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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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的 预防与控制,主要内容,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二、学校较易发生传染病流行的原因 三、学校如何防控传染病疫情 四、微生物基础知识与消毒隔离 五、学校常见传染病相关知识 六、托幼机构预防接种新知识,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学校作为特殊人群聚集场所,容易发生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两个危害: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如果对疫情处置不及时、防控措施不到位还会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因此,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一直以来备受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原卫生部

2、和教育部先后下发了: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导手册;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 28932-2012) 分别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

3、: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学校校医或保健老师为学校在编人员,熟悉相关的卫生防病知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人、财、物,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规定: 4.1 学校每年应制定计划并予以落实,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评。 4.2 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以保证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4.3 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医务室或者卫生室,并按不低于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学校卫

4、生专业技术人员。 4.4 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保健教师,开展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4.5 学校应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学校较易发生传染病流行的原因,1、学校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场所特殊性) 幼儿和学生每天从四面八方一家一户汇集到学校里来,又从学校分散到千家万户里去,传染源可从社会的每个角落进入学校,又从每个学校分散到每个家庭和社会上的各个角落,所以说学校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 学校好比是一个整合器!,2、学生是传染病的主要感染人群(生物学特性) 幼儿和学生正处于生长发

5、育阶段,个体的免疫力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容易感染传染病,如麻疹、风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感染者均以儿童和青少年为主。,3、不易被早发现,极易造成暴发和流行(传播可行性) 幼儿和学生多不了解传染病早期症状,不能清楚表达身体的不适,因此不易被早发现和早诊断,很多传染病在潜伏期和发病早期就有了极强的传染性,在人群高度聚集和相互密切接触的学校自然就容易引发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三、学校如何防控传染病疫情?,一、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组织管理和报告网络健全 三、工作职责清楚 四、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五、做好应急准备 六、加强疫情监测 七、加强疫情报告 八、加强疫情处置 九

6、、加强健康教育,(一)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二)组织管理和报告网络健全 学校应建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由校长、分管校长、校医(保健老师)、教务处主任及各年级组长组成,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督导检查等,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随着学校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调整。 疫情报告网络覆盖全校各班级和部门,各环节人员和联系电话清楚,并绘制传染病疫情报告流

7、程图,在医务室显著位置张贴。,(三)工作职责清楚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6、学校疫情报告人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

8、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7、学校疫情报告人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8、学校疫情报告人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9、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四)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学生晨检制度; 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 健康教育制度; 通风、消毒等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 个人卫生清洁制度;

9、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体育活动卫生制度; 学生健档案管理制度; 检查考评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应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形势及时调整和完善。,(五)做好应急准备 为了确保学校出现传染病突发疫情事件时处置有序、高效,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专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阻断一切可能传播的途径,遏制校内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当学校发现传染病疫情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疫情的

10、调查和控制工作。,(六)加强疫情监测 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 GB 28932-2012 )规定: 5.2晨检 5.2.1 班主任每日早自习或早晨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

11、晨检,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 5.2.2 晨检内容包括: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教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等信息。,5.2.3 晨检中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5.2.4 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学生晨检工作,对各班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5.2.5 传染病流行时期宜在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住宿制学校宜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5.3 因

12、病缺课的登记、追踪 5.3.1 班主任每日登记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5.3.2 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当请病假的学生突然增加,需特别关注!,(七)加强疫情报告 、报告内容及时限 GB 28932-2012 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 的规定: 6.1.1 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1.2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

13、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 h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d内有3例或者连续3d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控制传染病的基本原则,(八)加强疫情处置,控制传染病的基本原则,

14、(一)控制传染源根本措施 不少传染病在开始发病前就已经具有了传染性,当发病初期表现出传染病症状的时候,传染性最强。因此,对传染病人要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防止传染病蔓延。患传染病的动物也是传染源,也要及时地处理。这是预防传染病的一项根本措施。,控制传染病的基本原则,(二)切断传播途径关键措施。 主要是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消灭传播疾病的媒介生物,进行一些必要的消毒工作等。 传播途径 空气、飞沫、尘埃以呼吸道为进入门户的传染病,如麻疹、流感、水痘等。 水、食物、苍蝇以肠道为进入门户的传染病,如甲肝、戊肝、菌痢、伤寒、霍乱等 手、用具、玩具又称日常生活接触传播,如手足

15、口病 虫媒传播蚊子、跳蚤等,如乙脑、疟疾等 血液、体液、血制品见于乙肝、丙肝、艾滋病等 土壤被虫卵、芽孢等污染时,如蛔虫、钩虫感染、破伤风等,控制传染病的基本原则,(三)保护易感者重要措施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注意保护易感者,不要让易感者与传染源接触,并且进行预防接种,提高易感人群的抵抗力。对易感者本人来说,应该积极参加体育运动,锻炼身体,增强抗病能力。,GB 28932-2012 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 的规定: 6.2 控制措施 6.2.1 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应对传染病疫情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学校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配合卫生

16、行政部门严密监测学校疫情动态和调查处理工作,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疫情;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疫情所需的物资和经费等保障。,6.2.2 卫生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预防控制预案;组织协调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疫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及时通报疫情动态,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调整和完善预防控制措施。 6.2.3 各级各类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指导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疫情分析报告、病例诊治以及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指导学校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

17、和完善预防控制措施。,6.2.4 学校在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下,做好以下疫情控制工作: a) 对确诊患有法定传染病的学生、疑似病人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依法对确诊学生进行隔离或者医学观察,并安排其及时就诊,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b) 配合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c) 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应持复课证明到学校医务室或者卫生室查验后方可进班复课。 d)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停止举办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并配合属地疾病控制机构对学校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应急预防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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