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资产管理基础知识培训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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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货资产管理基础知识培训,201508,2,法律法规 名词解释,3,全国人大,证监会,中期协、中基协,基金法,期货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期货公司 资产管理 业务管理规则(试行),期货公司 资产管理 合同指引,期货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程序,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监管体系,证券公司 相关条例,基金公司 相关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第三章 基金托管人 第四章 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组织 第十章 非公开募集基金 第十一章 基金

2、服务机构 第十二章 基金行业协会 第十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的独立性,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持有股份,封闭式、开放式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职责,基金业协会的权利义务,国务院的权利义务,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1.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5.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劣后资金穿仓风险)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利息),2.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3.管理人及产品均需向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4.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6,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2.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业开展自律管

4、理。,3.明确合格投资者的定义;投资于单只不低于100万元。,4.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7,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1. 从事“一对一”业务优先适用试点办法。,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其配偶不得参与“一对一”计划。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父母、子女参与“一对一”计划需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在公司网站披露。,2. 委托资产与自有资金独立。,3.首风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体现。,5.规定了期货资管的投资范围。(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一致),8

5、,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1.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交由中期协进行自律管理。,2. 公司不得聘用第三方个人作为投资顾问。,4.明确期货公司或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可参与“一对多”但份额合计不得超过该计划的50%。 期货公司或子公司的关联方自有资金参与计划的,超过50%需要进行监控;认购劣后级的,需要报备中期协。,5. “一对一”、“一对多”产品均需通过中基协进行备案登记; 产品无论是否投资期货,均需向保证金监控中心报备。,6.规定了期货资管的投资范围。 (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一致),3.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将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交由具

6、有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或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的机构进行托管。,资管子公司,风险子公司,9,投资范围(法律),10,投资范围(实际操作),投向与券商集合相似,11,期货资管计划,券商定向资管计划,基金,私募基金,券商集合资管计划,信托计划,证监会系统,可互投,保险自有资金,银行理财投资,非证监会系统,计划投向,可互投,有条件可互投,但比较谨慎,有条件投资, 但比较谨慎,12,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程序,1. 签署资产合法性及投资者适当性承诺书,要求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合格投资者相关标准,不再需要客户提供证明材料。,2. 投资者填写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

7、调查问卷,确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诺风险自负。,3.明确期货公司或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其配偶不得参与“一对一”,可参与“一对多”但份额合计不得超过该计划的50%。,1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不得存在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 交易价格严重偏离市场公允价格, 损害投资者利益; (二) 以利益输送为目的,与特定对象进行不正当交易,或在不同的资产管理账户之间转移收益或亏损;(通过交易对手实现不同计划之间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 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不当利益

8、为目的,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交易;(不必要的频繁交易) (四)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五) 利用管理的客户资产为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投资顾问) (六) 违背风险收益相匹配原则,利用分级资产管理计划向特定一个或多个劣后级投资者输送利益;(假分级、产品的风险与收益分配不匹配) (七)占用、挪用客户委托资产。(FOF产品的风险),1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不得在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时存在向投资者违规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资产管理合同及销售材料中存

9、在包含保本保收益内涵的表述,如零风险、收益有保障、本金无忧等; (二) 与投资者签订回购协议、 抽屉协议或承诺函等文件,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 (三) 销售人员向投资者口头承诺保本保收益。 (应注意提示预期收益率不等于保本保收益),15,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不得存在不适当宣传、销售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误导欺诈投资者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 向非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与认购额双重标准) (二)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人数累计超过 200 人; (三) 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

10、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产品 ; (涵盖了微信微博类社交媒体宣传方式,同时强调是具体产品。 试点办法第十四条强调的是不得公开宣传资产管理业务。 (四) 向投资者宣传的资产管理计划投向与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投向不相符;(宣传资料的把关) (五)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时,存在未充分披露资产管理计划交易结构、当事各方权利义务条款、收益分配内容、投资顾问合作信息(如有)、关联交易情况(如有) 等行为; (六) 假借其他金融机构名义吸引投资者购买资产管理计划;(银行托管人) (七) 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备案手续前参与股票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八) 资产管理计划未有明确的投

11、资标的, 即向投资者宣传预期收益率,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除外。 (不适当宣传、销售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误导投资者行为的情形未穷尽,还包含未充分揭示风险、预期收益评估不客观等情形。),16,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不得利用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 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向个人或不具备相关专业能力或未提供实质服务的机构支付费用; (二) 以输送利益为目的,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销售给特定投资者,其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等; (三) 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向相关服务机构支付不合理的费用。 (如财务顾问费或其他服务费用,向中介方、关联方或实际出资方支付报酬,

12、易发生利用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17,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 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非标资产时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 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混同运作,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 (二) 资产管理计划未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多个资管计划合并编制一张资产负债表或估值表; (三) 资产管理计划在开放申购、赎回或滚动发行时未进行合理估值, 脱离对应资产的实际收益率进行分离定价。(期限错配,短募长投) 银监会八号文非标定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

13、、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18,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分级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 10 倍。 本条所称分级资产管理计划是指存在某一级份额为其他级份额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或收益分配保障,在收益分配中获得高于其按份额比例计算的剩余收益的资产管理计划。不参与收益分配或不获得高于按份额比例计算的剩余收益的,不属于本条规范的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杠杆倍数=(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劣后级份额 “嵌套型”资管产品杠杆穿透后的潜在风险,19,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资产管理计划不得投资于高污

14、染、高能耗等国家禁止投资的行业。 (一)投资标的属于国家禁止投资行业; (二)通过穿透核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投向为国家禁止投资行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得对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及相关管理团队实施当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项目奖金发放机制与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不匹配; (二)项目结束前已发放奖金比例超过项目奖金总额的80%。,20,法律法规 名词解释,21,计划& 计划资产,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合格投资者,投资,存管,运作,提出投资建议,外包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独立个体 特殊法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15、的个人; 3、社保、养老、慈善基金等公益基金; 4、依法设立并备案的投资计划; 5、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1、募集资金,办理份额发售和登记; 2、备案; 3、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 4、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编制各项报表、报告; 6、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7、信息披露; 8、保存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9、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1、保管基金财产; 2、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3、保存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4、根据管理人

16、的投资指令,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5、信息披露; 6、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7、复核、审查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9、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具有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或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的机构,22,外包服务,基金销售 销售支付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机构。 份额登记从事基金份额登记过户、存管、结算等活动,其基本职责包括:建立并管理投资人的基金账户、负责基金份额的登记及资金结算、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认(申)购及赎回等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以及法律法规或外包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估值核算从事基金估值、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等活动,其基本职责包括:开展基金会计核算、估值、报表编制、信息披露,相关数据报送与报告,相关业务资料的保存管理,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及法律法规或外包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信息技术系统,23,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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