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培训课件(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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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 二.营改增政策规定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计税方法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收管理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衔接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之核算 四.增值税之纳税申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一.营改增试点地区及时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二.营业税和增值税差异概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中国淘税网http:/ 少纳税,找淘税!更多资料下载中,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一.基本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

2、业服务等应税服务 (一)应税服务项目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等交通运输业(注: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代表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业务性质决定是否纳入,中国淘税网http:/ 少纳税,找淘税!更多资料下载中,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二)有偿提供 1.是对营业活动征税,即有偿提供应税服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

3、非营业活动,是指: (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情报,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三)境内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只要收、付款一方是境内的,即为境内所得,特殊情形用免税或出口退税方法来解决,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二.特殊的征税范围 (一)视同销售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二)混合销售 1.认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营业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认定应

5、侧重于应税增值税货物与应税营业税的劳务间有关联,以区别于兼营业务; 不一定同时付款或开同一张发票上(同一人付款、同一人收款) 2.缴纳税种 视主业确定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即: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三)兼营业务 1.认定 (1)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即混业经营) (2)兼营非应税增值税劳务 认定兼营非应税增值税劳务或混业经营应侧重于应税增值税货物与应税营业税;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劳务间无关联,以区别于混合销售行为 2.缴

6、纳税种 视收入的核算 (1)混业经营 都缴纳增值税,只是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税方法上有差异,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2)兼营非应税劳务 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也有类似规定),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

7、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承包、承租、挂靠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纳税人性质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1.应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

8、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具体起、止时间由试点地区省级国家税务局根据本省市的实际情况确定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申请认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3.原已认定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4. 自开票运输

9、业 试点地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应当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主要差异,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辅导期与非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主要差异,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1.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均在试点地区 2.以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的,接受方的机构所

10、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试点地区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仍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一.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基本规定 (一)税率 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11%和6%;零税率 (二)征收率 3%(6%和4%) 二.税率和征收率的适用 (一)税率的适用 1.一般纳税人且适用一般计税法(购进扣税法)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时 2.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时,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二)零税率的适用 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注:出口货物也适用,即出口退税) 1.国际

11、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运输”;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 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

12、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退税率为按照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免抵退税 (一)免抵退税含义 免抵退税办法是指,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免),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抵),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退) (二)免抵退税计算 1.零税率应税服务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率(现规定为适用税率) 零税率应税服务

13、免抵退税计税价格为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2.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注:退税后,无留抵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三)出口退(免)税认定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申报办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办理出口

14、退(免)税认定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开户许可证; 2.从事水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航空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从事陆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运输”;从事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应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如发生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前,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后,可按规定申报免抵退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四)免抵退税申报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

15、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并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下同)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退税相关申报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于收入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免抵退税 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真实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逾期未收齐有关凭证申报免抵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免抵退税申报,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提供国际运输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2

16、.零税率应税服务(国际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3.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1)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载货、载客舱单(或其他能够反映收入原始构成的单据凭证) (2)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发票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 上述第(1)、(2)项原始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留存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备查,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五)首次退税管理 对新发生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自发生首笔零税率应税服务之日(国际运输企业以提单载明的日期为准,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企业以收款凭证载明日期的月份为准)起6个月内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按月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6个月内各月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在当月暂不办理退库,在第7个月将各月累计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办理退库。自第7个月起,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实行按月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是指,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前未发生过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前发生过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资料,不能提供的,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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