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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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委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试行)市委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试行)市委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市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市委在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出台重大政策规定的研究决策阶段,为了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可以采取听证的办法。第三条听证的主要形式是召开听证会。为了保证听证会的质量,可在召开听证会之前进行民意咨询。听证会之后,对听证的政策和制度在实施和执行过程中,可组织开展民意调查评价活动,以检验和评价其效果,便于市委及时调整、修

2、订和完善。第四条听证的事项由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第二章民意咨询第五条经市委常委会决定,对拟听证的事项,交由该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民意咨询活动。第六条民意咨询的主要形式:发放民意调查表;召开民意咨询会;深入利益群体走访;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其他有效形式。第七条民意咨询的主要内容:政策或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重大工作部署中应反映的主要内容;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意见或建议;其他需要咨询的内容。第八条对民意咨询的方式、内容和咨询对象应由承办部门提出初步意见,送市委秘书长或市委分管领导审核,报市委书记审定。第九条民意咨询的承办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咨询方法、咨询

3、内容和咨询对象,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地开展民意咨询活动。第十条民意咨询的承办部门要将咨询的事项、内容和沟通渠道提前 10 天通过平凉广播电台、平凉电视台、平凉日报、平凉市党委系统综合信息网站或其它有效方式告知社会,并安排专人受理处理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民意咨询的承办部门要对民意咨询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提出进一步完善决策内容的参考意见,提交市委办公室。第三章召开听证会第十二条听证会一般由市委办公室组织。也可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由涉及听证事项的主管部门或民意咨询的承办部门组织。第十三条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主要包括:会议主持人和书记员。会议主持人由市委常委会议或书记确定,书记员由主持

4、人确定。听证事项涉及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听证人。听证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包括相关利益群体的党员代表,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新闻单位代表等。相关利益群体的党员代表由相关部门根据听证内容确定,一般不少于 10 人。第十四条听证会主持人履行下列职责:确定听证会的时间、地点;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主持听证会议;决定会议中止、继续或者延期听证;维持听证会议秩序。第十五条听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收集并客观、公正地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分析审核决策方案;对决策方案进行论证;对决策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遵守会议规则和纪律,维护会场秩序;保守党和国家的秘

5、密。第十六条书记员职责:如实记录听证会议参加人的发言;及时整理听证会议记录。第十七条举行听证会前 10 日,承办部门应当为参加听证会议人员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决策方案草案、民意咨询报告等必要资料。第十八条听证会参加人接到通知后,要认真阅读资料,熟悉听证的内容,做好发言准备,并按时出席听证会议。第十九条参加听证会人员未达到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时,听证会主持人应当宣布会议延期举行;经市委常委会议或书记决定,也可取消听证会。第二十条听证会的程序: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内容、参加人、书记员和会议规则;主持人宣读决策方案,说明决策依据和理由;民意咨询的承办部门报告民意咨询情况;听证会参加人对相关

6、问题提问;主持人或相关单位负责人回答听证会参加人的询问;听证会参加人对决策方案发表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论证;听证会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并宣布听证会结束。第二十一条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对听证会论证的内容意见分歧较大的,经市委常委会议或书记决定,可以再次组织听证会。第二十二条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会主持人应及时主持起草听证报告,提交市委,作为市委进行决策的参考依据。第四章民意调查评价第二十三条民意调查评价由市委委托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也可委托参加听证会议的人员跟踪调查。第二十四条民意调查评价的对象是相关利益群体。涉及全社会的决策可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调查。第二十五条民意调查评价采取发放民意调查表、网站调查、深入相关利益群体走访或其他有效形式进行。第二十六条民意调查评价的内容:决策的执行情况;决策的落实效果;决策内容需要修订和完善的方面;对重大事件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党员群众的其他有关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七条民意调查评价的结果由受委托的组织或人员及时书面报告市委,作为市委调整、修订、完善和终止该项决策的参考依据。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重大决策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不适用本制度。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市纪委和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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