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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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指南一、自行申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 过国务院 规定数额的,在两 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 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规定:“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 应税所

2、得,没有扣 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什么是自行纳税申报? 答: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一)当月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或者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或者取得所得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者符合国 务院规定其他情形的 纳税人, 应根据当月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如实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于次月 7 日内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公 历年为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 、应纳税额、已纳税额、 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 实填写

3、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 报送税务机关办理 纳税申报。三、“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应 怎样理解,包括哪些内容? 答:办法规定“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 纳税年度内 11 项所得合计达到或超过 12 万元,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 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四、哪些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当中? 答:在计算 12 万元年所得时,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

4、括以下三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 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包括: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 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 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 、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 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 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

5、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 疗保险费、失 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2五、各个所得项目的年所得怎 样计算? 答:年所得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须在中国境内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11 项应税所得的合计数额。各个所得项

6、目年所得的具体 计算方法:(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每月法定扣减费用 1600 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指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和从事采掘业、远 洋运输业、 远洋捕捞业和财政部 规定确定的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每月附加减除费用 3200 元)的收入额。也就是与任 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 发给的补贴、津 贴以及“三费 一金”以后的余额。例如:2007 年某纳税人全年取得工资收入 144000 元,国 务 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2400 元,国债利息 10000 元,企业债券利息 5000 元,稿酬所得 6000 元,保险赔款 3500 元,

7、房屋出租收入12000 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 了“ 三费一金”14000 元, 单位也按照规定为个人缴付“三费一金”28000元,则该纳税人应申报的年所得 为 153000 元,具体计算过 程是:年所得=工资收入 144000 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费一金”14000 元+企业债券利息 5000 元+稿酬所得 6000 元+ 房屋出租收入 12000 元=153000 。(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 三费一金”14000 元可以从工资收入中剔除)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2400 元、国 债利息 10000 元、保险赔款 3500 元、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28000 元(未计入个人工资收入

8、)不需计入年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 所得,是指 应纳税所得额。1、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每一 纳税年度的收入 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2、实行定期定额或者按带征率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采取按纳税人全年实际应缴纳的税款换算成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 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换算时,按照换算表(附后)中全年应纳税额所相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换算。具体 换算公式如下:换算后的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实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换算表级数 全年应纳税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 不超过 250 元的 5% 0 不超过

9、 5000 元的2 超过 250 元至 750 元的 10% 250 超过 5000 元至 10000 元的部分3 超过 750 元至 4750 元的 20% 1250 超过 10000 元至 30000 元的部分4 超过 4750 元至 10750 元的 30% 4250 超过 30000 元至 50000 元的部分5 超过 10750 元的 35% 6750 超过 50000 元的部分例如:纳税人核定的税额为 35250 元,那么: 其年所得(35250+6750)35%=120000 元,也就是说,采用除查账征收以外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 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年应纳税额为

10、35250 元以上(含)的,均为个人所得税自行 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 号)规定的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必 须在纳税年度 终了后 3 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合伙企业投资者(包括合伙制律 师事务所) 按照上述方法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 应根据合3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 协议未 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 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 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四)劳务报酬

11、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 800 元或者每次收入的 20%)的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五)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 费用(每次 800 元或者每次收入的 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 800 元)的收入额。财产 租赁所得,不得减除 纳税人在出租 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 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六)财产转让所得,是指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 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 额。其中:

12、1、股票所得的计算,按照年度内的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 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后为负数的,按“ 零” 填写。2、对个人房屋转让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 、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 ),据此 计算年所得。例如:2007 年,小王工资收入 10 万元,当年小王 转让一所住房 50 万元,由于缺乏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当地税务机关按 1%的比例核定征收个税。那么,小王换算年所得的方法是:年所得=50 万5%(应 税所得率)=2.5 万元小王全年取得工资所得和房屋转让年所得=10 万2.5 万=12.5 万元12 万元,应到主管地税机关自行

13、申报。(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统一明确年所得的计算口径,主要是 为了方便纳税人自行 汇总计算各项所得,依法履行自行申报义务。该计算口径仅适用于个人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年度自行申 报,不适用于个人 计算缴纳税款。六、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何取得 纳税申报表及填 报哪些信息? 答:纳税人可登陆税务机关网站(网址:http:/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或者直接到税 务 机关的申报办税服务大厅免费领取。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只需根据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 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

14、税额、 应补(退)税额,如实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 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 证照类型及号码 、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 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 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抵 华日期等信息。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主要有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华侨 和外籍人员的护照、港澳台同胞的回乡证、通行证、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身份证件等。七、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何确定申 报地点? 答:办法规定,年所得 12 万

15、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地点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顺序来确定,具体为:(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 单 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4管地税机关申报。(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 统称生产、 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 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 常居住

16、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 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地点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须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八、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采用哪些申 报方式? 鉴于目前我市邮递申报和网上申报条件不很成熟,今年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 报方式主要还是采取上门申报,即由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九、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 报程序1、注册登记:我市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 纳税人第一次进行自行 纳税申报都需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填报完整的个人自行 纳税申报基础信息登记 表或外籍个人人员、港澳台同胞和 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一式 2 份,并提供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后续年度可不需重复办理,如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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