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交通安全教育演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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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讲稿,一、认识交通设施 二、学会如何走路 三、正确认识汽车 四、互动环节,内容概述,前 言,同学们,你们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的社会,我们每个人(包括你们自己),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你们的健康和安全。今天,我要讲的课题便是与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是: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第一讲:认识交通设施,同学们,每当你走在马路上,看到许多行人的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行人和车辆爱怎么走就怎么走,那么就会交叉冲突,发生混乱。那又是什么原因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呢。下面我就介绍几位朋友给大家认识一下,也许大家就会知道原因了。,第一位出场的朋友是“交通

2、标线”马路上,用漆划的各种各样颜色线条是“交通标线”。道路中间长长的黄色或白色直线,叫“车道中心线”。它是用来分隔来往车辆,使它们互不干扰。中心线两侧的白色虚线,叫“车道分界线”,它规定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路口四周有一根白线是“停止线”。红灯亮时,各种车辆应该停在这条线内。,马路上用白色平等线像斑马纹那样的线条组成的长廊就是“人行横道线”,也有人把它叫做“斑马线”,它是专门为行人横过马路而漆划的,行人在这里过马路比较安全。,第二位出场的朋友是“交通信号灯” 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都悬挂着红、黄、绿、三色交通信号灯,它是不出声的“交通警”。红绿灯是国际统一的交通

3、信号灯。红灯是停止信号,绿灯是通行信号。交叉路口,几个方向来的车都汇集在这儿,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弯,到底让谁先走,这就是要听从红绿灯指挥。红灯亮,行或左转弯,在不碍行人和车辆情况下,允许车辆右转弯;绿灯亮,准许车辆直行或转弯;黄灯亮,停在路口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已经继续通行;黄灯闪烁时,警告车辆注意安全。,第三位出场的是“交通标志” (在这部分里,我们会抽取常见的若干个交通标志为小朋友讲解) 在道路上,我们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交通标志。它们用图案、符号和文字来表达特定的意思。告诉驾驶员和行人注意附近环境情况。这些标志对于安全车非常重要,被称为“永不下岗的交通警”。警告标志“它是警告车辆、行

4、人注意危险地段、减速慢行的标志。禁令标志:它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指示标志:它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行人行进的标志。指路标志:它是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辅助标志:它是主标志下,对主标志起辅助说明 的标志。我们应该熟悉并爱护这些标志,不能任意损坏或在上面乱涂乱画,并且自觉遵守这些标志的规定。,第四位朋友是“隔离设施” 交通隔离设施主要有行人护栏和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行人护栏是用来保护行人安全,防止行人横过马路走入车行道和防止车辆驶入人行道的。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是设在车行道上用来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来往车辆的。我们不要跨钻护栏和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走进车行道

5、,否则有被车辆撞倒的危险。,第二讲:学会如何走路 (在这部分里,我们会播放一段关于如何在路上行走的宣传动画,并进行互动环节) 认识了上面几位朋友后,我给大家提几个问题:同学们,你们会走路吗?同学们可能会说,这么简单的问题,还值得问吗?问题是简单,然而真正做到会走路却不是那么简单的。,走路,谁不会呢?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也闯祸。因此,我们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走在人来车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走路要走在人行道上。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不能三

6、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要乱马路,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更不要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放风筝、做游戏。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不在车前车后急穿马路 有的同学总是喜欢在汽车前、后急穿马路、这是很危险的。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被称为“视线死角”。要是有人在车前车后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视线死角”内急穿马路,就会造成车祸。所以我们横过马路前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先向左看,后向右看,当看清没有来车时才可横过马路。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天桥”上行走,这样才比较安全。有的同学认为乱穿马路没啥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行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

7、。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会不由自主地身前冲出几步一样。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所以,乱穿马路是十分危险的,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行人乱穿马路造成的。血的教训应该引以为戒。,还 噢,这个不是刘翔了,他们一定是刘翔的拥趸,走到哪里练到哪里,不过刘翔是在跑道上跨栏,他们是在马路上跨,而且跨的还是一个人高的防护栏,对手由运动员换成了飞驰的机动车,奖品是生命!,正常人步行的时速是5公里每小时,换算成秒是1.3米每秒; 正常人百米速度为16秒100米,换算成秒是 6米每秒; 汽车的平均速度是60公里每小时,换算成秒是16.7米每秒; 汽车的平均速度是80公里每小时,换算成秒是22.2米

8、每秒; 汽车的平均速度是100公里每小时,换算成秒是27.7米每秒.,看看上面的数据,想想过往的车辆,跑得再快有汽车速度快?很多朋友会觉得过马路的时候车还远着呢,好,我们再一起算一下,人过马路,目测距离为50200米。对照上面的车速表,还会觉得车很远吗,60、80、100公里时速的车辆,过50米只需要32秒钟,过100米只需要64秒。 所以,过马路,宁等10秒不争1秒!,也许有朋友会说,我走我的路就可以,车辆会让我的。千万不要抱有这样的想法,因为在你又这样的想法的同时,机动车驾驶人也可能有这样的想法,遇到犟的驾驶员可能还会觉得,凭什么让你,我开得是车,伤的不是我。有这种想法的司机不在少数。,2

9、009年10月10日下午4时许,广州发生了一起让人深思的交通事故,一名初中男生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被一辆离自己十几米,速度并不快的私家车撞伤,腿部骨折。私家车司机表示,当时他刚起步十几米,速度并不快。当时他看见了骑自行车的男生,男生也看到了他的车。当时他以为男生会避让,而骑自行车的男生也以为私家车会避让,结果双方谁也没让谁,导致事故发生。,虽然受伤男生没有生命危险,但从这件事情我们能总结两点:第一:双方都寄望于对方避让,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第二:大家也留意到,司机是从十几米外启动,这样短的距离速度肯定不快,但仅仅这启动的十几米就让男生骨折,如果我们面对的是路上飞驰的汽车,那后果可想而知

10、。,大家可能会问,为什么我三番四次强调要走斑马线呢?,一: 斑马线是保障行人出行安全的生命线;二: 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辆遇到斑马线时按规定必须减速,有行人行走时,须停车让行。因此,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小。三: 在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全部由肇事司机承担。安全和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2009年8月17日凤凰网和搜狐网联合进行的“人与车的博弈”问卷调查结果出炉。 调查显示,当斑马线上有行人过马路时,90%的驾驶员会主动避让行人。可见车辆在斑马线区域避让行人是占主流的。,下面,我们就随着镜头,看一看不走行人过街设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也许大家会对前面的数据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 (

11、播放短片2),相信大家很关心的一个问题应该是如果发生行人横穿马路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话,责任谁来负,如何赔偿。下面我们来看看一个例子。,案例:张某在马路上正常行驶,李某突然横穿马路,张某来不及躲避,将李某撞伤,后交警认定张某无责,李某住院花了3万元。问张某该不该赔,如该赔,应赔多少?,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下列规定赔偿,即76条第(二)项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

12、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呢? 那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第2款的规定: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本案中,如果该行人没有故意碰撞机动车,则张某先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赔付后,不足部分由张某根据该行人过错程度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由于2008年1月1日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将无责被保险机动车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规定为1000元人民币,所以张某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将仅赔付1000元医疗费(当然,如果造成了伤残,保险公司还应赔残疾赔偿金1

13、1000元)。剩余部分则由张某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从以上案例,大家也看到了,不走斑马线而横过马路,不但让自己身体受伤,甚至面临生命的危险,而且还要承担经济损失,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情,相信大家都不会去做的。,我们来的时候看到厂里停放着不少自行车,看来也有骑自行车的朋友,自行车好啊,环保,经济实惠,骑自行车的朋友是不是会觉得斑马线是行人的设施,与骑自行车的无关呢?情况不是这样的,我们来看一段案例短片:(播放短片3),看完案例短片,相信大家也对斑马线对自行车的保护有了一定的认识。有自行车的朋友可能经常会顺路载同事上下班,又或者晚上和女朋友出外兜风,自行车的确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方便和快乐。

14、但在感受到自行车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也要看到自行车骑车人的责任。以下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母亲被车撞死 女儿获刑,2006年3月10日,女儿骑车带母亲回家时,横穿机动车道,被对面驶来的一辆水泥罐车撞倒,母亲当场身亡。通州法院日前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女儿小芳(化名)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两年前,16岁的安徽女孩小芳来到北京,和妈妈一起在通州的一个工厂里做工。今年3月10日晚上8点多钟,身高只有1米52的小芳骑着一辆26女式自行车,带着母亲从通州区某工厂下班回家。 小芳说:“工厂附近的马路上没有路灯,骑车过一个路口时,我看见有辆车过来,但觉得离得很远,就没在意后来我被撞倒了,等我恢复知觉的时候,救护车

15、已经来了,我和妈妈都被抬上了车”小芳的母亲当场在车祸中身亡,年仅39岁。 “当时我的车在快车道上行驶,看见自行车的时候,踩刹车打方向盘都来不及了。”撞死小芳母亲的水泥罐车司机说。,根据现场勘验,小芳骑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时,未下车从人行横道上推行的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存在过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水泥罐车司机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经过审理,通州法院认定小芳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水泥罐车司机的单位很同情她,经过协商,司机的单位已经支付了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17.5万元。,以案说法,相信在座的朋友有不少是骑自行车或者是搭顺风车上班的,从这件案不难看出,小芳和

16、她的母亲在这起事故中受到的伤害最大,而且在事故发生后,小芳不但母亲去世,而且还要承担起法律责任,这或者是让很多朋友不解的,按照法律规定,在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被认定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并未规定,骑自行车的一方可以不承担这个责任。无论是骑自行车的还是搭乘的,都应该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从大家填写的表格上看来,我们还是有不少朋友喜欢坐“摩的”外出的,但不知道有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如果是自己开车或者坐朋友车的时候大家都会自觉戴,但如果是坐“摩的”的话,可能就没那么乐意了,特别是我们的女同胞,会觉得“摩的”的安全头盔脏。,说起摩托车安全头盔,有一段历史,我国第一批摩托车安全

17、头盔是在1959年2月,贺龙老总下令设计的,并在同年9月北京举行的第一届全运会上亮相,并在全国销售,它体现的是革命老前辈对人民安全的关心。,为什么驾驶、乘坐摩托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呢?,专家们经过反复实验,证明头部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到猛烈撞击,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因为头盔光滑的半球性,可使冲击力分散并吸收冲击力,而头盔的变形或裂纹以及护垫,又起到一个缓冲作用,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据测算:人的头部一般可以承受450公斤作用的冲击力。安全防护头盔的这几种功能可减少冲击力约1850公斤,因此实际作用于头部的冲击力只有400公斤左右。 另外,安全头盔鲜明醒目的色彩,在会车或超车时,还能引起对方驾驶员的注意,可见安全头盔的作用是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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