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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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保险业调查报告关于保险业调查报告保险业现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买保险,那么你们知道保险业的调查报告要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到的保险业调查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保险业调查报告范文 1 根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报告显示,与其它金融行业相比,保险业目前遭遇的洗钱冲击相对较小,但保险产品和保险交易的固有特性为洗钱者提供了可以利用的平台。保险公司一旦卷入洗钱活动,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加强保险业反洗钱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对于进一步防范洗钱风险、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反洗钱定义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

2、基本情况(一)反洗钱定义1.洗钱与保险洗钱洗钱在不同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之间界定不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关于防止罪犯利用银行系统洗钱的声明中将洗钱定义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系统被利用作为转移或者储存来自犯罪活动资金的工具;犯罪者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支付,将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隐瞒资金来源以及收益所有人;通过安全储存设施对于银行支票提供保管。根据全球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atf的定义,凡是隐匿或掩饰犯罪所得的性质、来源、地点、流转或协助任何非法活动行为人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均属洗钱。美国作为最早对洗钱进行法律规制的国家,在 1986 年的洗钱控制法中界定了洗钱行为:洗钱是指为

3、掩饰非法收入的存在、来源或使用,就该收入设置假相而使其具有表面合法性的过程。我国刑法第 191 条设定了洗钱罪,即明知是毒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昨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同时, 刑法第 312 条设立了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以上两个条款将所有清洗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都纳入了我国刑事打击的范围。尽管不同主体对洗钱定义不尽相同,但都反映了洗钱的基本涵义:(1)洗钱是在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获得赃款的基础上进

4、行的不法行为;(2)洗钱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清洗;(3)通过金融机构或其他方式转移或转换犯罪所得;(4)企图掩盖犯罪行为并使犯罪所得在形式上合法化。随着经济全球化、资本国际化的迅猛发展,洗钱行为在概念、手段、范围等各个方面出现了新趋势。随之,洗钱的外延也扩展到:(1)把合法资金洗成“黑钱”用于非法用途,如把银行贷款通过洗钱用于;(2)把一种合法的资金洗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如把国有资产通过洗钱转移到个人账户达到侵占目的;(3)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逃避监管,如外资企业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转移到境外。保险洗钱目前在国际上尚无明确界定。根据 fatf 所作的调查,保险洗钱多是利用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再

5、保险进行,三种方式所占比例分别为 65% ,30% ,5% 。fatf 归纳了九种保险洗钱行为:(1)趸缴期领。洗钱者趸交缴大量保费,将不法资金投入保险公司,包装成保单的投资,从保险公司领取经过清洗的资金。(2)提前退保。洗钱者投保后再退保,即使承担较大退保损失也在所不惜。从保险公司得到的退保款项,就成为洗钱者合法的资金来源。(3)购买高价值资产,再通过保险欺昨洗钱。洗钱者利用“黑钱”购买高价值资产,然后伪造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若索赔成功,则实现了“黑钱洗白”的目的。(4)以现金形式投资于保险产品。在发展中国家,保险公司的现金交易普遍存在,为洗钱者提供了清洗途径;在发达国家,不法分子也能够

6、借助保险中介机构的现金交易达到同样的目的。(5)在保单“犹豫期”内取消保单。人寿保险产品允许投保人在“犹豫期”内无条件取消保单,保险公司将已缴纳保费如数退还投保人。该规定的初衷是保护投保人利益,却被洗钱者利用,得以在较短时间内以最小成本完成洗钱。(6)与保险中介或保险公司员工勾结洗钱。保险中介或保险公司员工明知投保人的资金来源有问题,但为获得高额佣金或其它好处,帮助洗钱者办理相关保险业务。(7)通过第三方支付掩盖保费来源。保险公司承保时需识别投保人的身份,洗钱者利用识别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支付保费。保险公司通常难以确定该第三方与投保人的关系及保费资金来源。(8)通过跨国保险交易洗钱。跨国保险交易通

7、常涉及从外国银行账户支付国内保险费,或从国内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到国外银行账户。由于各国法律法规差异较大,保险公司难以准确核查。(9)以欺骗方式染指商业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洗钱者通过参股保险公司或直接设立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方式,直接操纵洗钱。2.保险业反洗钱20xx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反洗钱法是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其中,第二条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的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犯罪、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昨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该条款规定了我国反洗

8、钱的法律定义。保险业反洗钱概念在我国尚无统一界定。依据反洗钱的法律定义和洗钱行为的新发展,有的学者将保险业反洗钱概括为“政府通过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调动有关组织特别是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合规识别、监控、记录和报告保险洗钱行为,并对发现的保险洗钱者予以必要处罚,以阻止或抑制保险洗钱的全过程。(二)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自 20xx 年 1 月反洗钱法颁布实施以来,保险公司在反洗钱组织制度建设、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宣传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初步成效。1.建立健全组织各保险公司按照要求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承担本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明确高层人员专

9、门负责反洗钱合规工作,确保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和各业务条线上反洗钱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得所需信息及其他资源。如太平人寿在反洗钱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同时指定合规责任岗及责任人负责反洗钱工作。2.制定完善制度各公司基本建立了本公司的反洗钱制度,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一是在公司基本制度层面,明确要求执行反洗钱法律、开展三项基本工作、加强宣传培训、严格保密和加强审计等,如人保财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暂行办法 。二是在具体操作层面分别对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明确了具体操作要求,如阳光产险的关于补充收集客户资料的通知 。3.识别客户身份按照

10、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在各个业务环节和业务渠道均识别客户身份。如新华人寿结合自身实际作出了严于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保全、理赔业务,无论金额大小,一律重新识别客户身份;太保产险寿等适时修改第三方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的反洗钱职责。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各公司在综合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背景等因素基础上制定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如中宏人寿为使风险划分标准更为科学准确,购买了专门软件,实现了检索和外国政要名单的功能,并在实践中成功发现一例台湾政要疑似洗钱案例,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发挥了实效。4.保存客户

11、资料和交易记录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各公司在内控制度中均规定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不得少于 5 年。多数公司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要求同时以(XX 最新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纸质版和扫描版形式归档,专人专室保管存放,并采取保密措施。5.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目前,多数保险公司已开发了反洗钱信息收集和报送系统,实现了直接从核心业务系统中抓取大额交易和符合条件的可疑交易。自 20xx 年 10 月 1 日始,保险机构正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截至20xx 年底,共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3. 66 万笔、可疑交易报告万份。6.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和

12、内部审计各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实施了全员反洗钱培训计划划,中国人寿等公司还将培训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同时,各公司做了大量反洗钱宣传工作,如在营业场所张贴国家反洗钱政策的宣传条幅、印制反洗钱宣传资料等。另外,保险公司不断加强反洗钱内部审计,逐步将反洗钱审计纳入公司常规审计。(三)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反洗钱的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和保监会按照反洗钱法和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反洗钱工作。1.人民银行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检查(1)非现场监管。人民银行对保险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主要采用年度和季度报表的形式。通过对非现场监管报表内容的审核登记、分类整理,分析评估保险公司执行

13、反洗钱法律制度情况。对发现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确认的,通过现场检查等其他方式进行确认和核实。(2)现场检查。20xx 年人民银行共检查保险公司 528 家(含其分支机构数),处罚了 11 家法人机构,包括 3 家产险公司、8 家寿险公司。要求 11 家公司限期整改;对其中 1 家产险公司、2 家寿险公司罚款,共计 33. 6 万元。20xx 年人民银行共检查保险公司 1765 家(含其分支机构数),处罚了 24 家法人机构,包括 9 家产险公司、15 家寿险公司。其中,要求 6 家产险公司、15 家寿险公司限期整改;对 8 家产险公司、7 家寿险公司罚款,共计万元。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未按规定识

14、别客户身份;未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所有被查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2.保险监管部门开展的反洗钱工作(1)制度机制建设。保监会认真落实反洗钱法 ,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一是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 ,进一步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二是初步建立了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的反洗钱联络人制度。三是推动反洗钱协调机制的建立,加强与人民银行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四是成立了保险业反洗钱监管机构。明确由稽查局协助人民银行负责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稽查局为行使好该项职责成立了反洗钱处。(2)监督检查。保险监管部

15、门将反洗钱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强化风险防范。二是将反洗钱内控制度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强化对法人机构反洗钱责任的追究。三是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3)培训宣传。保监会 20xx 年举办了两期系统反洗钱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就保险反洗钱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违法案件分析等内容进行培训指导。各派出机构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辖区内反洗钱教育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一)总体评价1.反洗钱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保险业反洗钱只经历了两年时间,处于起步阶段。反洗钱的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其理由,一是防范保险洗钱风险的难度较大。

16、保险具有投保自由、退保自愿、缴费方式灵活、可以保单贷款等特点,客观上使其具有较大的洗钱风险,洗钱手段的多样化和隐蔽性也给防范保险洗钱带来难度。二是缺乏完善的配套制度、技术力量和人才资源。制定完善有力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包括引进专业人才、利用新技术手段和获取信息需要保险公司承担较大的经营成本,以其现阶段发展水平,很难在短期内实现此目标。三是监管部门对保险反洗钱缺乏有力的监督指导。监管部门在指导保险反洗钱方面无经验可循,对保险反洗钱的理论研究和监管投入不足。2.反洗钱制度建设较为薄弱从国家法律制度层面看,保险业反洗钱法律制度有待完善。保险业反洗钱的制度依据主要是反洗钱法和人民银行的配套部门规章,没有保险业的专门法律规章制度。已有的制度更多考虑了银行业的反洗钱需求,对保险业反洗钱缺乏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从公司内控制度层面看,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相对薄弱。保险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多是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一些公司为应对监管部门检查,草率出台反洗钱内控制度。3.反洗钱意识有待加强一是保险消费者的反洗钱意识较为淡漠。在保险公司履行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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