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法律常识民法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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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考法律常识民法知识点汇总国考法律常识民法知识点汇总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法律常识是必考考点之一,本人总结了民法知识点汇总,望广大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多了解法律基本常识,争取在行测考试时让这块内容不丢分。1.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等价有偿原则。(4)公平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6)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1)完全行为能力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通则规定:18 周岁以上的公

2、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行为能力又称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行为能力,是指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的资格。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3)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能产生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效果。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更多、更全行测技巧、考点大全、行测每日一练 请关注微信:hljoffcn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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