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企业劳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制度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58275796 上传时间:2018-10-2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1.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企业劳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企业劳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企业劳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企业劳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企业劳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企业劳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企业劳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制度(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精神,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2、公司职工、临时工、民工都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3、前期预防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提供给职工的工作场所环境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

2、)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4、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5、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6、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优先采用有

3、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7、如果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施工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8、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

4、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9、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10、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11、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12、公司下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

5、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13、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公司下属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14、项目部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施工人员,并实行交底签字后方可上岗,不得隐瞒或者15 项目部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

6、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6、项目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7、施工人员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18、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施工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项目部承担;项目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施工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施工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

7、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施工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19、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项目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启动应急预案;20、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项目部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建筑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以及工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粉尘危害。施工现场粉尘主要是含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水泥尘(硅酸盐)石棉尘、木屑尘、电焊烟尘、

8、金属粉尘引起的粉尘。涉及工种有砼搅拌司机、水泥上料工、材料试验工、平刨机工、金属除锈工、石工、风钻工、电(气)焊等工种;(2)生产性毒物危害。施工现场生产性毒物主要是铅、锰、苯、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等。涉及工种有通风工、油漆工、喷漆工、电焊工、气焊工、电镀工等工种;(3)噪声危害。施工现场噪声主要是来源于搅拌机、电动机、空压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等。涉及工种有混凝土振动棒工、打桩机工、推土机工、平刨工等工种;(4)振动危害。施工现场振动主要是有砼振动棒、风钻、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涉及工种有砼振动棒工、风钻工、打桩机司机、推土机司机、挖掘机司机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主要从两方面着手

9、:一是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措施:在思想上认识职业病对职工的危害,设置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测定,重视职业病危害工程技术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管理制度,加强职业病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危害的种类、性质、环境条件等,有针对性的发给作业人员有效的防护用品、用具;对从事粉尘、有毒作业人员,在工地设置淋浴设施,定期对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体检,发现有不适宜某种有害作业的疾病患者,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二是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采取具体措施:(1)水泥除尘措施:在搅拌机拌筒出料口字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

10、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吸走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2)木屑除尘措施: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 2mg/m3。(3)金属除尘措施:用抽风机或通风机将粉尘抽至室外,净化处理后向空气排放(4)防铅毒措施:允许浓度,铅烟 0.03 mg/m3,铅尘 0.05 mg/m3,超标者采取措施。采用抽风机或用鼓风机升压将铅尘、铅烟抽至室外,进行净化处理后向空中排放;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铅丹,消除铅源。(5)防锰毒措施:集中焊接场所,用抽风机将锰尘吸入管道,过滤净化后排放

11、;分散焊接点,可设置移动式锰烟除尘器,随时将吸尘罩设在焊接作业人员上方,及时吸走焊接时产生的锰烟尘;现场焊接作业声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时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害。(6)防苯毒措施:允许浓度,苯 40 mg/m3 以下,甲苯和二甲苯为 100 mg/m3 以下,超标者采取措施。喷漆,可采用密闭喷漆间,工人在喷漆间外操纵微机控制,用机器手自动喷作业,以达到质量好对人无危害的目的;通风不良的地下室、污不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

12、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苯中毒和铅中毒;涂刷冷沥青,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和容器内涂刷冷沥青时,必须采取机械送风 、送氧及抽风措施,不断稀释空气中的毒物浓度。(7)防噪声措施:在各种机械设备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在室内用多孔材料进行吸声或对发生的物体、场所与周围进行隔绝。(8)防振动措施:在振源与需要防振的设备之间,安装具有弹性性能的隔振装置,使振源产生的大部分振动被隔振装置所吸收;改革生产工艺,降低噪声;有些手持振动工具的手柄,包扎泡沫塑料等隔振垫,工人操作时戴好专用的防振手套,也可减少振动的危害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岳阳县新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一、定义劳动防护用具: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

13、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个人随身穿戴、佩戴、使用的物品。有效使用期:在本制度中,主要是指劳动防护用品所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二、采购1、生产所用的所有劳动保护用品,一律由公司采购部门集中统一采购。2、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是符合正规的采购渠道,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3、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在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是否达到合格的标准,采购人员不得采购品质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4、严禁有采购人员伙同经绡商徇私舞弊、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处,从严处罚,导致严重事故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三、发放1、采购回来的劳动保护用品

14、在办好入库手续后,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依以下四款按需发放。2、劳保用品的发放严格遵守员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3、由公司制定统一的各不同工种人员的劳保用品发放办法,任何不准随意更改。4、发放的所有劳保用品应登记发放日期,经领人必须签字。5、对部分易消耗磨损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该采用定期发放的办法。四、使用1、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由作用个人保管。2、一次性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各施工队和班组集中保管,各施工队和班组对于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有保管制度和专人保管。3、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各施工队和班组集中保管,各施工队和班组对于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有保管制度和专人保管。4、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

15、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因未按规定穿戴而造成事故者,后果由个人承担。5、如故意损坏劳动保护用品者,要按价赔偿或本人自己出钱购买。6、未经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五、检查1、劳动防护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有破损需用影响工作进行,造成没必要的伤害故事。2、用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也不要间断地对其进行检查,以防使用中有任何损坏造成一些伤害事故。3、各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人员要对其用具的使用安全有所保证,检查后要对该工具所造成一切事故负责。4、检查人员若发现该防护用具有破坏之处,具自己无法解决的,必须马上通知维修部门进行重检并维修。5、检查人员在检查各用具过程中,如发现有

16、严重破坏的,经维修部门维修无效的,应及时通报上级报废该且具,并由上级通知采购部门及时重新采购,以防延误工作的进展,而造成没必要的损失。6、防护用具在使用后,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以防在工作过程中丢失零件等,并及时处理好。六、维修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维修部门,其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维修部门对所修理的各防护用具人负责任。3、劳动防护用具的维修必须及时,以防影响度作的进度。4、维修人员对各防护用具修理后仍无法使用的,应报上级部门申请报废。七、报废1、公司安全科平时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2、对报废的劳保用品应做报废登记,并应及时检查该品种的库存情况。对库存不足的,应及时报备相关部门进行采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