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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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目目录录1、目的22、适用范围23、术语24、编制依据25、职责26、工作程序46.1 隐患排查.46.2、隐患治理.66.3、事故隐患的验证和效果评价.76.4、信息统计分析、报告.76.5、奖惩错误!未定义书签。7、记录.错误!未定义书签。8、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1 1 目的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总局令、行业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2 2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人员、劳务人员和相关方人员,在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的行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 3 术语术语3.1 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生产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 事故隐患的分类: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3.3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事故隐患发生现场、班组或岗位可以立

3、即采取措施消除的隐患。3.4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 4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 2008 第 16 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5 5 职责职责5.1 公司总经理:5.1.1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5.1.2 批准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1.3 公司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治理方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预算的批准;5.1

4、.4 参与公司年度综合事故隐患排查工作。5.2 公司副总经理:5.2.1 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5.2.2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资金预算批准工作;5.2.3 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治理方案、资金预算的审核;5.2.4 审核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5.2.5 参与公司年度综合事故隐患排查工作。5.3 质量安全部:5.3.1 编制、修订、发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3.2 安排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5.3.3 对各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上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信息报送、跟踪督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3.4 组织公司专项检查工作;5.3.

5、5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评估;5.3.6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验收和效果评价工作;5.4 项目部:5.4.1 按公司制度安排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5.4.2 组织开展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4.3 组织节假日、冬雨季等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4.4 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5.4.5 执行公司各类安全检查通知及整改要求;5.4.6 落实隐患整改及上报工作。5.5 分包单位:5.5.1 组织开展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5.2 参与项目部组织的月度隐患排查治理活动;5.5.3 配合公司质量安全部组织的各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5.5.4 执行

6、、落实本单位施工范围内各类隐患的整改及上报工作;5.6 财务部:5.6.1 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5.7 作业人员5.7.1 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规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5.7.2 积极参与项目部组织的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5.7.3 及时对隐患整改提供合理建议;6 6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6.16.1 隐患排查隐患排查6.1.1 各项目在施工范围内全面计划、落实隐患排查工作,并如实填写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排查内容应包括项目部的日常巡查和验收、项目月度综合检查等,以及配合质量安全部的日常巡查、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及综合检查等工作。6.1.2 日常检查

7、:各分包单位(施工队伍)的操作工、管理人员应按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做好各种施工机具、环境、人的行为的日常检查工作,做好日常培训教育,日常检查也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巡查、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设备设施的验收检查,检查记录和验收记录由项目按照要求妥善保存,以备查阅。6.1.3 公司质量安全部对项目部的例行巡查,主要检查项目部的日常工作、重点施工部位、高处作业、吊装、脚手架、方案执行情况等,检查完毕后填写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问题严重的还应下发停工令,整改通知单及停工令应由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6.1.4 项目月度综合检查:各项目每月应组织一次事故隐患综合检查,

8、主要对管理制度、文明施工、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机具、临时用电、起重吊装、人员行为、消防安全等方面危险源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开展,项目部成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检查应填写评分表,并由参与单位签字确认。6.1.5 专项检查:由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项目,在夏、秋、冬等特殊季节进行雨季防雷电、防汛,夏季防高温、防台风,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各项专项检查,在接到行政主管部分发出的重大事故安全通报或预警信息后,也要及时组织项目部及时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提交质量安全部。6.1.6 节假日检查:由质量安全部负责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及其他长假前组织项目部进行节假日安全专项检

9、查,检查的重点是动火、高处邻边作业、消防、值班、安全用电等,节前的检查可以与季节性检查合并进行,检查结果及时提交质量安全部。6.1.7 公司综合检查:由质量安全部组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参与,每年至少一次对项目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现场实际管理情况等,检查情况由质量安全部进行记录、汇总并及时提交公司领导审阅批示。6.1.8、在各项目范围内,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项目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检查落实。6.1.9、

10、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后,均有权向项目部和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项目部和质量安全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整改和查处。6.1.10 各项安全检查频次按附件安全检查表清单要求执行。6.26.2、隐患治理、隐患治理6.2.1 一般事故隐患:对于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分包单位、项目部能够自行解决的,立即安排整改。需要协调解决的,上报项目部解决,可发工作联系函到相关单位和总包单位,一般隐患整改执行以下流程:(1)确定整改措施;(2)组织落实整改;(3)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项目部应及时填写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记录表,记录事故隐患整改情况。6.2.2 重大事故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项目部或

11、质量安全部应立即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进行汇报,汇报后可上报详细的书面分析和评估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隐患的详细情况(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五)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六)治理的时限和要求;(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落实后续的整改工作,质量安全部对整改过程及结果进行检查监督。6.2.3 由质量安全部巡查及公司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由项目部及时组织整改,质量安全部进行跟踪整改过程,整改完毕后项目部应及时报质量安全部和检查组复查,复查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填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记

12、录表。6.2.4 各项目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项目部月度安全会议的必议议题,安排部署、总结、分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2.5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原则。并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做到隐患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由各项目部组织进行验收。6.2.6 各项目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

13、、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及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6.2.7 隐患治理措施:各项目应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隐患治理措施,常用的控制措施包括:消除替代工程控制措施标志、警告或管理控制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措施。6.36.3 事故隐患整改的验证和效果评价事故隐患整改的验证和效果评价6.3.1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验收的流程和要求6.3.1.1 项目部、分包单位可由安全员或管理人员进行验收。6.3.1.2 验收结果填写在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记录表内。6.3.2 重大事故隐患验收的流程和要求6.3.2.1 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联合验收,项目部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内

14、部或外部专家参加验收。6.3.2.2 验收应根据治理方案确定验收标准和方法,事先制定验收方案。6.3.2.3 验收方案应包括对事故隐患治理效果的评价方法。6.3.2.4 验收应形成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治理的效果评价,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6.3.3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验证和效果评价的方法6.3.3.1 基础管理事故隐患治理的验证,主要通过查阅规章制度及落实执行情况,对其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证,并通过对相关人员和现场的检查,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基础管理资料进行修订,按照文件管理制度执行。6.3.3.2 现场事故隐患,可通过观察、询问、查阅资料、检测等方法,对治理措施进行逐

15、项检查,确认其是否完成,是否实现了治理目标;同时,从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两方面对治理的效果进行评价。6.46.4、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信息统计分析、报告6.4.1 公司领导、上级主管等单位等发现的事故隐患,质量安全部为接口部门,将以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给项目部,项目部需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给予回复。6.4.2 各项目每月对本部门本月的事故隐患排查问题进行汇总,整理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记录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质量安全部。6.4.3 质量安全部各项目上报的事故隐患问题清单并结合质量安全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报公司领导审阅。6.4.4 质量安全部将根据统计分析的结果,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上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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