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法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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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经济法学 主讲:张美玲E-mail: 电话:15273278166,参考书目: 1、刘瑞复著: 经济法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11月版。2、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李昌麒著: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 (日)金泽良雄著:经济法概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经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2年版。,第一编 经济法概论,本编重点: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律关系,思考题:春运难 常常听说春运期间“黄

2、牛党”倒火车票、凭关系买火车票,却很少听说倒机票、凭关系买机票(虽然偶有例外),为什么?,一是健全春运售票信息和通讯系统,重点是全联网和全实名,这是技术前提和制度前提。 二是票号对应,实行一人一票、一点一票。 三是可远期订票,实行差别化的退订费率。 四是所有车票均公开销售,不设例外。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 六是完善配套设施。,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第一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经济立法 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概念的由来 (一)摩莱里对经济法概念的最初提出 1755年,法国著名的空想 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在他的 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 使用了“经济法”这个概念。,摩莱里的经济法思想可以归纳为

3、: (1)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权制度; (2)保证每个公民都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的义务; (3)按人口数量实行需求平等的分配; (4)强调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实行统一的管理。,(二)德萨米对经济法概念的使用1843年,法国的著名空想社会主义者 德萨米在他的公有法典一书中再一次 使用了经济法一词。,德萨米的经济法主张归纳起来主要有:(1)主张实行公有制,认为公有制的最好形式是公社;(2)认为最好的分配方式是按比例的平等分配;(3)主张建立没有贸易的社会制度;(4)重视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三)蒲鲁东关于经济法概念的认识1865年,法国小资产阶级激进派人物蒲鲁东在他的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一文

4、中又一次使用了“经济法”一词。 蒲鲁东认为,“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 (四)赫德曼对经济法概念的认识二十世纪初,德国著名法学家赫德曼于1916年在经济学字典中也使用过“经济法”一词。他认为,经济法是经济规律在法律上的反映。,二、我国学者对经济法的不同定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新诸说。主要有:() 新经济行政法说,认为经济法是公法,也就是经济行政法,以王家福为代表;()经济协调关系说,杨紫烜,北大;()平衡、协调结合说,以刘文华教授为代表,人大;()宏观经济调控说,王希仁;()国家需要干预说,李昌麒,西政;()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说,漆多俊,武大;(7) 行政隶属经济关系说,李中

5、圣。 教材P12: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协调关系说,三、中国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19781986年阶段 (二)19861998年阶段 (三)19982000年阶段 (四)2000年以后的阶段 传统经济法:19世纪末到20世纪60年代 现代经济法:20世纪60年代开始至今 法学专业开设14门专业主干课,有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中国法制史、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资料卡:200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取消原来的经济审判庭,改经

6、济审判庭为民事审判庭,这一改革使很多人,包括一些经济学家对经济法的地位产生了怀疑。 2009年7月10日多名法学家称撤销经济审判庭是以改革名义违法。如西南政法大学李昌麒教授,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张守文教授 ,杨紫烜教授 。,案例:铁路管制 1867年,美国上密西西北河谷兴起了自称“耕作保护神”的农民组织,外界称之为“格兰其”。该组织最初的宗旨是推动农民的合作,保护和促进农民的利益。后来它发展成为反垄断,反中间商盘剥的运动。到1875年,美国中西部各农业州已经建立起了约3万个“格兰其”,成员发展到250万人,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格兰其运动反垄断主要是针对铁路公司在运价方面

7、差别对待的做法,要求价格公平,一视同仁。在格兰其运动的高,潮中,1871年伊利诺斯州,明尼苏达州,1874年艾荷华州,威斯康星州分别制定了管制铁路运营及货栈租赁的法律。因是在格兰其运动的压力下制定而被统称为“格兰其法律”。 对“格兰其法律”,有的铁路公司公然拒绝;有的则阳奉阴违;还有的甚至诉诸法律,向最高法院控告“格兰其法律”违反宪法。1877年3月,在“芒思诉伊利诺斯州案”中,最高法院裁决:在涉及公共利益时,州对铁路的管制合法;在国家,制定涉及州际关系的法律前,州可以行使管理州际关系的全部权力。芒思案的判决原则为各州管制铁路和包储业务开辟了道路。到1886年时,己有25个州相继建立了管制铁路

8、委员会。 问题: 1、铁路运输价格的管制与美国反垄断法的产生是何关系? 2、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对该国的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作用和影响是什么?,四、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调整的含义法律上的调整是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整顿和调控。 (二)法律调整对象的含义及特征法律调整对象即受法律整顿和调控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与范围。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1、客观性。2、区别性。3、层次性。,(三)法律调整方法的含义及特征法律调整方法即法律对社会关系进行整顿和调控的具体方式。它具有两个显著特征:1、法定性。2、多样性。 (四)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参阅教材目录页)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2、市场秩序调控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和可

9、持续发展保障关系4、社会分配关系,(五)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即经济法调整国家需要干预经济关系的具体手段。经济法调整方法的性质取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性质,有什么样的调整对象,就有什么样的调整方法。 概括来讲,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有三:1、国家公权力强行介入的调整方法2、国家公权力非强行性介入的调整方法3、国家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第三节 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一、经济法的地位即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是指在整个法的体系中,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独立”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二是经济法独立性如何?重要性怎样?,经济法的独立性体现:1、它的调整对象有一定的范围

10、。这个范围就是经济法只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不调整其他经济关系,更不调整非经济关系。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有具体内容的。它们分别是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和可持续发展社会关系、社会分配关系等。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是明确而又相互区别的。也就是说,经济法调整的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同其他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既不是交叉的,也不是重叠的。 思考题:经济法和民法、行政法的区别和联系,二、经济法的作用1、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2、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体现: (1)保证方向: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11、; (2)保证措施:为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贯彻提供可靠的法律保证; (3)保护成果:以法律手段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在对外贸易、涉外投资、涉外税收、涉外金融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如实现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化,市场经济秩序正常化,保证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弥补市场调节的局限性,解决市场调节不能解决或不能解决好的问题。,习题讨论:教材P16案例: “地下钱庄”的产生原因与法律问题,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重点)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具体而特殊的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

12、指法律主体依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理解:、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经济法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思想意志性的特定范围的社会经济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经济关系。“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首先由国家在经济法律规范中予以设定,同时还须基于一定的经济法律事实(即法律行为和事件) 、经济法律关系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经济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分类1、 按性质的不同分为:经济民事法律关系、经济行政法律关系、经济劳动法律关系 2、按权利义务的不同内容分为:计划法律关系、企业法律关系、财政税收法律关系等。 3、按主

13、体所处法律地位的不同分为:经济管理性法律关系、经济协作性法律关系 4、按所涉及的经济领域的不同分为:宏观经济法律关系、微观经济法律关系5、按有无涉外因素,分为国内经济法律关系、涉外经济法律关系,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含义1、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最初形成,也是经济法律关系变更和终止的前提和基础。具体来讲,是指法律主体依据经济法律规范的条件和程序,形成受法律保护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的变化。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既可以是经济法律要素的部分,也可以是全部变更。无论是部分变更,还

14、是全部变更,都会形成一种新的经济法律关系。,3、经济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经济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消灭。经济法律关系可以依当事人的协议或者履行义务而终止,也可以依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一方当事人依法实施的单方宣告行为而终止。 (二)经济法律事实(重点)所谓经济法律事实是指一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1、经济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更迭、游行、示威等人为灾难均属法律事件。,水灾,火灾,地震,战争,游行,示威,2、经济法律行为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

15、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分为经济合法行为和经济违法行为两大类。,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重点)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法参加经济活动,享有经济权利并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一)国家机关国家机关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的通称。在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范畴中,国家机关,主要是指经济管理机关。,(二)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指经法定程序设立,实行独立核算或预算,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三)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分支机构如企业内部的职能科室、工厂中的车间、班组等 (四)城乡个体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和公民个体户与承包户的区别 (五)国家发行

16、公债、国库券、以国家名义签订涉外经济贸易协议,材料:小企业存在的特别意义 小型企业在美国的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美国除农业以外的小型企业有1200多万家,所有的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总数的35%以上,占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约40%。这种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和生命力达到很高的水平。由于经营规模小,管理人员不多,因而它能比大企业更加灵活地对市场及其它变化作出迅速的反应。它在创造和应用科学技术成果方面也不是毫无作为的。它们在研究和试,制、推广科学技术和利用先进工艺等方面也能有效地与大公司竞争。为了继续生存下去和发挥作用,它们迫切希望抑制托拉斯的发展。这正是美国反托拉斯运动最坚实的基础。 问题: 1、将企业分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有何法律意义?民法上抽象的主体平等理论应该如何解读? 2、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企业规模化经营必然走向产业的集中和垄断,反托拉斯法律制度是否违背经济规律?,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个人合伙 D.国家个人合伙:民法通则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称为个人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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