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真伪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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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合同担保合同, ,真伪鉴定真伪鉴定篇一:如何辨别平台标的的真假如何辨别平台标的的真假?很多朋友问,高利息不敢投,低利息投了没意思,到底投多大的标合适啊?很显然投友们在选择平台时就突出了一个投资误区,把投资的焦点放在利息上,以利息来决定投资与否,你不踩雷谁踩雷?也有很多投友表示,即使不关注利息,也很容踩雷,理财知识不缺乏,就是缺乏对平台的正确认识,说了那么多要甄别真假标的,到底该从哪些方面看项目标信息的真假呢? 根据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信息披露要透明化,相信很多平台在项目标的上会更为重视,而那些蓄意发假标的的平台或许就不会在闪烁其词、模棱两可,或许会更加精美包装,像“真假美猴王”那般

2、不可轻易下判断。但是,只要作假,就一定会有蛛丝马迹可查。 1、项目信息在不泄露借款人隐私的前提下,应该透露的借款信息是否清晰,借款所需要的凭证是否都有,像打款凭证、借款协议(合同) 、抵押合同、担保函,以及抵押物等相关信息。往往那些涉嫌自融的平台,借款资料都比较简单,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当然不同的平台,信息披露程度也会不同,当你觉得有疑问时,可以向平台索要更多详尽的信息,若平台借故不给予,就需要注意了。还有一点就是过之不及的平台,意思就是借款信息透明过度,也极有可能作假。2、借款利率关于利率的合理性,想必跟多投友们早已心中有数。正常企业若能提供抵押物,算上给投资人的收益、平台服务费、担保费等

3、这些成本,那么他所承受的期限不会太长,利率也不会太高,否则就会不正常。所以那些收益高、期限长的项目标的要小心了。3、抵押标现在有很多平台是和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合作,由他们提供资产端信息,不管是平台还是第三方的风控团队都会对借款人的抵押物进行评估信息,并会在平台上展示,只要是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人就没有办法变卖过户。、4、担保标担保公司是否出具书面的担保函或签订书面保证合同,这个很重要,仅仅是口头承诺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有待商榷。另外,如项目经过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担保,相应的担保资质、担保资金情况、与平台关系要说明清楚。5、借款人数少或投资人短时间内暴涨若平台反复出现同一人借款现象,或者

4、投资人突然在某一个时间段突然人气飙升,这都是异常现象,在第三方媒体站都可以查到这些数据,平台极有可能存在马甲账号配合假项目制造人气。篇二:审查担保贷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担保贷款,主要是指抵押担保贷款与保证担保贷款。监管审查的范围主要指银行资产的管理运营阶段,即事中事后审计监督。审查担保贷款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有民法通则 、 合同法 、 担保法 、 贷款通则 、 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等。审查担保贷款的相关资料应当有借款人与银行签定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凭证,借贷双方的资质证书,借款人的资信调查资料等。审查担保贷款的主要内容: 一、对债务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对借款

5、人的主体资格的规定是:“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以上规定较为原则。在实际操作中,不能仅考查借款人是否有工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而应做全面细致地审查。这里有两点应当特别注意。-是要进行主体资格的真伪辨别。个别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牌子很吓人,如“中美合资 x x 有限公司” ,其实所谓外资是虚的。还有“x x 集团” ,其实是-个松散型的经济联合体。如被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的骗贷企业“华光集团”就属这一类。 “华光集团”是由冯明昌的装饰材料厂等 10 多家小厂拼凑而成的。

6、“华光集团”从 1990 年至 XX 年 8 月向中国工商银行海南支行等 7 家金融机构累计借款 1125 笔,计人民币 105 亿元。“华光集团”业主冯明昌涉嫌诈骗银行贷款,造成银行和财政资金损失 20 多亿元人民币。对此类拉大旗作虎皮的企业法人,审查其主体资格时不仅要审查营业执照的真伪性,更应深入实际做全方位的审查。二是要进行主体资格是否存续的审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种动态的审查。主要审查法人在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场地、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是否有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有的企业法人 变更名称登记后不理旧账,再加上债权人疏于管理,使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令债权人有法难依。还有一种情况

7、,是原债务人通过工商部门注销了原企业,债权人没有及时发现,承接查询的当事人也未认真核查清企业主体资格的存续情况,结果导致上当受骗。北京嘉华律师所在 XX 年 7 月代理河北三河燕化公司法律咨询事务时,因未查清紫宸苑住宅小区真正开发商的主体资格,结果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 1 亿元。XX 年元月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令赔偿客户损失 800 万元,并返还 100 万元律师费。 二、对担保贷款合同的审查 (一)对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进行审查。首先要区分是担保法实施前签定的还是实施之后签定的。 担保法实施前签定的合同受民法通则、 经济合同法的规范,合同双方主体资格符合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抵押物无瑕庇,程序合

8、规合法,应当确认该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担保法生效后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审查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审查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登记情况。根据担保法第 41 条、第 42条、第 43 条的规定,办理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必须到有管理权限的机关进行登记,以便公示于众。办理了登记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是生效的合同,不办理登记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属抵押未生效合同,该类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的债权主张。!- 二是要审查抵押物的评估价值是否大于借款金额,抵押物评估价值如果小于借款金额就起不到全额担保的作用。再就是要审查抵押物是否属于抵押范围之内。不属于抵押范围之内的抵押物,则属于不能生效的抵押合同。如有的企业用学校教室做抵押物,

9、 担保法规定不允许用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事业的财产做抵押,所以该项抵押属无效抵押。还有的企业用“提单”做抵押, 担保法规定“提单”是质押物而非抵押物(抵押人应在二分之 一的范围内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担保法第 37 条,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 7 条、第 48 条) ,所以该项抵押也不能生效。 三是要审查抵押物的存续和保值问题。 担保法第 51 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是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该条规定赋予了抵押权人保护抵押物的权力。我们在审查抵押物时,一方面要审查抵押物的存续状态,是否有损毁或转让的事实。另一方面更要审查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在发

10、生毁损转移灭失情况下,债权人监督权力的行使问题。如果抵押权人明知抵押物处于损失状态,而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二)对保证担保合同的审查。保证担保合同也存在担保法生效前后的区别刘待问题。 担保法生效前保证合同有效,但保证人在贷款到期后曾书面要求债权人对借款人提起诉讼,而债权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未起诉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依据:法发19948 号第 11 条) 。保证合同有效,但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的,则保证人在诉讼时效的 2年内应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生效后有效保证的借款人在保证期间或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进人破产程序,且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的,如未在破产程序终结后

11、6 个月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免责(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 44 条,法XX144 号文第 2 条) 。有效的般保证,债权人未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借款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责(依据:担保法第 25 条) 。有效的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责(依据:担保法第 26 条) 。根据以上规定,审查者应审查债权人的工作责任是否认真,是否及时行使了自己的权力。 三、关注涉诉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的审查 债权人不仅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债权的实现,而且要关注债务人是否存在涉诉事实,是否已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利益问题。以下 2 个问题值得关

12、注。 一是债权人咱得罪债务人,不愿通过诉讼途径回收欠款;怕法院个别人员不秉公执法,不愿涉诉;怕诉讼成本高,用时长,收不回欠款反而得罪了债务人。由于以上顾虑,往往使追索欠款错失良机,把一些通过诉讼可追回的欠款变成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 二是债权人不熟悉法律或者漠视法律,对债务人的涉诉情况不了解、不参与、不重视,因而丧失丁债权权利。如有的债务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公告期已过,而债权人尚不知晓债务企业发生了什么事。待债务清偿完毕后,事后才找法院,这时法院也爱莫能助。!- 三是债权人不注重法律程序。如某银行虽然通过诉讼途径打赢了官司,但在法定时间内不去向法院申请执行,结果使应当到手的财产因无知而无法拿到手

13、。 四、对债务人资产占有的权属、性质、管理现状的审查 债权人经常地对债务人资产状况及管理现状的跟踪调查,是保证债权安全的措施之一。一些债权人眼睛只盯在报表和数字上,却忽略了对债务人实际状况的调查,从而给逃废债务者有了可乘之机,审查债务人的状况应注意以下几点。 是要查清债务人企业的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或者是其他性质经济组织。国家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行动快、变化大,如果债权人忽略了这一点,很容易使债权悬空。如 些基层供销社企业,原来是集体 性质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许多供销社都划归个人经营,而营业执照并没有改变,但改制后的企业不承担原企业的债务,从而使银行的债权无人承担。 二是要对债务人的管理现状

14、进行跟踪调查。调查的侧重点是债务人资产的权属是否改变?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有多大?债务人的资产是否存在物上优先权的问题?债务人的管理状况如何?债权人对以上问题搞清了、掌握了,就等于掌握了回收债权的主动权。篇三:鉴定 p2p 标真假的技巧鉴定 p2p 标真假的技巧 选择好的平台,从鉴定真实项目开始,你需要鉴别七点。 1、项目披露信息齐 平台在不泄露隐私的前提下(见微知著,金融平台不泄露客户信息是一个最基本要求,如果这都做不到,他也会泄露投资者的信息,这种平台不可靠),披露的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项目信息是否明晰,是否对应吻合。一个对投资者负责任的平台,一定是注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公开性、透明性。比如:

15、 (1)借款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婚姻家庭、家产、工作或生意开展、年收入等情况;(2)借款人如果是生意人,需要披露公司经营情况、工商执照、企业机构代码等;(3)借款项目发生所对应的合同及凭证:包含借款协议(合同)、打款凭证等。从融资方式讲,平台的运营模式分为个人债权转让和企业债权直投融融资两种业务。直投模式下,借款人先不签合同,也不会事先打款,所以这种模式是没有转款凭证的。但在债权转让模式的平台的正规做法是先与借款人签订合同,然后转款给借款人,从而形成债权关系,进而由平台发标进行债权项目转让。在此特别强调,对于债权转让模式的平台来说,借款合同以及借款转账的信息披露是必须要做到的,投资者要警惕

16、没做到这方面信息披露的平台。(4)借款如有抵押物,需要披露抵押物的基本信息、抵押证明、抵押合同、担保函、抵押代理手续证明、抵押强制执行公证等。 当然,合时代提醒投资者还要小心某些平台的借款资料是明显克隆别家平台的,或者信息过于透明的,这些很可能是一些别有用心的平台为了某种不正规目的所营造的诱饵,投资者要金睛火眼,发现问题可以询问平台客服,最好通过电话验证真实性,避免使用 QQ 或微信这些信息传递有延时的媒介,不给平台客服思考回答掩盖实情的机会。2、年化利率属合理 谨防高息平台。诚然,低利率的借款项目是比较难判断真实性的,但对于借款利率比银行同类借款利率的 4倍还高的项目,则需要尤为警惕,这种借贷项目极有可能游离于法律边缘,不收法律保护,也就不能保障投资者的资本。笔者认为,年化利率高于 24%的项目不建议投,年化利率高于 36%的项目绝对不投。 3、抵押标的有依据自古以来,借贷必须要有信用,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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