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59551829 上传时间:2018-11-09 格式:PPT 页数:41 大小:4.6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4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河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7年6月,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特点,1.将绿色食品 认证程序、绿色食品 续展认证程序等整合成一个程序。 2. 增加了申诉处理部分,进一步完善了程序。 3.调查表分专业填写,表格项目设计体现了绿色食品生产的特点。 4.初次申请与续展使用同一套申请书和调查表。 5.强调了内检员的重要性。 6.强调了在线申请的重要性。, 制定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经2012年6月13日农业部第7次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7月 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2年第6号公布。, 适用范围,绿色食品申请人 绿色食品工作机构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

2、 工作职责,1. 部中心负责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核准工作。 2. 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现场检查工作;地(市)、县级相关工作机构协助省级工作机构完成上述工作。 3.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负责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产品检测工作。, 申请人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资质应为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等,以及其他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 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 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 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申请

3、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与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或检测机构不存在利益冲突。, 申请产品条件,前提: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 具备条件: 1. 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2. 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3.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4.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标志许可的申请,申请时间:产品收获、 屠宰或捕捞 前3个月 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2. 在线申请,提交材料: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 2.资质证明材料; 3.质量控制规范; 4.生产技术

4、规程; 5.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 6.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 7.含有拟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 (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8.部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标志许可的申请,受理: 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上述 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完成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 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 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 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本 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并 告知理由。, 初次申请审查,现场检查: 省级工作机构根据申请产品 类别,组织至少2名具有相应资 质的检查员组成检查组,与申请 人沟通并向其发出现场检查通 知书,明确现场

5、检查计划。在 产品及产品原料生产期内,完成 现场检查。, 初次申请审查, 初次申请审查,现场检查要求: 1.申请人根据现场检查计划做好人员安排,检查期 间,要求人员在岗、场所设施设备开放待查、文件记录 等资料备好待阅。 2. 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收集相关信息,作好文字、 影像、图片等信息记录。, 初次申请审查,现场检查程序: 首次会议,实地检查,查阅文件、记录,随机访问,总结会。, 初次申请审查,现场检查完成后: 检查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工作机构提交检查报告。, 初次申请审查,省级工作机构依据检查报告向申请人发出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现场检查合格的,安排环境和产品检测;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

6、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初次申请审查,环境和产品检测: 申请人按照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委托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产品进行检测。, 初次申请审查,环境和产品检测: 检测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后,应当分别依据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导则(NY/T1054)和绿色食品 产品抽样准则(NY/T 896)及时安排现场抽样,并自环境抽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产品抽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提交省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人。, 初次申请审查,环境免测情况: 1.申请人如已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检测机构或国家级、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且符合绿色

7、食品产地环境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可免做环境抽样检测。 2.如经检查组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391) 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导则(NY/T1054)中免测条件的,可免做相应环境检测。, 初次申请审查,初审: 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和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心,同时完成“金农系统”网上报送。初审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并告知理由。, 初次申请审查,审查: 部中心应当自收到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完备的纸质申请材料后,并确认“金农系统”信息录入无误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8、完成书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通过省级工作机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审查通知书。, 初次申请审查,审查: 1.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材料的补充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需要现场核查的,由部中心委派检查组再次进行检查核实。 3.审查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的提交专家评审。, 初次申请审查,专家评审: 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绿色食品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初次申请审查,颁证决定: 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颁证的决定,并通过省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同意颁证的,进入证书颁发程序;不同意颁证的,书面告知理由。, 初次申请审查,申请

9、: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3年。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同时需完成“金农系统”在线申请 。 标志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申请续展未获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再行申请时,执行“初次申请审查”程序。, 续展申请审查,提交材料: 1. 除质量控制规范和生产规程外的所有材料; 2.上一用标周期购买绿色食品原料的发票复印件; 3.如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规范有变化,提供相关材料; 4.产品检验报告; 5.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续展申请审查,省级工作机构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初次申请审查的

10、相关要求组织完成材料审查、现场检查、环境和产品检测工作。, 续展申请审查,环境和产品免测情况: 经检查组现场确认,产地环境质量未发生改变的,可免做环境检测。环境检测超过6年的,按相关要求进行环境检测。 标志使用人如已提供上一用标周期第三年的有效年度抽检报告,经检查组确认符合相关要求的,该产品及其同类系列产品免做产品检测。, 续展申请审查,省级工作机构初审: 省级工作机构完成续展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将续展申请材料报送中心,同时完成“金农系统”网上报送;逾期未能报送中心的,不予续展。 中心审查: 收到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完备的纸质续展申请材料后,确认“金农系统”信息录入无误之

11、日 10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审查意见为“合格”的,准予续展。审查意见为“不合格”的,不予续展,并书面告知理由。, 续展申请审查,续展下放: 由省级工作机构承担续展书面审查工作的,执行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续展审核工作实施办法。, 续展申请审查,提交申请: 1.注册地址在境外的申请人,可直接向中心提交申请文件。 2.注册地址在境内,其原料基地或加工基地在境外的申请人,可向本行政区域的省级工作机构提交申请文件,也可直接向中心提交申请文件。, 境外申请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部中心与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境外检查合同,直接委派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组织环境和产品抽样。 产品由绿色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12、环境由国际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提供背景值。 初审及后续工作由部中心负责。, 境外申请审查,申请人如对受理、现场检查、初审、审查等意见结果或颁证决定有异议,应于收到上述意见决定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提出申诉。申诉方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对处理意见提出异议的理由,同时应尽可能提交相关证据。, 申诉处理,申诉的受理、调查和处置: 1.中心组成申诉处理工作组,负责申诉的受理。 2.申诉处理工作组负责对申诉进行调查、取证及核实。 3.申诉处理工作组在调查、取证、核实后,提交书面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诉方。 4.申诉方如对最终处理有异议,可向上级主管机构进行申诉或投诉。, 申诉处理,受理通知书 现场

13、检查通知书 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 检查报告(附首、末次会议签到表、随机抽查农户名单和现场检查照片) 产品检验报告、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委托书备案,不报送) 省级工作机构初审报告,省级工作机构报送材料清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1.初次申请与续展共用 2.增加了内检员签字 3.方便“金农系统”信息录入,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种植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 畜禽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 加工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 水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 食用菌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 蜂产品调 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基地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 (2)坚持“环境优良、集中连片,规模种植”的原则。同一种农产品种植规模不得少于3万亩;对于部分地区(特别是南方地区),有地方特色、带动能力强的优势农产品,其基地创建规模可调整为不低于1万亩。,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是指获得国家法定部门许可、登记,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以及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核准,许可使用特定绿色生资标志的生产投入品。 绿色生资标志用以标识和证明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的范围包括: 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食品添加剂,及其它与绿色食品生产相关的生产投入品。,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