄某不能按期还款,张某可就该房屋实现抵押权,双方商定房屋总价款为250万元,超过借款部分的房款由出借人返还给借款人。张某并未要求黄某办理抵押权登记。还款期届满后,黄某没有偿还到期债务,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偿还借款并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法院判

9、决仅支持了张某要求黄某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对于其要求对上述房屋实现抵押权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该案例中,最关键的是抵押合同签订后,出借人未能及时要求借款人协助办理抵押权登记,即他项权利证书,致使未能达到以房屋抵押担保主债权的目的。本文主要介绍什么是抵押权以及抵押权登记的意义等内容。一、抵押权概述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还包括保证和定金,其中保证与担保物权用物作担保向对应,被称为人保。在担保合同中,无论是人保还是物保,一旦期限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债权人都有权利要求担保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其中不动产抵押是应用最为广泛的担保方式,其担保效力最为可靠。第1页共3页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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