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港澳各院校交流学习

上传人:ths****59 文档编号:57560799 上传时间:2018-10-22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赴台港澳各院校交流学习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赴台港澳各院校交流学习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赴台港澳各院校交流学习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赴台港澳各院校交流学习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赴台港澳各院校交流学习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赴台港澳各院校交流学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赴台港澳各院校交流学习(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农林大外事字20111号 关于选派优秀学生于关于选派优秀学生于2011-2012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年第一学期 赴台港澳各院校交流学习的通知赴台港澳各院校交流学习的通知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为加强与台港澳地区高校的联合培养人才工作,促进交流合作,学校拟从在读本科生中选派优秀学生于 2011-2012 学年第一学期(2011 年 9 月)赴台港澳各交流院校学习,交流时间为一个学期。现将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拔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2.候选学生必须是在读 2009 级或 2010 级本科学生。申请对方接收学校专业必须与本校所学专业相对应,不允

2、许跨学科跨专业申报。3.综合素质优秀,无补考课程,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需排名所在年级前百分之三十。其中,报名台湾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资源暨农学院、中兴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的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需排名所在年级前百分之十五。4.申请者必须具备在新环境下学习生活的适应能力,愿意到各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5.本人自愿申请,并征得家长同意。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人民币 15002500 之间)、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交流学习期间,向对方接收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免交我校学费和住宿费。二、选拔原则 1.坚持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确定。当选送计划不能满足学生志愿时,对不能服从调剂的学生不予选派。2.同等条件下,属“闽台高校强强联合招收培养本一学生”项目 2010 级 9 个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生优先。3.同等条件下,英语 6 级或托福、雅思同等以上水平优先。三、报名时间截止到 2011 年 4 月 27 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四、选拔办法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学院报名,提交申请所需材料。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并推荐名单(学生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

4、接报名申请)。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于 4 月 29 日前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学生处与教务处、台港澳办将负责初审申请资料,材料合格者将参加学生处、教务处与台港澳办组织的面试,并遴选合适的人选,推荐至对方接收学校相关系所审核确定。五、交换生的培养方式及学籍管理学生赴台港澳各院校交流学习,尽量修读与本校同期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选修课可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要修读。所修学分应尽量与本校本专业同期所修学分相等同。交流学习期间保留学籍,教学管理按学分制管理办法进行,学校认可学生在各大学交流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不会影响学生外出学习所在学年的奖学金评审及保研事宜。返校后,由院系根据学生在交流

5、大学取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换成本校相应的课程成绩和学分。 六、奖励措施1.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所在年级前 15%的赴台学生,可享受福建农林大学特别奖学金人民币叁仟元整。2.属“闽台高校强强联合招收培养本一学生”项目的 2010 级9 个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赴台学生,可享受福建农林大学特别奖学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七、申请所需提交材料报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a.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赴台港澳交流项目申请表;b. 个人中文履历 2 份(限 A4 纸 1 页);c. 学生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 1 份(须加

6、盖学院印章和注明专业成绩排名);d. 相关外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2 份(A4 纸);e. 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 2 份(A4 纸);f. 在学证明 3 份;g. 申请学生个人承诺书及家长(监护人)同意书(可等面试之后补交);h. 所学专业两位授课教师推荐信(附推荐老师亲笔签名);i. 个人在台港澳地区院校学习计划 2 份;附件:1.2011-2012 学年第一学期福建农林大学与台港澳各高校学生交换计划2.福建农林大学学生赴台港澳交流项目申请表 3.学生赴台港澳院校交流学习承诺书样本 4.家长(监护人)同意书样本 5.福建农林大学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台港澳交流情况学院汇总表(请附电子档)福建农林大学

7、台港澳办公室福 建 农 林 大 学 教务处 福 建 农 林 大 学 学生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主题词:台港澳 交流 通知抄送:福建农林大学 2011 年 4 月 21 日印发附件 12011-20122011-2012 学年第一学期学年第一学期福建农林大学与台港澳各高校学生交换计划福建农林大学与台港澳各高校学生交换计划 序号序号学校名称学校名称人数人数报名要求报名要求1台湾大学 生命科学院2在读 09、10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15%2台湾大学 生物资源暨农学院2在读 09、10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15% 3中兴大学10在读 09、10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

8、绩排名前 15% 4嘉义大学5在读 09、10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30%5海洋大学2在读 09、10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30% 6中国文化大学10在读 09、10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30% 7朝阳科技大学10在读 09、10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30% 8亚洲大学10在读 09、10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30% 9和春技术学院10在读 09、10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30% 10金门大学10在读 09、10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30% 11香港浸会大学2在读 09、10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

9、评成绩排名前 15% 12澳门科技大学2在读 09 与 10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30% 备注:1)本学期台港澳地区高校校际交流项目拟派交换学生共 75 名,交换时间为一个学期,需 延展再行申请。 2)申请者请上对方接收学校网站了解每个学校的课程设置及专业情况,必须根据在本校 所学本专业选择对应的系所专业及课程。3)赴台交流学习费用情况(供参考)学 费:台湾公立与私立学校学费有别。每个学校的费用略有差别,平均来看,公立 大学每年的学费大约是 1.2 万元人民币,私立学校每年的学费是 2 万元人民币。无论 是私立大学还是公立大学,理工科的学费要略高于文科。住宿费: 住宿方面,各校收

10、费亦标准不一,通常单人房每学期约人民币 4000 至 5200 元,二人房每学期约人民币 2000 元至 4000 元,三人房则每学期约人民币 1600 至 2600 元,四人房约人民币 1600 元至 2400 元。另外还要加上计算机实习费、网络使用 费、书籍费等。以上费用实际收费金额依各校公告为准。生活费:视个人开销而定,每月人民币 1000 元到 2000 元基本足够日常所需花费。此 外,旅游及医疗保险需大陆学生自行在大陆投保,来回机票等交通费用也需由学生自 付。附件 2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赴台港澳交流项目申请表福建农林大学学生赴台港澳交流项目申请表学生姓名性 别健康状况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11、出生地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近期彩照2 寸)移动电话及家庭电话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及紧急联系电话外语成绩及获得相关证书情况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情况所属学院/年级/专业学 号志愿 1志愿 2拟申请台港澳学校、所在学院、所在系所、专业(参考报名通知或该校网站)志愿 3在校期间,有无参加过学校组织的其他海外学习或交流项目无 有(请写明具体项目名称和时间)确认信息(请在选项上画圈)1. 申请海外学习项目完全自愿;家长对所申请项目详情了解并支持本人参加,能负担赴外学习所需费用。 是 否2. 如申报学校不能录取,是否同意调剂其它台港澳高校。 3. 一旦被正式录取,非不可抗拒原因,不退出项目,否则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12、。 是 否我保证,以上信息完全符合事实;如若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本人清楚此项交换学生计划及相关注意事项,如申请成功,赴外学习期间愿意遵守台港澳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方学校的规定,并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在外期间如有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本人将自己承担后果和相关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名: 日期:2011 年 月 日监护人或家长签名: 日期:2011 年 月 日学院意见(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院领导签字及盖章):盖 章年 月 日教务处意见盖 章年 月 日 学生处意见盖 章年 月 日台港澳办意见盖 章年 月 日请用 A4 纸正反面打印附件 3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福建农林大学学生 赴赴 交流学习承诺书交流学

13、习承诺书本人自愿前往 交流学习,期限自 2011 年 月至 2012 年 月。学生本人承诺遵守以下注意事项:1 按要求及时向福建农林大学提供办理赴台港澳地区交流手续所需的所有真实材料。行前全面了解在台港澳地区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各项必要的准备。2 在台港澳学习期间,以认真学习为己任,努力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任务,服从福建农林大学带队教师的管理,严格遵守在外纪律,遵守所在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3 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容开展交流学习,期满按时回校完成学业。未经福建农林大学许可,不得擅自中止交流学习活动,不得擅自延长交流学习的期限或改变交流学习的内容。4 对赴台港澳地区学习生活

14、的风险应有清醒的认识,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与一同赴台港澳地区的本校同学相互照应。外出时,与本校同学结伴同行,尽量避免单独外出。按照出境管理规定购买境外保险。5 在交流期满回校 10 日内向福建农林大学提交书面的交流学习总结。6 此次申报赴台交流已得到本人家长(监护人)同意。学生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附件 4家长(监护人)同意书家长(监护人)同意书学生姓名与本人为 关系。本人已经仔细阅读过福建农林大学学生赴 交流学习承诺书,对 学生姓名在台港澳地区学习生活的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同意其参加本次赴台港澳地区交流学习活动,履行上述承诺书提及的各项义务,并承担本次交流学习活动所需的相关费用。家长(监护人): (签章) 住 家 电 话: 紧急联络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