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伤保险实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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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保险实务,我国企业工伤保险的历程,工伤福利制度建立于50年代,1951年政务院颁布并于1953年修正的劳动保险条例 1996年9月原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延用了40年的企业自我保障的工伤福利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2003年4月27日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三部行政规章,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并于工伤保险条例同日施行的三部行政规章: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泽如凯风 惠如时雨,z,工伤保险条例较前政策比较,(一) 效力层次增高; (二) 适用范围扩大; (三) 具有一定的法律溯及力; (四) 认

2、定范围方面变化显著; (五) 排除工伤认定发生了变化; (六) 特殊情况下的工伤认定依然未解决 (七) 工伤申报与工伤认定有了新的突破; (八) 工伤待遇标准及支付主体做了改动,我市工伤保险工作简介,1999年新疆石油管理局依据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建立了工伤保险 2004年我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实施办法 实行市级统筹,原则是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分开运行,基金互调”,我市工伤保险工作简介,2006年我市参保人数达14万余人,其中农民工已达2万人 2004年至2006年我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达1500人,基金支出千万,我市工伤认定简介,2004年以前 石油石化企业:用人单位安全

3、科向石油管理局安全管理部门申报,审批 市属企业:用人单位向市劳动人事部门申报审批 2004年5月:用人单位或职工申报,由市劳动保障局审核确认,组成工伤认定小组:劳动行政部门、企业、工会、经办机构代表组成,定期开会确认 2006年,用人单位或职工申报,直接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审批,事故数据,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伤害占90% 交通事故比例大,因公外出交通事故比例占40% 岗位突发疾病人员年龄轻,平均年龄42岁,基层干部居多。多发于心脑血管疾病 受伤害人群中农民工少数发族职工居多数 一线男职工居多,机关后勤女职工居多。,原因分析,,,工伤职工的医疗图片,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境内各类

4、企业 境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伤保险的基本特征,强制性 保障性 非营利性 互济性,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关于工伤保险缴费,缴费: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行业差别费率:三类,风险较小行业0.5,中等风险行业1.0,高风险行业2.0左右。 缴费数额: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基金的构成,用人单位缴纳人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基金利息 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如何申报工伤,1,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行政复议(诉讼),告知,认定结论,工伤的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之内,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5、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时限可适当延长。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为被诊断、鉴定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准备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由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委员会,或是省自治区级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申请表的填写,申请表的填写,申请表的填写,材料的粘贴,特殊情况下还需提供,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

6、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次证明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就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或其他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属于抢险救灾的,提交设区的市级相应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工伤的受理,资料不完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必须书面答复,要求补正的材料 材料完备,属于受理时效和管辖范围的,应当受理。 不予以受理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对于不服管理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工伤的认定范围,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7、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得认定为工伤

8、,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要点:(1)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2)工作地点: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3)事故伤害: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事故。,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要点:(1)工作时间;(2)工作场所;(3)预备性工作:指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收尾性工作,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

9、有关的收尾工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认定要点:(1)工作时间;(2)工作场所;(3)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有两层含意:一是指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二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患职业病的,认定要点:(1)这里所称的“患职业病的”是条例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所患的职业病;(2)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要点:1、因工外出:由于工作需要到本工作场所以外(还是

10、本单位),或离开本单位到外地去了。2、,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3、下落不明:失踪,二年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认定要点:1、上下班途中;2、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此条是为今后法律及行政法规留有余地。是认定为工伤情形的一项兜底性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认定要点:1、工作时间;2、工作岗位:指职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岗位和本单位领导指派所从事工作的岗位。3、突发疾病,指上班期间突然发生任何种类的

11、疾病;4、48小时抢救抢救无效死亡。,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认定要点: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指为了减少或者避免国家利益受损失,职工挺身而出,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认定要点:1、革命伤残军人证;2、旧伤复发:因战、因公负伤的伤害部位发生变化,需要进行治疗或者相关救治。,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犯罪,具有三个特征:一是社会危害性;二是刑事违法性;三是应受惩罚性。,(二)违反治安管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九类七十三项。,(三)醉酒,醉酒:通过对行为人体内酒精含量检测,如果发现行为人体内的酒

12、精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就应认定为醉酒。,(四)自残与自杀,认定自残与自杀:1、故意;2、主观,工伤认定的原则,工伤与非工伤区别的原则 无责任补偿原则,工伤认定的要素,一、时间要件 二、空间要件 三、因果关系要件 四、排除性规范 五、工伤认定要件的灵活运用,企业应尽的义务,及时救治受伤职工 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支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相关费用,应承担的责任,1、用人单位支付待遇的期间 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或者没有在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支付该职工待遇的时间为从职工发生工伤之日到认定工伤之日 2、待遇项目:此期间发生

13、的所有费用。,认定时限的延长,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1、 指路途远,无法在30日内提交的申请 2、申请资料不能准备齐全,如住院者医疗机构未做出最终诊断,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未出结果等。,超过时效如何保障权力,超过时效,从法律来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丧失,书面告知补正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 申报者在15个工作日之内补正材料,受理的条件,申请材料完整 受理时效内 管辖范围内 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受理 对不予以受理不服的,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 工伤认定应遵守的规则,1.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2.自受理工伤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 认定的决定

14、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 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劳动保障部门事故调查,调查应当是必需的 调查核实应当合法,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出示执行公务证件,不能干扰被调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秩序。 依法行使职权:进入事故现场,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必要时委手调查,用人单举证责任,职工与用人单位主张不一致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决定时限和送达,作出工伤认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 认定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方式送达,告知权利义务,当事人对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本通知60日内向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或

15、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认定结论不服的办理,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概念,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它是公民同政府打官司的一种方法,只是打官司的场所不在法院,而在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特点,(1)提出复议的人,必须是不服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当事人。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作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

16、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不需当事人到场,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原行政决定则失效。当事人对此仍不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行政诉讼概念,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行政诉讼特征:,(1)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行政争议案件; (2)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具有稳定性; (3)行政诉讼的客体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诉讼的起因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概念,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职工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以及工伤保险方面的政策,支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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