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带薪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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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会的老师就像这个大家庭里的家长,他(她)们慈爱而又严厉,老师们教会我们做人,教会我们学习,教会我们工作。老师对我们的关心与疼爱我们始终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黑龙江带薪休假制度哈尔滨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出细则 保证2年1次哈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实施意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应休未休的天数,单位要按日工资收入的300%付工资报酬。近日,哈市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假实施意见。机关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工作人员休年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假,但应该保证每两年安排一次带薪年假。对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工作人员日工资收入的30

2、0%支付工资报酬。经单位公示后,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按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假报酬。应休未休年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工作人员扣减正常日工资收入后,再按200%支付。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工作人员有五类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

3、,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各单位年初定休假计划,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分两段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各单位每年年初制定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并经部门、单位领导研究审定后执行。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分两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时间如白驹过隙,弹指间,我已在学生会工作了一年。这其中有酸有甜有苦也有辣,然而这就是生活,过于平淡倒显得无味,酸甜苦辣俱全方能体现出人生的多彩,方能值得回味,方能使人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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