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安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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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安全手册(暂定)实训中心二O一二年七月目 录1、总则2、实训中心十年发展历程3、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暂行)4、实训室安全规范(暂行)第一部分 基本规范第二部分 实验室具有危险性仪器使用技术第三部分 化学实验常用仪器和基本操作第四部分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第五部分 安全责任状第六部分 安全预案实训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实训中心火灾事故应急预案5、学生守则总 则1.实验室安全手册是为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他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学习而编制;2.学生、新工作人员进实验室之前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经系、实验室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

2、实验室工作;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和研究;3.从事特殊性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放射性工作人员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4.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和研究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5.在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告实训中心、保卫处,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实训中心十年发展历程2003年春,在素有北国沃土之称的龙江大地上,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悄然成立。默默奋斗,自力更生,不屈不挠,发展十年。十年间,学院的各项事业硕果累累,在实训室建设上更是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体现了学院领导的高瞻远瞩,体现了办

3、学理念的正确指引,体现了学院职工的艰苦奋斗,从实践中出发,在实践中改进,用实践指导建设,用成绩筑起丰碑。值此建院十年之际,回望实训室建设之历程,一同见证学院十年发展之辉煌。一、建院十年,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成果显著学院刚刚成立时,原松浦、北安两校区的各类实训室仅有42个,实训室的总面积不足7000平方米。而且,大多数实训室的功能体现在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方面,面向专业技能训练的服务能力十分有限。教学仪器设备陈旧、且数量不足,实训室功能单一、且建设步伐滞后,很多实验实训项目无法开展,学生的技能训练难以满足。这就是建院初期的学院实训室的实际状况,基础十分之薄弱。建院后,学院领导高瞻远瞩,始终坚

4、持把实训室的建设放在学院重点工作之列,脚踏实地,克服困难,千方百计谋发展,想方设法抓建设,使得学院实训室的建设在十年间大踏步发展。两座崭新的实训大楼相继拔地而起,专项实训室的数量达到101个,标准化的中试生产线有5条,实训室的总面积为21489平方米;五个能生产经营的校内实训基地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即明月湖鱼类养殖实训基地、校内园林实训基地、宠物养殖实训基地、农学种植实训基地和建筑工程实训基地。现如今,学院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实训室的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完全能够满足全院7200余名学生各项专业技能训练的需求。十年间,随着实训室建设的不断发展,其服务面向和岗位训练已逐步与生产实践

5、接轨,这为学院培养高级实用型人才夯实了硬件基础。二、建院十年,实验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大幅增加建院之初,原松浦、北安两校区的仪器设备资产总值不足700万元,这其中还包括一大批已购进十多年的培养箱、干燥箱、灭菌锅等陈旧老化、无法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家底之薄由此可见。建院十年来,学院的实验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达到3433万元,净增值为2733万元,学院的实验实训办学条件得以明显改善和提升。在实训室建设方面更加突出了专业特色:如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凝胶成像系统、倒置显微镜、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一批高端精密仪器设备应用于教科研、服务于广大师生;如啤酒中试生产线、乳品中试生产线、固体制剂中试生产线、液体制剂

6、中试生产线、药物提取中试生产线等一批新组建的标准化中试生产线应用于实训教学,培训学生专业技能;如鱼类标本室、水产动物疾病标本室、兽医标本室、植物标本室、土壤标本室等一批传统的特色实训室发挥其所长,服务于实训教学。十年间,实验仪器设备的大幅增加,为学院建设了一批独具专业特色的实训室,使得实验实训项目更加实用、更加全面。三、建院十年,实验教学服务人员的素质由弱到强建院之初,受客观因素影响,学院从事实验教学服务岗位的人员学历偏低、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不高。在13名成员中,其初始学历均为中专;干部有3人,工人为10人。队伍结构存在学历偏低、年龄偏大、继续学习能力偏弱等客观事实,这对实验教学质量的提升是一

7、个明显的制约。建院十年间,学院领导一直注重提升实验教学服务岗位人员的素质。采取了择优聘用等方式,不断优化实验教学服务岗位人员的结构组成,使实验教学服务岗位人员的素质逐步提升、有了质的飞跃。目前,实验中心的24名成员中研究生学历的有9人、本科学历的有15人,皆为干部成分。现有成员所学专业对口、学习能力较强、专业素养较高。十年间,学院打造了一支专业素养高、服务能力强的实验教学服务团队,为实验教学质量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实验教学质量的提升已成为学院内涵建设的重要一环建院之初,受条件与观念所限,全院实训室所承担的课时量不到全年总课时量的1/5,实验课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培养技能强的实用型人才的

8、理念尚未形成。建院十年来,随着学院办学理念的不断深入与实践,实验教学质量的提升已发展成为学院内涵建设的重要一环。实验实训课年课时数呈逐年递增,至2012年实验实训课年课时数达29100学时,已超过全年总课时数的1/3。推进实验课程改革,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已成为学院教学工作的重点。十年业绩有数据,今朝成就源自力;舵手领航齐奋进,众志成城铸干才。历经十年,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已由当年才露尖尖角的小苗迅速成长为如今的枝繁叶茂、桃李天下的参天大树。从重视实验教学质量的提升出发,建设高职强校,培养态度好、知识新、技能强的实用型人才,已成为每一个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人的奋斗目标和人生追求。黑龙江生物科

9、技职业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学院实训室的安全管理,明确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保证实验实训教学活动正常进行,保障学院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参加实验实训教学活动的师生及实训室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学院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条 实训室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实训室包括承担实验实训课教学、职业技能训练和鉴定、校内生产实习、科研与技术交流合作等任务的各类实验室、实训室、计算机室、语音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场所。第三条 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实

10、行分级管理,责任落实具体到人。(一)实验中心负责人负责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二)保卫处负责人负责实训室的消防、防盗安全工作。(三)实验实训课的教学安全、仪器设备的运行安全等工作由各系部和实验中心负责;各系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系部师生开展实训室安全教育学习;实验中心负责人有监督、指导各系部面向师生开展实训室安全教育的义务。(四)实训室的水、电、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按学院工作时间划分责任。在正常上班时间,由实验中心负责,责任落实到各实训室的主管实验员;在夜间、双休日、节假日等非正常上班时间,由保卫处负责,责任落实到各实训楼的值班员(更夫)。第四条 实验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全体成员开展安全

11、教育,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或办法,认真学习相关的岗位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第五条 各系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教师、学生及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认真学习“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实训教学指导书”等操作规程,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到位。第六条 实验实训课的授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学习实训室的相关制度、规程和管理办法,在学生熟知实训室的相关制度、规程和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方可带领学生进入实训室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第七条 按照学院关于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我院的“实验中心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关于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的管

12、理办法”、“关于食品类原材料及加工产品的管理办法”、“普通微生物及病原微生物的保藏及使用管理办法”、“实验实训课安全、卫生和教学服务管理办法”、“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实训教学指导书”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实训室的安全管理。第八条 实训室内的仪器设备要按照学院“实训室普通物品与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养护规定”应定期检查、科学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明确标识、及时维修;师生使用仪器设备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在关键的仪器设备旁边应摆放“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应强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仪器设备。第九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照学院有关规定集中妥善放置和管理,实训室内不得存放易

13、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实验中心应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做到严格控制和有效监管。第十条 在对实训室内的水、电、气等管线设施的安装和改建时,必须在学院有关技术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私自安装和改建水、电、气等管线设施;严禁使用与实验教学无关的水、电、气等设施和仪器。第十一条 实训室要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和废渣,对“三废”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第十二条 实训室要加强对非本室人员进入实训室的管理。非本室人员须经主管实验员的同意后方能进入实训室,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未经主管实验员的许可不得随意动用

14、实训室的仪器设备。第十三条 实训室的钥匙实行专人专管。实训室的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钥匙丢失应立即报告实验中心主管领导,并更换门锁。第十四条 实训室的主管实验员在实验实训课结束或下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清点工具、器材、危险物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火源,关闭门窗。第十五条 按照学院安全保卫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实验中心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学院安全保卫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实训室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学院报告,不得隐瞒事实。第十七条 实训室内必须配备符合本室条件要求的足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灭火器)。

15、消防设施和器材(灭火器)要摆放在明处,取用方便,周围不得堆放杂物;消防设施和器材(灭火器)要定期检查,严禁挪用。第十八条 实训室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例检,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学院主管副院长报告,对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第十九条 学院的教学管理、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等职能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实训室的有关实验教学管理、安全防范管理、仪器设备运行、基础设施运转等状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及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和执行学院有关规定,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安全运行。第二十条 各实训室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实训室性质,按照本规定要求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安全保卫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 实训楼内禁止吸烟。实训楼内的实训室、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等各场所禁止吸烟。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实验中心、保卫处负责解释。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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