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11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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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石家庄铁道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知识产权法,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三章:专利权 第四章:商标权,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其又可以分为:文学产权(literature property),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二、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知

2、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主体和客体,一、知识产权的主体 知识产权权利主体是指各类知识产权的所有人。这里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一定条件下还包括非法人单位以至国家。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知识产权主体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 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二、知识产权的客体(一) 知识产权客体的含义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二) 知识产品的概念(三) 知识产品的类别 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经营性资信(四) 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创造性、非

3、物质性、公开性、社会性。,第三节 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财产权的区别,一、知识产权与债权的区别 二、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1、权利的标的不同2、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程度不同3、权利的实现方式不同4、物权具有优先性,物权可以对抗知识产权5、权利的期限不同,第四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渊源及其争议,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一)知识产权国内立法渊源 (二)我国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商标+专利) 巴黎公约确立的基本原则有: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 2.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

4、伯尔尼公约文学作品) 3.世界版权公约 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5.专利合作公约(简称) 6. TRIPs协议,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争议1、知识产权法是特别民商法2、知识产权法归属于侵权法3、知识产权法归属于反垄断法4、知识产权法部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5、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第五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原则,(一)国民待遇原则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 (三)透明度原则 (四)独立保护原则 (五)自动保护原则 (六)优先权原则,第二章、著作权法,第一节 著作权概述,一、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民事主体对其作品以及相邻客体所享有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一语。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别,前者仅指

5、对作品的权利,后者则除了对作品的权利外,还包括相邻客体的权利,即邻接权。 二、 著作权的特征 内容的双重性 具体化的专有性 著作人身权保护期的无限性,三、著作权与商标权、专利权的区别,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一)权利属性不同 (二)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 (三)权利取得的方式不同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一)保护对象不同 (二)保护条件不同 (三)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四)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别,1、标的不同 2、作用不同 3、独占性与排他性程度不同 4、权利的产生不同,第二节 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1.概念:作品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6、。 2.作品保护条件:a.属于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科学领域中的智力成果。 b.独创性。 c.可复制性,二、作品的种类,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三、不予保护的对象,A 超过保护期的作品 B 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时事新闻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

7、公式 C 违禁作品 D 作品所表达的综合理念,四、相关权,相关权的概念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之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相关权的特点,1.出版者权,1.1出版者权的概念 1.2出版者权的权源 著作权人的授权 法律的规定 1.3出版者权的内容,2.表演者权,2.1表演者权概述 (a) 表演者权 (b) 表演者权的权源 (c) 表演者权与表演权的比较 (1)权属不同 (2)主体不同 (3)客体不同 (4)内容不同 (5)保护期不同 (6)权利来源不同,2.2表演者权的内容 (一)表演者人身权 主要为: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二)表演者财产权 对表

8、演的现场直播许可权。 对表演进行录音录像许可权。 音像制品复制、发行许可权。 信息网络传播许可权。 4.3表演者权的保护期: 身份权不受限制,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3.唱片制作者权,一、唱片制作者权 我国称之为:“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二、唱片制作者权的内容 (1)复制、发行音像制品许可权。 (2)出租音像制品许可权。 (3)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音像制品许可权。 三、唱片制作者权的保护期 (50年),4.广播组织权,一、 广播组织权解读 二、 广播组织权的来源 三、 广播组织权的内容 (1)转播权。(2)录制权。(3)复制权。 四、 广播组织权的保护期,第三节 著作权的主体,或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

9、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一、著作权主体的分类,A 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B 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是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的。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人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都可依据著作权法直接取得保护。,二、著作权主体的确定,A 确定著作权主体的实质标准 (一)作者的确定: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 (二)视为作者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 (三)合同约定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7条B 确定著作权主体的形式标准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10、 (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C 某些作品著作权主体的确定 (一)演绎作品著作权主体 (二)合作作品著作权主体 (三)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 (四)职务作品著作权主体,第四节 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 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保护期,一、著作人身权,1. 著作人身权概述 A 著作人身权的定义 B 关于著作人身权基本问题 C 著作人身权的特征 无期限性 不可分离性 不可剥夺性,2.著作人身权具体权项 A 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B 署名权 署名权,即为表明作者身份而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C 修改权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D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

11、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二、著作财产权,A 著作财产权概述 B 著作财产权的具体权项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三、著作权保护期,1.著作人身权保护期 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 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享有。 2.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一) 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一般原则 (二) 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特殊规定,第五节著作权的限制,一、合理使用 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人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其支付费用的制

12、度。 合理使用的条件 第一、使用的作品是已经发表,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第二、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和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第三、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名称,作品名称。,二、法定许可使用 (1)法定许可概念 (2)我国著作权法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法定许可的情形: a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b作品被报社、期刊社刊登后,除著作权人

13、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c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可以转载、摘编; d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e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f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第六节 著作权的转让和继承,一、著作权转让概念与特点著作权转让的四个法律问题 二、著作人身权的继承问题1、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2、发表权 三、著作财产权的继承问题 四、合作作品的继承问题 五、法

14、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变更、终止的著作财产权继承问题,第七节 著作权的其他利用,一、著作权的质押 二、著作权的信托 三、破产财团 四、强制执行的对象 五、离婚时对著作财产权的分割,第八节 著作权的保护,一、著作权侵权行为 二、著作权侵权诉讼 三、著作权仲裁 四、著作权救济措施,一、著作权侵权行为,1.著作权侵权行为概述 判断某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须考虑以下要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且没有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46、47条) 2.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征 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的作为性 行为的多样性,3.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种类 (一)仅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

15、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二)不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二、著作权侵权诉讼,1. 受诉法院 一审法院通常是中级人民法院,也有少数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 可以受理。 2. 诉前临时禁令及其条件 有关人员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如不及时制止该行为,将会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权利人尚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须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裁定。,3.诉前财产保全 著作权法第49条第1款 4.证据保全 著作权法第50条 5.举证责任,三、著作权仲裁,1. 著作权纠纷 2

16、.仲裁 3.仲裁的效力,四、著作权救济措施,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第三章 专利权,第一节 专利制度概述,一、专利制度的基本理论 二、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 三、专利制度的特征,一、专利制度的基本理论,1、自然权利论 2、非物质财产论 3、契约论 4、防止不正当竞争论 5、产业政策论,二、基本原则(程序),1、先申请原则:专利权授予给最先申请之人。 2、书面原则:递交必要的法律文件 3、优先权原则: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的,在后申请的已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优先权日,审查新颖性时以优先权日为准。 4、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原则:专利申请受理后形式审查完毕即将次申请的全部内容公开。然后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再进入实质审查。 5、单一性原则:一发明一申请原则 6、后置无效原则:专利授权后任何人都可以依专利法的规定对该专利提出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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